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接待咨询规范用语
一、接待来访
(一)您好,请进、请坐。
(二)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帮助?请慢慢讲。
(三)我们这儿有一份咨询登记表,为了便于了解您的情况,请您先填写一下。
(四)请具体说说您的事情。
(五)对不起,打断一下,我想问您几个问题。
(六)您的心情我能理解,请您不要着急,慢慢说。
二、处理
(一)对咨询的处理
1、您的问题法律是这样规定的……,请问您还有什么疑问。
(二)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处理
1、对当即能决定受理的来访者:您所谈的问题及要求我们基本清楚了。请稍等,我们需要履行一个审批程序。
2、对当事人基本符合援助条件,但因资料缺乏等原因尚不能立即办理审批手续的来访者: 您如果申请法律援助,请下次来时准备好下列材料(在一次性告知单上将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供的证明及资料一一勾出交给来访者),如果还有不清楚的,这儿是我们的电话。
3、来访的当事人不符合援助条件的,先向来访者解释法律援助的条件及申请事项范围,并做出进一步解决问题的指引:
很抱歉,根据您的陈述,您的事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建议您……
很抱歉,经审查您的经济状况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4.对于不属于接受申请地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
对不起,您的案件不属于我们管辖,您可以向受案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如果是非诉讼案件,建议到住所地或事由发生地的基层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三、送别
(一)请慢走,有疑问可以再来咨询,也可以打电话咨询。我们的电话是……
(二)请慢走,再见!
四、接听电话
(一)您好,这里是××法律援助中心,您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
(二)您谈的问题比较复杂,您可以来我们中心一趟,带上有关材料,我们具体了解您的情况后,再给您提供相关帮助,我们的地址是……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
(三)有什么问题请再打电话咨询,再见。
《法律援助中心接待话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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