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团委学生会
例会制度
为规范各部门例会,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例会的内容应当积极健康,任何人不得利用例会宣扬反动言论,不得有任何违反国法、校规的言论或行为。
二、各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例会。常委例会一般每周一次,其他部门例会一般每月至少一次。
三、召开例会时,着装得体,行为文明,严禁酒后参加例会。
四、若不能准时到会,须提前一天向负责人(部门例会时,部长为负责人;常委例会时,主席为负责人)请假,参加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五、例会前须签到,例会后须整理会议室;开例会时须关闭手机或将其置于静音状态并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本制度由大连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学生会办公室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团委书记: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大连理工大学电信学部团委学生会
《5电信学部团委学生会例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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