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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协议书手续说明

发布时间:2020-03-03 20:07:0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办理就业协议书手续说明

1.办理就业手续时间: 往届毕业生可于每周

一、四下午直接到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的办理由辅导员负责,就业相关问题咨询辅导员,学生本人办理或咨询不予接待;就业咨询电话: 60435515。往届毕业生咨询电话:6043529

2、60438317。

2.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协议书签订流程:由单位先行盖章,然后由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最后由辅导员统一拿到就业指导中心加盖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需特别注意的是,本

一、本三要区分开来,城市学院就业协议书在“院、系意见”一栏加盖系公章,并由副书记签字,“学校意见”一栏则加盖城市学院公章。河北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盖章程序与往年一样。

(2)若单位要求先加盖学校公章的,单位要出具盖有红章的接收函,学校可先加盖公章。

所有公章加盖完毕后,辅导员需在协议书右上角注明考生号(ksh)后四位(四份协议书均要注明),城市学院的在考生号前加C。

(3)就业协议书的填写要求

要求毕业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家庭地址需填写生源地;用人单位填写单位相关信息,特别要注明单位隶属、单位地址和档案转寄地址。

(4)学院上交的各地市接收函务必须为原件,并在接收函右上角注明考生号后四位。

(5)解约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解约

第一种情况:未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可持相关解约材料直接到辅导员处办理解约手续,领取新协议书时,辅导员需在新协议书编号(左上角的红字)后加写“+”字,辅导员登记协议书号,并收取10元协议书费用。

第二种情况:已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需将情况通知辅导员,由辅导员持相关解约材料统一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解约手续。学生自己办理不予接待。

注:办理解约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a.原单位出具带有红章的解约证明,并必须注明解约原因。

b.交回未交到就业指导中心的另两份协议书。如果单位所持的协议书丢失,需要单位开丢失证明并上交;如果学生所持的协议书丢失,需要学院开具丢失证明,其中必须注明协议书号,学生本人到《河北日报》挂失,将报样的报头和挂失声明复印到一张纸上上交。

3.首次领取的就业协议书一份5元,如不愿交钱,可免费领取河北省就业协议书;领取的第二份协议书一份10元。

4.所有协议书号都要登记清楚,最终录入毕业生信息库,以便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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