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
知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1总则
1.1 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
1.2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 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 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1.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 监管原则。
2工作职责 2.1 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2.1.1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2.1.2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
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
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
2 基础数据资料
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
3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
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4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
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 告。
2.5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
3项目专项资金使用
3.1 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
3.2 用的整体效益。
3.3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3.4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5专项资金。
3.6
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
4项目专项资金管理
4.1 司基本存款账户作为公司专项资金的指定收款账户。
4.2公司收到专项资金拨付文件及后期收到拨付的专项资金时通过“其他应收款 ——**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
4.3 款、设备款、工程款等采购类款项支付通过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一般存款账
POS机刷卡支付。项目专
项资金支付时通过“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
4.4项目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按照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执行。
4.5公司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专
得额中减除。
4.5.1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4.5.2政府主管部门对该专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4.5.3专项资金的支出进行了单独核算。 4.6专项资金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导致
回未使用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4.7专项资
结余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4.8
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由资产财务部起草并解释。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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