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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互联网 ”思维推动税务稽查工作创新发展[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4 00:12: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以“互联网+”思维推动税务稽查工作创新发展

内容摘要:在现代税收管理方面,“互联网+税务”的提出,正好顺应了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化、科技化管税的理念,并为实施正在国内外广泛兴起的深度合作型第三方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本文依托“互联网+税务”的整体战略框架,结合税务稽查工作实际,尝试“互联网+税务稽查”的路径探索。 关键词:“互联网+” 税务稽查

一、“互联网+”概述

(一)“互联网+”理念的提出

国内“互联网+”理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11月于扬在易观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的发言,他认为:“在未来,互联网+公式应该是我们所在的行业的产品和服务,在与我们未来看到的多屏全网跨平台用户场景结合之后产生的这样一种化学公式。”2014年11月,李克强总理出席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时指出,互联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工具。其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是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要主题,被称作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新引擎”,可见其重要作用。 2015年3月,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马化腾提交了《关于以“互联网+”为驱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的议案,表达了对经济社会创新的建议和看法。他呼吁,我们需要持续以“互联网+”为驱动,鼓励产业创新、促进跨界融合、惠及社会民生,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创新发展。马化腾对“互联网+”作出了定义——“互联网+”是指利用互联网的平台、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从而在新领域创造一种新生态。他希望这种生态战略能够被国家采纳,成为国家战略。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2015年7月4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二) “互联网+”的基本内涵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互联网+”是将互联网作为当前信息化发展的核心特征提取出来,并与工业、商业、金融业等服务业的全面融合。这其中关键就是创新,只有创新才能让这个“+”真正有价值、有意义。因此,“互联网+”被认为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演进。通俗来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三)“互联网+”的主要特征

“互联网+”有六大特征: 一是跨界融合。“+”就是跨界,就是变革,就是开放,就是重塑融合。敢于跨界使创新的基础更加坚实,融合协同使群体智能得以实现。融合本身也指代身份的融合,例如客户消费转化为投资,伙伴参与创新等等;二是创新驱动。中国粗放的资源驱动型增长方式早就难以为继,必须转变到创新驱动发展这条正确的道路上来。这正是互联网的特质,用互联网思维不断求变、自我革命,充分发挥创新的力量;三是重塑结构。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发展,在信息革命、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原有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地缘结构、文化结构将会被打破并重塑,“互联网+社会治理”、虚拟社会治理成为发展方向;四是尊重人性。人性的光辉是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增长、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的最根本力量,而互联网力量强大的最根本的来源也正是其对人性的最大限度的尊重、对人的体验的敬畏、对人的创造性发挥的重视;五是开放生态。关于“互联网+”,生态是非常重要的特征,而生态的本身就是开放的。我们推进“互联网+”,其中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要把过去制约创新的环节化解掉,把孤岛式创新连接起来;六是连接一切。连接是有层次的,可连接性和连接的价值也存在很大差异,但是连接一切是“互联网+”的目标。

二、“互联网+”思维对推进税务稽查工作的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会议上指出:“不热情拥抱、主动融入‘互联网+’,税收工作就没有希望,也没有未来,税收现代化更是无从谈起”。在今天,“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给各行各业带来颠覆式革命,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随着“互联网+”在社会各领域的创新不断,我们税务机关也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如何顺应时代要求,创新工作视角,如何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特点、新要求和新挑战,充分挖掘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谋求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广泛对接和深度融合,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既减轻纳税人负担,又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这是“互联网+”对税务稽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所在。

(一)“互联网+”思维可为税务稽查选案提供更广阔的资源。 一方面,随着便捷的网络检举渠道开通,人们足不出户就能提交检举材料,网络检举已成为很多地方税务稽查的重要案源。另一方面,当前大数据信息平台快速建设,政府各监管部门和网络运营商、金融等单位正逐步实现信息互通、数据互联、资源共享,在此背景下,税务稽查如能与时俱进,增加大数据应用,将纳税人的各类经济数据与其申报纳税数据对比,选案质量将大幅提高。

(二)“互联网+”思维可帮助税务稽查攻坚克难,提高办案质效。

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交易活动以电子商务的形式完成,线上签约,线下交易,网络支付,电子记账。即使是常规交易,也常会在互联网世界留下信息。随着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税收大数据开发应用不断推进,税务稽查部门如果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的效应,将“互联网+稽查”做实,多种检查困扰会得到有效化解。

(三)“互联网+”思维可帮助税务稽查加强税企双方税务风险控制合作,在实现税企共赢的前提下降低税务稽查执法成本。

实践表明,税企关系正在由过去单一的检查与被检查的关系,逐步转变为税企双方共同控制税务风险的合作关系,企业对待税法的态度也逐渐从“要我遵从”转变到“我要遵从”。在大数据时代,税务机关通过“互联网+”,利用日常税收管理、纳税风险评估,特别是税务稽查发现的涉税问题,区别企业规模、所属行业、税收种类设立税收风险预警平台,帮助企业建立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企业主动依法合规经营,通过正规渠道合理进行税收筹划,降低税务风险,减少乃至避免涉税违法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税务机关合理调度稽查力量,将主要精力放在高风险领域、高风险行业和易出现重大税务违法行为的重点税源企业,从而降低税务稽查执法检查的成本。

三、以“互联网+“思维创新税务稽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互联网+税务稽查”,就是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优势,以“金税三期”为平台,完善涉税信息收集体系,从多部门、多角度、多环节、多层面掌握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通过科学的案源分析,全面实现精准选案,为做强做实“方案式稽查”提供高质量的第一手信息,为“一案双查”提供可靠线索。同时,利用互联网传媒的影响力、传播力,对违法案件及时曝光,使违法分子无处躲藏。通过一系列“加减乘除”组合拳的有效出击,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震慑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驾护航”。具体来说笔者对于如何以互联网+思维不断创新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在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下使“互联网+税务稽查”依法行政。

一是完善立法,在法律上赋予“互联网+税务稽查”调查取证方式方法的合法性。二是针对“互联网+税务稽查”取证的方式和程序、证据的处理与固定、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等制定详细严密、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形成规范性文件,以便降低执法风险。三是制定和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稽查执法人员的责任,约束稽查执法人员的行为。四是建立应急机制,能够根据税务稽查在“互联网+”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二)加强大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实现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将“互联网+税务稽查”做实做强。

一是在各行各业都争分夺秒进行“互联网+”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必须相应地搭建与各部门互联互通的大税务信息平台。这个大信息平台不仅包括政府部门,而且要涵盖其他相关的非政府部门的涉税信息平台。目前,跨政府部门的税务信息平台建设已经在大部分省市初具规模,需要做的是进一步将税务信息平台向电子商务平台、支付业务平台以及提供中介服务等更多的第三方平台扩展、互联和合作,努力建成更全面、更广泛的税务大信息平台。通过大信息平台,与网络运营商、认证中心、工商、财政、公安、海关、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国土规划和物流中心等有关部门实现信息互通、数据互联、资源共享,不断充实、持续扩展、实时更新纳税人信息库,便于稽查比对发现税收疑点。

二是加大研发力度,以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税务稽查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全面梳理稽查各环节工作,开发各种智能化平台,包括智能选案软件、电子查账软件、审理稽查工具等,并根据税务稽查实践和技术发展及时升级更新系统版本,使采集数据的范围更广泛,采集的数据更有针对性,建立的数据分析模型更科学,分析得到的数据更实用,从而保障稽查分析的结果更准确。

(三)转变思维模式,运用“互联网+”提高税务稽查能力。

在传统的税务稽查模式下,由稽查选案部门根据纳税人所属行业、历史申报纳税记录、接受税务稽查情况、是否涉及举报内容或者其他部门转办等因素选取案源,交由稽查部门联系纳税人进户检查,采取查看营业账簿、查阅记账凭证、核对各类证件与合同等涉税资料、到工地库房等现场查验、询问相关当事人员等方式调查取证。而在“互联网+”的世界中,绝大多数交易活动以电子商务的形式完成,线上签约,线下交易,网络支付,电子记账。税务稽查选案在传统方法的基础上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大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开展数据收集与分析,寻找发现案源信息,建立海量案源信息库。要探索稽查执法的“移动化”。创建虚拟移动办公系统,通过VPN技术配置计算机(笔记本)、手机、PAD等各类接入设备,异地完成稽查数据查询、业务流程操作,推进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推进对强制执行扣款的现场开具税票。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要运用“互联网+”思维调查取证,将散落于网络系统各个角落的、与被查企业相关的涉税数据资源充分地挖掘、收集、整理和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固定证据。

“互联网+”浪潮,对任何一个行业来说,都是一次历史性的机遇和挑战。要做好新时期的税务稽查工作,就必须真正树立“互联网+”思维,促进信息技术和税务稽查工作的“生态融合”,探索优化“互联网+税务稽查”的多种模式,为税收事业的腾飞插上“金色翅膀”。

以创新思维推动政协工作科学发展

以解放思想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以创新精神推动超常规发展

以科技创新推动农业发展

以互联网思维改造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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