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卫星村村通工程要求
一、目标任务:
2014年,上级下达我县“十二五”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村村通”覆盖工程中央配套资金建设任务为户,其中:镇户、镇户、镇 户、镇户、镇户。
二、覆盖范围要求:
一是按照市的安排,优先满足市委确定的80个贫困少数民族村寨,我县确定的少数民族村寨是村。二是高寒贫困山区,特别是广播电视覆盖盲区。三是原来上报的规划范围。
三、经费要求:
1、不再收取设备费用。设备由国家投资采购,不能向老百姓收取设备费。
2、工程实施和安装费用,市配套资金10元,县配套资金10元,受益农户每户自筹资金20元,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覆盖工程安装、信息录入等工作,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宣传,培训、信息录入、信息复核,设备转运,安装,交通,信息公示等,村村通工程经费专款专用。
四、时间要求:
1、准备阶段。4月20日以前,各乡镇按照要求,做好本乡镇有关村组直播卫星安装用户的信息公示工作,公示内容
包括:用户姓名、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前村村通是否已实施等,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名单报县广播电视部门。各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安排专人落实好仓库和设备收货存放保管,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设备发放、安装、使用管理台账和文字图片资料。4月22日前完成安装技术培训,各镇村向群众宣传,用户的申请、公示和确认;
2、安装阶段。5月5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和上报工作(由各镇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和电脑等设备),同步开展设备发放和安装工作;并及时向县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做到上下联动,信息畅通。5月5日至6月20日前完成全部安装任务;
3、验收阶段。6月22日前完成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总结报送;6月22日—28日开展检查验收;6月30日前上报信息录入和总结。
五、纪律要求:
第一点要求,村村通设备一户一套,县城和集镇居民以及集镇附近农户不得申请,已经实施了十一五村村通和户户通的用户,不得重复申请;
第二点要求,不得优亲厚友;
第三点要求,严禁倒卖、挪用、截留直播卫星设备; 第四点要求,严格公示程序;
第五点要求,按照财经制度规定,严格资金管理、专款
专用,不得向农户额外收取其它费用。
如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安装要求:
1、设备发放到位后,安装人员及时规范安装;
2、设备安装要做到:天线接收信号好、固定稳当、线路布线横平竖直、防强台风、防雷击、防人为破坏、必须安全可靠;
3、村村通工程实施过程中注意技术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广播电视台技术部
201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