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为扎实有效开展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等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任务及职责
《全区党组织晋位升级联点分工表》(大办[2012]74号)已下发,如无特殊情况,党建工作指导员不得随意更换。对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确需调整的,联点单位要及时同镇(办事处)党(工)委沟通,并报区委党群部批准。补充或更换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各基层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基层党(工)委委任的方式,在区镇(办事处)党(工)委机关和镇(办事处)所属站办所党员中选择,任期为二年,期满后经委派可连任。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要任务
1、指导村(社区)党支部建立“晋位升级”工作台账,制定切实可行“晋位升级”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基础资料,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2、要根据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和所派驻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和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举措。
3、列席村(社区)党支部会、村(居)民委员会等村(社区)组织的各种会议,参与最大问题的研究,监督各项民主制度的规范执行;
4、协调村(社区)内各方关系,对村(社区)班子建设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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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村(居)务公开等制度。
6、帮助落实好一系列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包括凝聚力工程、四位一体、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务财务公开、选派工作、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经常深入所对应联系的村(社区)等单位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指导所联系的单位开展党建工作。
2、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半年要向基层党(工)委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在工作中遇到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基层党(工)委报告。
3、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底要向基层党(工)委上交一篇有分析、有建议的书面情况报告。
四、管理
党建工作指导员均为兼职,在不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的同时,对农村党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以镇(办事处)党(工)委为主,村(社区)党支部做好衔接、配合工作。
五、考核办法
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考核采取所在村(社区)工作考核和党员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工作考核:年终工作考核与所指导的村(社区)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2)党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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