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员的来历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即1924年到1927年,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在上海、武汉、广州、天津、唐山等大中城市相继建立了革命儿童组织,称为劳动童子团。这是我国最早的革命儿童组织,在该时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儿童们参加革命斗争,主要从事张贴革命标语,散发传单,在街头卖革命报纸等活动。
共产主义儿童团
从1927年到1937年这十年期间,在江西瑞金和一些革命根据地相继建立了革命儿童组织——共产主义儿童团。这个儿童组织很有影响,在党的领导下,少年儿童们开展了斗土豪,宣传革命道理的活动,成为影响力很强的儿童团组织。 抗日儿童团 抗日战争爆发后,在根据地党组织的指导下,为配合游击战争,根据地组织起了抗日儿童团。儿童们给八路军站岗放哨,送情报,掩护交通员,为抗日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儿童团组织
解放战争时期,前方战士浴血奋战,与敌人展开了殊死的斗争。解放区建立了儿童团组织,儿童们积极参加了土地改革和支援前线的活动。 地下少先队 1947-1949年,上海、武汉、重庆等大城市,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迫害,在中国共产党的指引下,先后建立了地下少先队,为迎接新中国的解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有的少年儿童为了祖国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中国少年先锋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中央十分重视少年儿童的学习和生活,于1949年10月13日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1953年6月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这个组织名称一直沿用至今,已整整50年了。少年先锋队组织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着团结、教育广大少年儿童的重要作用,使他们在德、智、体、美、育等方面,都得到了进步。
少先队员入队申请书
尊敬的少先队组织:
我叫xxx,我是xx学校xx班的一名小学生。
自从9月1日入学以来,我时时刻刻以一个少先队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纪律,认真学习,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养成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每周一升旗仪式时,看到高年级的哥哥姐姐们戴着红领巾向国旗敬礼,我是多么地羡慕,多么期盼能早日戴上红领巾,成为光荣的少先队员。
我申请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我会以此为动力,更加努力地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的各项活动,争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少先队员宣誓词
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我在队旗下宣誓:我决心遵照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好好学习,好好劳动,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出一切力量!
———时刻准备着! 宣誓人:╳ ╳ ╳
少先队的标志
是红领巾。红领巾代表红旗的一解,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用红领巾作为少先队员的标志,就是要让少先队员继承革命事业,为建设祖国,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少先队员的使命和责任
全国少工委的少先队员委员是全国少工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少先队员委员的作用,方便他们参与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结合少先队员委员的生活和学习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全国少工委的少先队员委员是全国少工委联系广大少先队员的桥梁和纽带,负有联系少先队员,反映少先队员心声,提出少先队工作建议,参与全国少工委工作决策,宣传少先队工作部署,带头参加少先队活动,监督全国少工委工作等职责。全国少工委要引导少先队员委员明确职责,树立责任感,主动做好工作。
二、全国少工委应加强与少先队员委员的日常联系与信息沟通,通过电话联系、设立专门邮箱、定期邮寄文件和简报等方式,做好为他们服务的工作。省、市级少工委应经常为他们解读全国少工委的文件精神,帮助他们全面了解全国少工委的工作部署。
三、全国少工委要引导少先队员委员做少先队员们的服务者,团结、依靠少先队员履行好职责。要以小主人的姿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意见收集等工作,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及打电话的方式,及时反馈对全国少工委所开展工作及活动的意见、建议和少年儿童关心的问题。
四、鉴于少先队员委员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少先队员委员原则上不参加在学期中间召开的全国少工委全委会。为使少先队员委员充分发挥作用,在每次全国少工委全委会召开前夕,全国少工委应委托省级少工委就相关议题征求少先队员委员的意见,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他们。
五、为提高少先队员委员参与少先队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全国少工委将利用假期组织少先队员委员以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为少先队员委员参与少先队工作提供切实服务。
六、各级少工委应协助全国少工委加强对少先队员委员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并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邀请他们参加本级少工委全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听取他们对本地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各省级少工委要及时做好离队少先队员委员的卸职替补工作,并及时将拟在全国少工委全委会上予以确认的少先队员委员的有关情况上报全国少工委。
少先队员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 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第五条 农村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和乡(镇)总辅导员应具有中师以上(含中师)文化程度。城区中小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和省(区、市)、市(地)、县(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第六条 大队辅导员和乡镇总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省(区、市)、市(地)、县(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的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七条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颁发由全国少工委制定统一格式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 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
第八条 省(区、市)、市(地)、县(市、区)、乡(镇)少工委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省级、市级总辅导员应设在同级团委,县(市、区)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也可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省(区、市)、市(地)、县(市、区)总辅导员应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乡(镇)总辅导员由中心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兼任。
第九条 大队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推荐、上级团委聘请、从事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优秀教师担任。在配备与管理上应做到:
1.有15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
一、初二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应配备一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的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总支)书记或团委副书记兼任。
2.大队辅导员在已与学校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队章的规定聘请,三年一聘,聘请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如不合格则随时解聘,工作业绩突出者可续聘。学校对大队辅导员进行调整时,需征求上级团委意见,并做到随缺随补。团组织聘请辅导员应举行仪式,颁发聘书。
3.大队辅导员按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列席校务会议。从事少先队工作多年,且成绩特别突出者,可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4.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或《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要求的大
队辅导员可按有关规定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5.大队辅导员每周兼课一般不超过6课时,从事少先队的工作时间每周不低于10课时。大队辅导员的工作量要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大队辅导员节假日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学校应给予适当调休。
第十条 初中和小学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少先队中队,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课任教师兼任。聘请中队辅导员要举行仪式,颁发聘书。 第十一条 学校和社区少先队组织要至少聘请一名志愿辅导员。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应从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优秀青年学生、志愿者和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民警以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社会各界热心少年儿童工作的人士中聘请。聘请志愿辅导员要举行仪式,颁发聘书。县(市、区)少工委要对志愿辅导员及时进行登记注册,并对他们进行培训。
第四章 辅导员的职责
第十二条 各级总辅导员的职责是:在同级少工委的领导下,参与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对本区域内少先队工作计划的研究、制订和重大活动的设计、实施;参与对基层辅导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向上级少工委和有关部门反映基层辅导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参与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职责是:抓好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组织开展少先队大队的各项活动;指导和协调中队辅导员工作;培训中队辅导员;关注队员的身心健康,反映他们的意见和成长中的需求,争取学校、家长、社会的支持和配合;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协助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协助社区少工委工作。
第十四条 少先队中队辅导员的职责是:在大队辅导员的领导下,指导中队委员会制订计划、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指导中队集体建设,帮助队员学会当家作主。
第十五条 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职责是: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专长,辅导少年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和文娱活动;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和社区的少先队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第五章 对辅导员的培训
第十六条 各级少工委要把对辅导员的培训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对辅导员进行培训,并为他们参加培训创造条件。
第十七条 辅导员培训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宗旨,应着重做好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在岗期间的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的专项培训等。
第十八条 辅导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少先队业务、少先队重大工作项目等。辅导员培训大纲、计划、教材要由省级以上(含省级)少工委组织专家编写。
第十九条 辅导员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分类负责的原则实施,分为全国、省、市、县四个层次。全国和省级少工委的培训以总辅导员、骨干大队辅导员及专项培训为主,市(地)、县(市、区)两级培训要扩大到中队辅导员,县级少工委培训要以中队辅导员为主。
第二十条 各级少工委要努力创造条件为辅导员受训提供经费支持。要落实各级团费的10%用于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的要求,同时积极争取财政和相关方
面的支持。各中小学校应把辅导员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
第二十一条 新任或拟任辅导员的优秀教师,参加上岗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在岗的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每年累计参加各类培训(含以会代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培训结束要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六章 对辅导员的业绩考核
第二十二条 省(区、市)、市(地)、县(市、区)、总辅导员由同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负责考核。乡(镇)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由县(市、区)少工委按照《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进行考核。中队辅导员由学校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和大队辅导员共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对各级总辅导员的考核可结合单位工作考评一年进行一次。对大、中队辅导员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并建立考核档案。
第二十四条 对大、中队辅导员的考核主要应包括以下环节:(1)个人进行工作总结;(2)在所在学校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要作为辅导员聘请、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考核不称职者应予解聘。
第二十五条 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报上级少工委备案。
第七章 对辅导员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经正式聘请,工作有显著成绩或作出特殊贡献的各级总辅导员、大中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由各级团委、少工委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等共同表彰,并授予“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荣誉称号。
第二十七条 受到表彰的大中队优秀辅导员和乡(镇)优秀总辅导员应享受同级优秀教师的待遇。
第二十八条 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应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获得的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聘用、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共青团组织表彰的先进工作者,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少先队辅导员要占一定比例。
升旗仪式
第一项:出旗——奏《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 第二项:升旗——奏《国 歌》 第三项:辅导员讲话 第四项:转旗
白河镇西山小学少先队队员名单
护旗手:白二龙
王建兵
李亚强
韩伟强 大队长:孔爱芳
后周兵
中队长:贺凤霞
后江文 小队长:王杨兵
李秋红 六年级名单:
杨爱霞 王学芳
后利霞
蔺菜芳
孔爱芳
李小龙
曹建强
韩伟强
后周兵
孔亚兵
王建兵
白二龙
王
丽
王催娟
李耀霞
王继芳
贺辉伟
贺要兰
王月红
王艳霞
李岁霞
李调霞
李凤霞
王
刚
李亚强
韩丽霞
王刘伟
贺映学
后会兵
蒋富霞
五年级名单: 王金强
王 芳
赵爱学
后利强
韩
兵李苏丹
王东东
孔强娟
李钱粮
杨景红 王亚林
孔丽红
孔转芳
韩耀斌
杨江红
后辉叶韩李辉 曹建霞 李志芳 后芳红 后兰芳 李芳霞雷慧霞 周波宁
后利霞
侯江文
韩文霞
后映娟
李文礼
杨
叶 袁叶青
周奋龙
贺凤霞
贺映转
王录英
王应利 四年级名单:
后王新
韩海娟
李秋红
李巧娟
李伟国
后调芳 后妞娟
韩罗芳
李富霞
王江兰
王耀珍
李巧霞 袁爱霞
王彦伟 韩亚学
李军叶 贺张龙 三年级名单:
李爱霞
韩
雪
李小飞
李芳丽 王映霞
袁凤霞 贺映芳
后元龙 二年级名单:
蔺会强
杨小兵 韩富珍
贺映西 一年级名单:
王建文
后调霞 王亚丽
李亚军
韩丽娟
李调花 蔺要娟
后利强
王芹芳
袁要桃
王
伟
后利霞
王柳婷 韩耀军
后要辉
王曼丽
后芳丽
袁
头
后芳红
雷
选
贺莉莉
雷苗波 李代娟
王杨兵
李亚辉
周凤娟
李福奎
韩继兵
贺亚兰
贺金霞 王伟兵 后金丽 后亚强
孔继娟
王明霞
韩
伟
曹新波 孔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