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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讲堂·法律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0-03-02 12:49: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道德讲堂·法律的故事」

---- 李建龙

我是一名法律人,我常会扭头回望,法律在其充满荆棘的道路上,漫长而艰苦的跋涉历程。法律文明史上一则则传颂古今的法律故事,经常让我的双眼噙满感动的泪水。我甚至渴望自己能够象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那样,即使蒙上双眼,也能左持天平、右手持剑,匡扶正义。

我和大家分享的第一个法律故事:状告国王。

公元994年建城的德国古都波茨坦,两条清清的小河交汇的地方,风景如画。人们难以忘记它是二战末期著名的波茨坦会议召开之地。在我心中,波茨坦却还有另外一番风景。因为它是世界法律史上空前绝后的经典故事发生的地方。1866年10月13日,德国前身普鲁士大公国的国王威廉一世,在大队御林军的前呼后拥之下,兴高采烈地来到位于波茨坦密林深处的桑苏西宫。得意洋洋的威廉一世登上了这座行宫的顶楼。在他的身后,簇拥着一大群大臣和贵妇小姐。放眼望去,喷泉、林荫大道、草地、雕塑……正眺望着眼前美丽的风景,忽然,一座又残又旧的大风车磨坊映入了他的视线。兴致勃勃的威廉一世,立刻蒙上了一道不可容忍的阴影。

“拆掉它!”,威廉一世发出了一道阴沉的命令。

“是,陛下!”一个大臣赶快飞跑而去。不过很快就飞跑回来:“报告陛下,拆不得,那是一家私人的磨坊„„”

威廉一世恼怒了:“花钱买下来!再拆!快去办!”

“是!是!”大臣再次飞奔而去。然而,过一阵,又再次飞奔回来,气喘吁吁地报告说:“陛下,陛下„„磨坊„„还是不能拆„„”

“为什么?”威廉一世惊讶地问道。而答案却很简单:“磨坊主„„死活„„不肯卖”。

“多给他钱!他要多少就给多少!”国王开始不耐烦了。 “不行啊,陛下,那个倔老头儿说了,磨坊是他爷爷的爷爷留传下来的,一家人世世代代靠它糊口为生,它的价值无法计算,给多少钱也不肯卖!”

“混账!”威廉一世暴怒了。我南征北战,攻城掠地,取人皇冠领土如折路边野花,这小小一个倔老头儿,居然敢与我讨价还价?威廉一世咆哮着:“马上派兵去给我拆掉磨坊!谁敢抗拒,就地正法!”

一大队御林军应声蜂拥而去,铁蹄踏处,老磨坊顷刻被夷为一片平地。

“国王竟然如此胡作非为,这个国家到底还有没有天理?”那个又穷又倔的磨坊主老头,一边蹲在旧磨坊的废墟上,老泪纵横,一边向过往的人们大声控诉。很快,废墟旁便引来了一大群民众,个个都义愤填膺地议论纷纷—— “这样蛮不讲理,完全是违反宪法的!” “可他是国王呀!”“国王就可以随便侵犯老百姓的权利?”“国王就可以不遵守宪法,那国家的法律还有什么用?”“告他去”!“对!告国王”!“控告国王!”金光灿烂的无忧宫外,秋风黄叶,顷刻间化作了一场昏天黑地的风暴。

今天,我似乎仍然可以听到当年成千上万波茨坦市民游行队伍的脚步。在波茨坦市民高呼“告国王” 的口号支持下,磨坊主老头郑重地向普鲁士最高法院呈递了一份古往今来破天荒第一次的“民告国王”的起诉书:

被告人:国王威廉一世; 事由:利用职权擅拆民房;

要求:赔偿一切损失!保障国民“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起诉书一出,整个普鲁士震动了,整个德意志也都惊动了。小市民状告大国王?整个欧洲,都在注视着这个世界法律史上第一宗“王事案件”的审判。

开庭审判的那天,骄横的国王拒不出庭,也没有派律师代表前来应诉。但正义女神的雕像,就矗立在法院的门外,面对旁听席上雷鸣般的“赔偿!赔偿!”的怒吼声,最高法院面面相觑的三位大法官最终统一了意见,毅然地一致裁定:被告人因擅用王权,侵犯原告人由宪法规定的财产权利,触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现判决如下:责成被告人威廉一世,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样大小的磨坊,并赔偿原告人误工费、各项损失费用150大元。一座崭新的磨坊又矗立在桑苏西宫墙外,150大元也送到了老头儿手上。 磨坊主告国王的案例,终于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一则发生在140多年前的惊世奇案,我看到了法律在国王面前的公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王也不例外。

我和大家分享的第二个法律故事:缓刑之父。

2011年5月16日的清晨,悉心照料瘫痪病母近20年的打工者邓明建,因应母亲的再三请求买来一瓶农药,拧开瓶盖递给了母亲,母亲毅然喝下,留下最后一句话——“谢谢”,与世长辞。邓明建因此被判故意杀人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孝子弑病母—充满人情味的“判三缓四”的缓刑判决,让我怀念起1841年8月的另一个清晨。同样是某一天的上午,经常作为旁听者的约翰·奥古斯都走进了波士顿市法院的大门。他看到市法院当天开庭审理的被告,是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年轻人。当奥古斯都看着眼前这个被带进来的酗酒闹事的年轻人眼里闪现出一种惶恐不安之意的时候,一股恻隐之心便止不住地涌上他的心头。于是,奥古斯都走到这个年轻人的身边,悄悄地和他交谈起来。那醉汉带着极为内疚的心情道出了犯事的由来:他本是一个机器维修工人,有一手良好的钳工技术,有一个女朋友,还未结婚,但女朋友已经怀孕了。他不想进监狱,不想失去这份工作,不想让孩子一出生便要去监狱探望爸爸,„„如果能不入狱,他将保证一生戒酒,好好工作,重新做人。奥古斯都对这个年轻人充满了同情,他暗暗思忖(cun):这个青年人还有希望,于是,他毅然地向法官表示:愿作他的担保人,保释他出去。此后的17年间,这名鞋匠共为2000多人作过“缓刑担保人”。一个普通鞋匠的爱心,深刻地改变了2000多人一生的命运,同时,

也极其深刻地影响了美国司法制度的文明进程。奥古斯都留名青史的故事,成就了自己“缓刑之父”的美誉,推动了麻省于1878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缓刑法。

每当看见法律闪耀的人道主义光芒,我便不禁以满怀尊敬的心情想起那位又穷又老的波士顿鞋匠——约翰·奥古斯都。

一则发生在眼前的“孝子弑病母—判三缓四”背后的缓刑故事,我看到了法律在平民面前的温情。

我和大家分享的第三个法律故事:万年刑期。

2001年1月起一年多的时间里,菲律宾一位兽性大发的父亲,几乎每天都强奸他时年13岁的亲生女儿。这名禽兽父亲共犯有360起强奸罪行。2010年9月24日,马尼拉上诉法庭作出终审判决,判其每项强奸罪名40年监禁,360起乘以40年,刑期总计1.44万年。

一万年太轻,善良的人们都希望能将魔鬼打进18层地狱。在万年刑期的判决里,我看到了法律在罪犯面前的威严。

通常而言,自然科学的研究是价值中立的,没有应然和实然之分,只有一个实然的向度。而社会科学的研究包含价值判断在内,应然和实然明确分离,具有理想与现实两个向度。法律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门类,自然具有应然与实然之分。应然是法律的理想状态,实然是法律的现实状态。

我很惭愧,我始终未能自由地翱翔在法律澄明而深邃的天空,因而我曾经无数次地鄙视自己的灵魂。

不过,

我已经知道:法律无法扫荡社会所有的恶。

我已经知道:凭人类当下的法律技艺和司法水平,有时难以区分“不为”与“不能”、“无意”与“恶意”。 现今社会仍然有无辜的人时不时被宣判有罪,邪恶依然存在,仍有好人在受难,仍有坏人在逍遥法外。任何一个稍有理智的人,都不会幼稚到认为现在的法律体制已经完全实现并践行了公平、正义、法治、秩序、安全和效率。

但,

我已经明白:只要把手放在善恶交界之处,我们就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我已经明白:在应然法律的词典里,不仅有铁面无私、刚正不阿、嫉恶如仇、不畏强权、爱憎分明,也有人间真义、侠骨柔情、温厚善良、弱势关爱、人文关怀。应然的法律,看似无情实有义。

借用西方无神论四大骑士之一,美国著名神经学家萨姆·哈里斯的话语:用科学为善恶做了断。我认为,这也可以说是法律的不懈追求与真实写照。只要某些人的黑暗不再能够遮挡法的光明,法律一定可以真正地归位为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好人,使得我们大家能够真正地喜欢她、热爱她、尊敬她、信仰她。

谢谢!

201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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