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财险

发布时间:2020-03-03 08:33: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2008-09-01]

近年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全国财产保险市场得到了较快较好的发展,业务规模迅速扩大,防范风险能力逐步增强,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但是,在产险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市场上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仍比较突出,既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的信誉和形象,又破坏了保险资源,增大了行业经营风险,甚至会损害被保险人合法利益。因此,财产保险行业应高度重视规范发展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共同努力,狠下决心解决市场突出问题。

一、工作目标

以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治理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管查处为手段,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形成财产保险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公平合理竞争的良好局面。今年年底前,力争实现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保险公司内部管控显著改善,公司经营存在的业务财务基础数据不真实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保险公司条款费率报行不一,未经申报擅自改变条款费率或以各种手段变相降低费率的行为基本得到解决。

(三)建立健全规范的理赔服务标准和理赔流程,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行为的投诉明显下降。

二、重点内容

目前,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应着力抓好以下重点:

(一)确保公司经营的业务财务基础数据真实可信

1、确保保费收入据实全额入账。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及保费收入确认原则,在保费收入科目中全额如实反映保费收入情况。严禁虚挂应收保费、虚假批单退费、撕单埋单、阴阳单证、净保费入账、系统外出单、账外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2、确保赔案和赔款的真实。严禁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严禁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范围虚增赔款金额,严禁将与赔案无关的费用纳进赔案列支,严禁与汽车修理厂等单位合谋骗取赔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理赔费用的计提、使用和管理,确保理赔数据的真实完整。

3、确保公司经营各项成本费用据实列支。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相关法规与制度,严禁不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严禁以报销虚假的差旅费、车船使用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用以支付中介手续费或挪作他用。中介手续费必须全额据实列支,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列手续费。不得为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报销任何费用从而扩大经营成本。

4、确保各项责任准备金依法依规计提。严格执行非寿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准确、真实地计提各项责任准备金,严禁通过随意选取发展因子和最终赔付率假设等手段违规计提准备金,造成经营结果不真实。

各级公司的总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对所管辖公司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负总责。

(二)严格执行向保险监管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条款费率

严格执行财产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条款费率的审批备案程序。严禁保险机构对条款费率报行不一,各公司分支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扩大或缩小保险责任,不得随意变更总公司统一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从而进行恶性价格竞争,破坏市场秩序或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等违规行为。如需修改或变更条款费率的,必须依法履行报批或报备程序。

(三)解决理赔难问题

保险公司要依法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严禁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建立健全系统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切实提高理赔时效。

(四)确保公司主要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

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科学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保费资金管理、核保核赔管理、有价单证管理、成本管理、印章管理、分支机构高管人员管理等核心内控制度。强化数据集中管控,理赔接报案系统、单证系统要与核心业务系统全面对接,业务、财务、再保数据要实现集成管理、无缝链接、实时互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内控执行力。目前尚未做到总公司集中管控数据的公司,必须制定方案,明确时限,尽快实现。

三、主要措施

(一)坚决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1、对采取各种手段造成保费收入严重不真实的,要给予停止接受新业务至少6个月、责令撤换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并依法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对制造假赔案或故意扩大赔款挪作他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按上述第一款处罚。对故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的严格按规定处理。

3、对私设小金库,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按照提供虚假报告、报表等行为予以处罚。

4、对采取各种手段虚列经营管理费用数额较大的,要给予停止接受新业务至少6个月、责令撤换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并依法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对不执行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进行恶性价格竞争的,要责令撤换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并追究上一级乃至总公司的管控责任。

6、对不按规定计提各种责任准备金的,要依法给予罚款或者限制业务范围、停止接受新业务、责令撤换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人员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7、对经营交强险公司违反交强险相关法规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二)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要将公司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的情况及时向社会披露,强化社会监督和约束。

(三)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对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公司,保监会要采取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范围、限制高管薪酬、限制向股东分红、加大分保、增加注册资本金等措施,督促公司降低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改善业务质量和效益,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临界点的公司,保监会要通过动态监管,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四)建立对总公司的质询和监督。对总公司发展策略与公司实力不符、公司的市场发展激励机制与市场不符、公司核心内控管理薄弱,管控手段不力,经营管理粗放者,保监会产险部给总公司发监管提示,对总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将公司列入重点监管公司名单,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五)建立与公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长的通报制度。保监会每季度将公司违法违规问题及受处罚情况向公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长进行通报,发挥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长应有的监督约束作用。

(六)建立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在全国产险业建立高管人员及法律责任人、精算责任人等重要人员不良记录档案库,及时登载违法违规受处罚的机构和人员信息,严禁存在不良记录的人员异地任职。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原则,加大违法违规经营的成本。

(二)坚持保监会与保监局上下联动,全国统一行动、统一标准,协同一致的原则。

(三)坚持查处保险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与质询或追究其总公司相关责任的原则。

(四)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保监会除交强险手续费不得突破4%以外,其他商业险手续费标准由各公司掌握,但要据实列支,依法纳税。同时,鼓励保险公司依法在制度机制、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防范违规问题的发生。

(五)坚持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和公司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原则。各保监局应重点检查2008年8月31日后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各保险公司对2008年8月31日前经营的违法违规情况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的时段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要将自查自纠的详细情况每宗每件列表,以省为单位报当地保监局。总公司综合系统情况于2008年10月30日前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对发现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和2008年8月3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坚持监管查处与加强行业自律的原则。在大力加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全国和各地保险行业协会要积极沟通协调会员公司,加强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积极探索有效的自律措施。

(七)对交强险以及有政策支持的农业保险等业务实行更为严格的查处和监管原则。

五、工作要求

规范产险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一个公平规范有序竞争的产险市场是当前财产保险行业极为紧迫的重要任务,需要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一)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好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公司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指定相关的管理部门及责任人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落实。各总公司要指定一至两名联系人,要制定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各公司要根据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和整改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保证自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2008年8月31日后依法依规经营。

3、树立科学经营理念,加强落实内控建设,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总公司要切实改变片面追求速度、规模和市场份额的做法,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强化各级高管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效益观念。改善财务管理,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稽核审计,切实解决内控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内控执行力逐级递减等问题。同时,积极采取“见费出单”等措施,从制度上、源头上防范数据不真实以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

(二)保险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严格监管,切实抓好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

1、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把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作为监管的根本目的,把规范市场,防范风险,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科学有效的方法,敢抓善管的精神状态去抓好产险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

2、做好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规范产险市场秩序,既是当前的一项重要监管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各保监局要制定实施细则,整合监管力量,加大查处范围和力度。重点关注和严厉查处2008年8月3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此期间以前的问题要督促公司自查自纠。对有举报的,只要在行政处罚追溯时限内,一律按规查处。

3、落实责任,守土有责。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是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保监局、机关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落实责任,按照职责范围,严格监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分管范围内保险市场规范有序。对查处不力,市场继续混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各保监局在依法严肃查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公司在内控机制、体制机制、管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由产险部向总公司提出质询。保监会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运用偿付能力监管的倒逼机制,督促公司加强内部管控,依法合规经营。

5、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要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与年初部署的各项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相辅相成,协调配合。对在整顿规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保监会产险部。

6、要创新监管思路和方法,要注意运用教育、制度、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有效遏制产险市场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今年年底前,全国产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长安责任保险公司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

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2008-9-9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媒体公布后,长安责任保险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就贯彻落实事宜迅速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方案》不折不扣、扎实有效得到贯彻落实。

《方案》在媒体刚刚公布后,在正式文件尚未收到前,公司领导安排从网上迅速下载文件,第一时间组织学习。9月1 日,总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总公司党委和总裁室领导,总裁办有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方案》,统一思想。公司领导一致认为,依法合规经营是下半年工作的头等大事,作为新公司从防范风险的需要出发,必须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首位,总公司要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范围、最强的力度做出部署,迅速在全员中做好思想发动工作。一是成立“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在全辖范围内的组织、开展、指导和协调等工作。组长由谭庆琏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张元端书记、刘智总裁、纪委杨润时书记担任,张俊才、徐培福两名独立董事担任总督查,成员由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9月2 日,总公司召开经营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专题会议,逐条逐句学习《方案》文件,研究细化贯彻落实措施。9月5日,总公司召开了贯彻落实保监会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系统视频会议,对全系统贯彻落实《方案》做出动员和具体部署,要求系统上下端正认识,统一思想,层层落实,不留死角,确保不出现任何纰漏,做到万无一失。三是制定下发文件提出规范要求。9月2日,公司转发了保临会在网上公布的《方案》文件,让基层第一时间进行学习;9月5日,公司党委、纪委联合下发通知,在全体党员中再次进行了动员部署,同时在纪律、查处等方面提出了严肃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分公司层面认识,公司就做好落实规划、主动向当地监管部门汇报争取领导、按方案要求做好总结上报工作下发了专项通知。

在下部贯彻落实工作中,公司进一步明确着力抓好五项工作,努力形成依法合规经营长效机制。

(一)全面深入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方案》提出的自查自纠要求,总公司制定下发了自查自纠专项推进实施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在时段、内容、达到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力求使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到每个分支机构、每位员工和每道业务环节。自查自纠的时段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此期间,各分公司要将自查自纠的详细情况每宗每件列表,于9 月30日前报当地保监局。总公司有关部门也要按要求进行自查。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9月中旬总公司将派出检查组,进行拉网式合规经营全面检查。

(二)查遗补缺做好整章建制工作。针对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总公司各部门将深入查找制度整体或局部内容的不足,抓紧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工作。需整改的立即整改,需制度规范的立即规范,最大限度在制度方面提供保证。

(三)妥善处理好业务发展与合规经营的辩证关系。要求各级干部要用科学的发展观看待这一问题,充分认识到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以创新的思维开展工作。要在坚持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加强管理,练好内功,开拓创新,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业务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四)建立主要领导合规经营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经营合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总公司将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8月31日以后,顶风违纪、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司形象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允许出现有令不行、漠然处之、敷衍了事、擅作主张、不予作为的现象。各分公司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主要负责人还要向总公司提交个人总结。

(五)加强企业合规文化建设。为在全系统树立起合规意识,形成先进的合规文化,为实现持久规范经营打牢基础,公司把今年作为“合规之年”,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合规教育。在全员进行合规知识培训,内部刊物开辟“合规经营专栏。 11月底,总公司组织开展全员经营合规知识考试。12月组织“经营合规知识竞赛”。二是建立合规状况考评机制。为加强全系统经营合规工作的执行力,引入合规工作量化考核方案,对各单位经营合规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能进行考核。三是开展合规检查。把合规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坚持不懈抓好。每半年对分公司进行一次合规检查。在

三、四级机构开业后三个月内即开展经营合规性检查。对保险监管部门关注、群众有反映、影响公司诚信规范形象或者业务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好专项检查。

规范市场秩序 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2011年01月13日08:58 来源:中国保险报

欢迎发表评论 字号:

本报讯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1月11日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保险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把握保险监管面临的新形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坚持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着力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着力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 推荐阅读

保险周刊:变额年金试点启动 京沪五市首批入选

人保战投拟融资100亿

    七险企暗战变额年金险试点

保险资金暗加仓 等待6月大行情

故宫失窃案引发艺术品保险反思

变额年金险:给投连险加把安全锁  国庆馨月现场揭秘三季度布局良机

吴定富指出,要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一是强化资本约束,发挥偿付能力监管在风险防范中的核心作用。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资本管理,严格执行新《保险法》第102条关于财产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费不得超过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4倍的规定。对偿付能力处于预警区域可能出现不达标的公司,要早抓、早动手,要求公司提前采取改善措施。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采取限制业务规模、限制或停止经营新业务、限制分支机构批设、限制高管薪酬等措施。强化保险公司核心资本的作用,修订《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严格次级债的发债条件和认可标准,加强次级债的监督管理。改进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继续完善偿付能力评估标准。二是加强资金运用监管,维护保险资产安全。关键是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则,健全监管标准,抓好贯彻落实。要重点加强对股权、不动产等新投资渠道的监管,督促保险机构严格执行相关监管政策,防止出现投资冲动。加强投资风险控制,着力健全风险监管机制,加强窗口指导,及时提示风险,强化公司风险控制责任。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信息系统全面上线。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开展重点公司综合检查和重点业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和问责,强化监管威慑力。三是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夯实防范风险的基础。针对保险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形似而神不似”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规范力度。继续推动公司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责任,提高董事专业素质,完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查和谈话制度。强化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监督与约束,防止内部人控制。充分发挥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公司治理报告制度,开展对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量化评估。

吴定富指出,要继续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一是突出现场检查重点。财产保险领域,以车险和农业保险为重点,突出整治虚挂中介业务、虚假批单退费、虚挂应收保费、虚列营业费用、虚假计提准备金和农业保险虚假承保、虚假赔案问题,同时,加强对交强险拒保问题的检查力度。人身保险领域,以银行保险为重点,突出整治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和销售误导问题,同时,对电话销售业务和团体年金业务开展集中治理。保险中介领域,以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为重点,突出整治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问题,同时,对保险代理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综合性检查方面,以强化法人监管为重点,突出整治总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不规范、违规资金运用和数据不真实等问题,采取上下联动方式,选择部分保险机构进行检查。集中力量对案件多发地区开展集中检查和重点治理。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领导责任为主要手段,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认真落实中纪委转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对违规支付手续费等涉嫌商业贿赂和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明确违规性质和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建立健全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完善保险代理管理制度,制定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和汽车销售商代理保险业务的监管规定。强化中介手续费跟单支付、集中支付、零现金支付等制度,提高手续费支出真实性。制定出台《财产保险公司违法经营行为处罚办法》、《寿险公司经营规则》等新规定,统一处罚尺度和力度,引导公司规范经营行为。继续抓好保险机构小金库治理工作。

吴定富指出,要严肃查处保险领域重点案件。一是推进稽查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保险行政案件调查管理办法》和《保险司法案件督办规则》,规范案件处理程序,提高案件处理效率。研究制定反保险欺诈制度,建立反欺诈工作机制,引导保险机构防范保险欺诈风险。落实新《保险法》有关规定,强化重大案件检查手段,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账户查询权限和程序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二是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对保险领域犯罪案件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已经暴露的案件,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有效震慑保险犯罪活动。强化责任追究,继续贯彻落实保险司法案件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保险公司问责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公司落实问责办法,严肃追究涉案人员责任。加强与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合作,搭建打击跨境骗赔的信息沟通平台。加强警示教育,选择保险领域犯罪的典型案件,结合实际深刻开展剖析。三是继续完善稽查体制。逐步健全协调一致、互联互动的稽查体制,加大联动稽查和交叉稽查的力度,形成稽查合力。

吴定富指出,要加强保险公司内控监管。一是进一步强化法人机构的责任。强化法人机构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将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公司的业务范围、高管任职资格等事项挂钩,定期向总公司通报分支机构违法违规和处罚情况,督促总公司加强管控和整改。推动保险公司建立稳健薪酬机制,将风险、合规等因素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提高薪酬管理程序的规范性和绩效考核指标的科学性。继续探索实施法人机构属地监管试点,完善属地监管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力。把公司的主要内控制度作为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公司承保、理赔、保费管理、再保险等主要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执行力是否有保障。加强对保险公司考核机制和全面预算情况的分析,要求公司“先算账、后经营”。制定实施《保险公司财会基础工作指引》,强化财会人员责任,加强财会内控管理。研究提高保险公司信息化标准,推动保险公司实现数据、财务的全国集中管理,提高公司内部管控的技术水平和约束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高管人员责任。严把高管人员准入关,加强任职资格管理,提高高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对高管人员的教育培训,以风险管控和依法合规为主要内容,把培训考核情况与任职资格管理结合起来,增强高管人员依法合规意识。完善高管人员不良记录档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防止高管人员“带病上岗”。督促公司加强对高管人员的审计监督,对董事和高管人员任职期间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行为合规性以及内控有效性进行审计。

吴定富指出,要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一是不断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为立足点,不断提高保险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鼓励和支持重点领域业务发展,扩大保险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的真实保险需求。以规范各类保险服务为着力点,不断提高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推动产品和渠道多元化的同时,规范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新兴渠道发展。继续推进保单通俗化、条款标准化工作。出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规范销售行为。二是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健全投诉举报的台账制度,对保险公司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系统量化的考评,将信访投诉多、解决不力的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重要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督办力度,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案件。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充分运用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等手段,主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增强保险公司维护被保险人利益的自觉性。四是加强消费者教育。加强对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逐步建立保险监管机构、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机制。通过推进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保险知识。

吴定富指出,要不断加强监管自身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委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积极调动和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创建学习型、责任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监管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稳步推进干部竞争上岗,大力推进干部交流,继续深化干部考核与监督机制改革,完善监管责任追究机制。三是扎实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抓紧修订出台保监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责任、管好队伍。抓紧出台保监会系统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强化监管规章制度执行,维护监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系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研究改进廉政监督员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各方面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夯实依法监管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强化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吴定富指出,要认真做好“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作。“十二五”规划是保险业未来五年发展的重要指南,编制好规划是全行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规划编制工作在指导思想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突出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把握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这根主线。在工作机制上,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参与,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规划编制职责,其他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在工作方法上,要坚持开门制定规划,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全行业的智慧,使规划切实成为引导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南。

人保财险

阳光财险

人保财险

财险反洗钱工作计划

企财险报价单

中国的财险

财险业务经理辞职报告

人保财险工作总结

人保财险工作总结

人保财险公司

财险
《财险.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公司少儿保险 财险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