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养假的规定
公司为关照全体在职员工,根据公司现有制度,员工工龄超过五年或五年以上均享有
五天带薪修养的福利。其余不够年限的员工则不能享受此待遇。为体现员工福利待遇的公
平性。人力资源部建议将员工修养假修改为满一年工龄享受一天修养天数。例如:自员工入
厂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两年,修养假天数为1天,累计工作两年不满三年,修养假天数为2
天,以此类推。修养假上限最高为15天。
二.关于修养假的补薪制度
根据公司现有制度,享有修养待遇的员工在本年内不定期使用修养假,容易造成反复
利用或超额使用的情况。直接影响补薪核算的准确性,为了更加合理的运用此项福利,人力
资源部建议把所有在职享受修养假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做成电子表格的模式统一规划。
例如:
将在当年年初把已统计好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发放到各部门,由各部门领导
统一管理。年末时人力资源部将回收发放表格,根据表格实际内容对员工进行统一补薪。期
间员工除享有正常的探亲假,婚丧假,工伤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其他请假均为事假。不
在给予额外补薪。
《带薪休假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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