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开业筹备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
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卖场开业策划、经营指导等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合同目标:
超市{商场}开业策划、经营指导等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作为全部经营投资者,主要提供开店资金、经营场地及其他各项相关事宜。
2、负责卖场工程及进度安排。
3、提供具备一定素质的人员配合工作。
4、根据乙方工作需要,以超市{商场}名义授权给乙方工作人员,以便于工作开展。
5、协调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为隆重开业奠定基础。 6、提供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及用餐,并提供通信设施。
7、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以便结合甲方当地情况做适当调整。
8、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款项。
三、乙方责任和权利:
1、负责开业前期营运作业流程制定、规划、卖场形象建立。
2、负责卖场人员培训。
3、负责卖场设备及工程规划、指导。
4、负责商品分类、区域定位。
5、负责卖场布局设计及整体规划。
6、负责卖场的促销活动及指导实施。
7、负责超市{商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培训。
8、负责提供1名有大型卖场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驻地指导工
作。
9、开业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后期跟踪指导。
10、根据甲方条件,最大限度的为甲方节约、节省投资,并达到超
市{商场}标准。
11、在甲方工作配合到位的情况下,保证福泰隆购物中心在年月日左右隆重开业。
12、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负责招商工作。
13、辅助以小投资获取好的效益。
四、合同期限:
自双方约定日年 月 日――年月日止。
五、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元,小写:
六、款项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既付总人民币元给乙方。
2、第二期款项于两天内支付人民币元给乙方。
3、剩余款项于甲方卖场开业当日,甲方支付所剩款项,既人民币元给乙方。
4、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支付款项。
5、因甲方原因导致超市开业推迟3天之内,甲方需补助乙方人员200元/天/人。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超市{商场}运作期间,如果甲方不按照乙方要求操作,而未达到预期效果,责任在甲方。
[2]、甲方未按照合同金额和日期支付的款项,乙方可单方终止合
同,并赔偿乙方损失。
[3]、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完成,甲方不得收回已付款
项。
甲方签约人:
乙方签约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