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会议制度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例会每周二召开一次。 关于干部例会制定,作出如下规定:
1.不得迟到、缺席、早退。如果特殊情况,必须写好请假条,经主席团或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条须开会前提交,口头请假一律无效。请假条由办公室存档。
2.办公室应如实进行会议记录。对迟到、缺席、早退者人数和名单进行统计,并存档。
3.每次例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各班班长或团支书都必须到会,各班班长或团支书不得无故缺席。对缺席会议达三次的班长将取消评“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并直接影响该班争评“优秀班集体”的结果。
4.例会过程中,所有干部均须做笔记,主席团将不定期抽查。 5.每月月底召开一次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并提出下月工作计划。
生命科学学院
《团委学生会例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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