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查 报 告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贯彻落实《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全面整治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单位进行自查如下:
一、我单位能够保证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如实核查供应商资质,能够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收货记录、验收记录、养护记录。
二、我单位在购进医疗器械时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进行采购,严禁无证采购。
XXXXXX大药房
2018年6月5日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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