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工作制度
1.医务科负责全院的医疗行政管理、医疗安全管理、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病案、信访、职工及医疗技术人员的继续再教育管理。
2.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进行医疗工作总结,对诊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各级医、技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情况。
3.教育与组织各级诊疗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服务质量。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医疗事故及差错的发生,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报告和处理。
5.具体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医疗质量,抓好重点专科技术建设,加强技术培训,大力开展新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保证专科技术建设的不断发展;做好技术准入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执业证、上岗证管理工作;做好内外联动,协调专家会诊、坐诊、讲学等工作。
6.加强基础医疗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基础医疗工作质量,尤其对病历书写和无菌技术操作等要严格进行督查考核。
7.组织实施医疗业务的培训,制定长远和短期的培训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定期进行医疗业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8.负责医疗、医技进修医生和实(见)习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
9.经常深入科室,及时了解医疗工作情况,向院长汇报、提供改进医疗业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医务科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医院工作计划,结合医疗、医技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医疗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定期总结医疗工作现状和对策,报院领导作为决策依据。
2.经常督促、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
3.及时对医疗纠纷和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查。
4.了解和参加临床医疗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协调重大急危重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人讨论、重大手术讨论和审批、院内外会诊工作。
5.组织对全院医疗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好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6.组织实施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和帮扶工作和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