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吉县民模领【2011】7号
关于召开吉木萨尔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
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基层党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木萨尔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动员大会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意见》精神,努力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召开吉木萨尔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7月29日(星期五)下午4:00时
二、地点:县委党校五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县领导:马学智、马雁斌、阿依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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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干各1名;
(三)县直各基层党委分管领导及业务专干各1名;
(四)县直2011年创建单位:机关工委、组织部、党办、政法委、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局、政府办、计生指导站、农业局、畜牧局、人大办、法院、检察院、纪检委、司法局、林业局、民政局、农机局、广电局、水利局、质监局、就业局、总工会、政协办、公安局、交警大队、看守所、三台镇派出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财政局、地税局、卫生局、县医院、中医院、教育局、县一中、县二中、县三中、工商联、工商联城镇分会各1名业务专干;
(五)企业:三台酒业公司、兴城公司、光源公司、吉康医院各1名业务专干(工商联负责通知);
(六)社区:吉木萨尔镇苇湖巷社区、吉木萨尔镇文化路社区、吉木萨尔镇中心路社区各1名业务专干(吉木萨尔镇负责通知);
(七)县创建办全体工作人员;
(八)记者1名。
四、会议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会议有三项议程:
1、二工镇、县广播电视局、吉木萨尔镇苇湖巷社区依次作交流发言(发言不超过10分钟);
2、县委常委马雁斌通报上半年创建工作督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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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长马学智讲话。
第二阶段:创建业务培训。
五、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需向马雁斌常委请假;
2、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
3、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会场秩序,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不得提前离开会场。
吉木萨尔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