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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机械化上水平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10:24: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瑞平公司张村矿采掘机械化装备上水平战役实施情况

汇报材料

一、矿井概况

张村矿位于朝川矿区中南部,行政隶属小屯镇蟒川乡管辖,井田走向长度4.5km,倾斜宽度2.7km,井田面积9.98k㎡;矿井地质储量9231万吨,可采储量5339万吨;属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可能性,煤层具有自燃发火现象。可采煤层为一

8、二

1、四

3、五

2、五3煤层,主要可采煤层分为二1和四3煤层。其中二1煤为低灰、低硫、高热值、易洗选的优质主焦煤,占矿井总可采储量的51%;

四、五煤为中~高灰分,低硫磷,中发热量难洗选的肥煤,占可采储量的49%。二1煤层厚度0.49~16.58m,平均厚度4.3m,倾角18~30平均24。该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或 层状砂岩,层理发育。底板为泥岩和砂质泥岩,遇水易膨胀,下距太原组灰岩 m。四3煤层厚度为0.42~6.82m,平均厚度2.2m,倾角17.5~35平均23.5,顶板为沙岩,底板为沙质泥岩,伪顶为泥岩,厚度 0.5 m,易脱落。

矿井地质条件为二类~三类之间偏三类,煤层厚度较稳定到不为稳定的过度型,水文地质条件为中等偏复杂型。矿井正常涌水量为102m/h,最大涌水量1488m/h。煤层自燃发火等级为Ⅱ类,属自燃发火煤层。

矿井通风方式为斜井片盘式开拓,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抽出式。主、副井为斜井,作为提升、运输、进风用;风井为立井,回风专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0.6Mt/a,装备能力为0.9 Mt/a,服务年限57年。

张村矿现生产水平为-250m水平,四煤上山采区、二煤上山采区和四煤下山接替采区生产。两个综采工作面正在生产,一个备用工作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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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o

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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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综掘工作面,三个煤巷炮掘工作面,五个岩石开掘工作面。

张村矿2004年5月归属瑞平公司后恢复建设,2007年11月10日通过河南省煤炭工业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当年生产原煤57万吨,2008年127万吨,2009年1-8月份生产原煤96万吨。2010年1-7月份在一个采面一直过断层的情况下,实现原煤生产69.5万吨的好成绩。

二、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前期准备工作

1、修改设计:

张村矿原设计能力为武汉设计院设计,矿井生产能力为0.6Mt/a,全矿井

四、五煤联合开采,二煤独立采区开采,共设计九个采区(其中二煤5个,

四、五煤4个采区)全为炮采工作面。瑞平公司于2005年4委托煤炭工业郑州设计院对原设计中的通风、运输、提升、排水、供电、压风、监测监控、回采工艺及地面运输环节和设备选型逐一进行修改,将矿井设计修改为二煤、四五煤一个水平,上下山联合开采,将原走向长400~600m增加至1000~2600m,采长由60~80m修改为100~130m。储量由几万十几万增至二十多万至万万吨以上。地面通风机由BDK62(B)-8-NO26型更换为BDK618-8-NO26型,监测监控系统由KJ4-2000型改为KJ95N型综合监测监控系统;将四-11050工作面由炮采改为综采,同时将轨道提升机电机功率由132KW全部调大至220KW,牵引力由30KN增大至60KN,以适应上综采、综掘设备。

2、对掘进巷通风机巷、切眼、片盘、车场断面进行修改,断面由原炮采时的6.5~7.2㎡增大至7.5~11.4㎡,支护形式由工字钢支护逐渐改为锚网、锚索支护和U型钢支护,开拓巷道由原砌碹改为锚网喷,一是增加支护强度,提高掘进速度,降低职工劳动强度;二是增大通风断面,减少

2 后期巷道变形,减少维修量。三是满足上综采设备的需要。

3、对已施工、安装过的工程和设备进行扩修和改造。副斜井坡度23.5,原设计施工断面为拱形砌碹,随矿压显现,宽度由3.8m变形为3.2m,对于超长、超大、超宽的设备、物件很难下去,综采支架整体入井难于实现。为此,我们将井筒拉底、车场扩帮、改管路等。对现东、西马共用中间道,西马轨道整体东移,利用西马的东边道和东马的西边道,组成一组轨道,中间会车50m处另加一根轨道,以保证会车处的间距满足规定,井口、井底另加经过改造的道岔,实现了综采支架走巷道中间,顺利到达目的地。采面安装综采设备后经过7次搬家,下部过对称道岔易掉道也进行了改造。将原JD-1.0型绞车更换为JD-2.0型绞车或JHMB-14、SDJ-28型绞车,实现了安装支架、运输机、割煤机的安全。对原总回风断面进行扩修,由原来的7.2㎡,增大至12㎡,满足了矿井生产能力提高的需要。

4、上综采的可行型、性论证:

上综采的必要性:①张村矿主要开采二1煤和四3煤层,该煤层赋存条件较稳定到不稳定过度类型,即Ⅰ型向Ⅲ型过度;②响应集团公司号召的需要,更是做强主业,创建和谐高效矿井,保持张村矿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综采可行性分析:

①煤炭储量分析:二1煤和四3煤作为矿井主要可采煤层,其可采储量占矿井总可采储量的90%以上,其中1.5m以上的占可采储量的85%以上,有充足的资源为综合机械化开采做后盾。

②矿井生产能力分析:我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矿井各大系统能力进行核定,并得到集团公司领导和各处室的帮助与支持,各个环节能力及采

o场能力皆能满足125万t/a,有充足的理由上综采大规模生产。

③安全环境分析:张村矿属低瓦斯矿井,安装有KJ95N智能型检测监控系统,并有严格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上综采人员在掩护支架下工作,安全系数大大提高,尊章守纪的干部职工,大型设备保护齐全,所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④人员和技术水分析:张村矿虽然建矿晚,但从平煤引进了一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并有四矿成熟的综采队伍整体来上岗,避免我们岗前长期培训,专业技术工人不足,水平差的弱点,所以,上综采在人员与技术上有保证。

⑤产量与效益分析:综采设备每年应用实践证明,具有产量高,工人劳动强度小、安全系数高,效益好的特点。

5、综采设备选型:

张村矿综采设备的选型得到了集团公司领导各业务处室和瑞平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尤其生产处和租货公司领导多次带领专家亲临现场召开专题会,进行了科学论证,远赴张家口、辽源等煤机生产基地现场考查,结合张村矿地质条件及围岩类型、工作面特点,最终选用了平顶山煤机厂生产的ZY4000-14/30液压支架;辽源煤机厂生产的MG150/380-WD型采煤机;张家口煤机厂生产的SGZ-630/264刮板输送机;平煤四矿大修厂改装的SZW-40T桥式转载机;无锡煤机厂生产的MRB-315/31.5乳化液泵;四平煤机厂生产的KSGZY-800/6移动变电站。

6、综掘设备的选型

为保证矿井正常采掘接替,我们同样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综掘设备进行了论证,并得到了集团公司领导和开拓处、租货公司领导同志们的大力

4 支持,张村矿二-11081风巷,综掘机选用了太原生产的EBJ-120型。该机具有体积相对小,机构紧凑,可靠性高,适合中等断面掘进,坡度+10,经过使用情况表明,其机械坡度适应性差,破岩能力差,转载能力不好;目前我矿在二-11061风巷选用了EBZ-160型掘进机,已经使用二个多月,单进已达315m/月以上,效果较好,其适应能力强,爬行坡度较大,破岩能力大,转载机采用电滚筒。

三、综采综掘的进展情况

1、产量完成:张村矿自2007年5月上综采以来,共回采了四个综采工作面,采面走向由四-11050的500m增长至二-11081综采工作面的1326m。采长由78m逐步增大到140m,储量由16.0万吨增加到65多万吨,综采队由一个增加到2个,综掘机已成功上了一套,第二套综掘设备正在组织,产量由08年的127万吨,今年有望超过140万吨。实现了矿井的高产高效。

2、资源回收率:由于四3煤层平局厚度2.3m,我们选用ZY4000-14/30支架,一次采全高,有效杜绝了炮采丢底煤现象有效地回收了资源,提高了资源回收率。

3、安全方面:由于我们上了综采,实现了安全生产,自上半年至今,杜绝了重伤以上事故,消灭了采面冒顶,克服了风机两巷失修现象,工程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4、职工收入,指标完成方面:由于综采、综掘设备的上马,工人劳动强度大大降低,职工面貌大大改观,1-8月份各项指标提前完成,职工收入稳步提高。

5、经验积累及推广:①张村矿在四煤、二煤上综采,为汝州矿区上综采开创了先河,积累了经验。汝州大倾角井田综采面布置,要结合地质条

o件,在走向和采长上选取合理的参数。张村矿-250m水平以上构造发育倾角大,采长120m为宜,走向1000~1400m;-250m以下走向2000m,采长150m为宜。另根据构造发育情况,落差5.0m以下的断层,采取直接过,岩石硬度大时,辅助爆破作业;超过5.0m以上断层,风、机两巷延展长时,采取跳眼。一是保护煤质,二是保护设备,三是保证安全。采长一般选取120~150m,过长时采煤机下划,不利于采煤。

②在综采综掘队伍管理上严格推行公司寇爱民总经理提出的:以班组建设为核心,促进“六位一体、八定一考核”安全管理法。在班组建设中

一、要认真开展“六位一体”安全管理就是以塑造本质安全人、打造本质安全岗为目标,以班组、区队建设为核心,以业务保安、监督检查为保障,其中班组建设作为核心,其上受区队管理,下与塑造本质安全人、打造本质安全岗的目标紧密相连,同时接受业务保安和安全监督检查,六个方面、三个层次、一个核心互为支撑,融为一体,从而共同促使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各级管理人员要学会管理,具体的讲就是安排工作要严密,做到“八定一考核”:定员、定岗、定标准、定制度、定措施、定责任、定检查、定监督,使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措施确保落实,达不到要求能够追究到人,严格考核。

③引进成建制的熟练队伍先上马,然后培养自己的队伍,缩短上综采回采时间和单独的培训队伍,特殊工种。张村矿第一个综采面由平煤四矿安装、回采,张村矿充实人员配备学习。自07年下半年至今,张村矿已培养出一个综采和一个安装队伍,安装队伍不仅给本矿安装,还支援了兄弟矿。以师带徒,边干边学的经验,值得推广。综掘队伍去兄弟矿跟班学习已成功组建,第二套综掘机正在积极筹备上马。

6 ④稳定了队伍,鼓舞了士气:综采综掘队伍的上马,使我矿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大改观,业余生活内容丰富了,杜绝了以前采煤工下班即倒头大睡,疲惫不堪的现象。广大干部职工上班积极性得到了提高,文明行为得到普及,职工队伍得以稳定,职工学技术的风气日益高涨。

⑤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是搞好综合机械化的必备条件:综合机械化水平的高低充分体现出一个单位人才素质的高低,要想提高综合机械化水平,必须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张村矿由副总工程师,主管综采、综掘设备的使用、安装和维修,并成立技术工作室,每星期

二、四晚七点对综采综掘等特殊工种进行了培训,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技术素质。目前张村矿已组建了一个安装队、两个综采队和一个综掘队,经实践证明,队伍稳定,完成任务突出,这与技术大拿出勤付出分不开。

⑥综采面顶板管理及采面防滚矸措施:由于煤层倾角平均27以上,回采时综采支架容易下滑和上窜,需调整伪倾斜,采面坡度以25为佳,同时也可以避免支架互咬或互挤现象。由于四3煤顶板有0.3~0.8m厚泥岩伪顶,随采随落,容易使支架不接顶,倒架、煤墙片帮。回采过程中必须及时拉超前架或卧木梁、挂网等,防止顶板冒落造成冒顶 坏,危及安全。同时为防止滚矸伤人,采面运输机行人侧挂挡矸石、煤网,下机头处设挡板,转载机道出煤不行人等。

实现了安全、效益双丰收:自综采、综掘队伍的上马,我矿采掘接替正常,实现了安全生产,1~7月份超规定完成了全年承包指标,杜绝了重伤以上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

四、今后工作展望

总结以前工作经验,适应今后工作发展,大力推进综采综掘机械化发

o

o展,实现安全、高效、持续发展。我们已经实现 “两综一准”三个综采面,再上一台综掘机逐步实现四台综掘,保两综一准四综掘,全矿井综采机械化程度100%,掘进机械化程度达90%以上,全矿井采掘机械化程度达95%以上,另外我们目前正在论证上ZY6400/23.5/45型支架的可能性,通过上大支架,进一步提高综采工作面煤炭回收率,减少掘进工作量,实现集团公司规划指标,将张村矿建成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矿井。

五、后附管理制度:

2010年7月31日

8 张村矿采煤战线管理制度(暂行)

为促进采煤工作面现场管理,提高综采设备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推动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使采煤战线的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特制定本办法。 目 录

第一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二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九章第十章 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达标 工作质量达标 回采率考核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 工资管理制度

采煤战线设备管理制度 干部入井考核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 顶板监测 技术管理 会议管理制度

严重“三违”违纪补充规定

第一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隐患排查制度

第1条 各单位设专人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工作,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天。

第2条 各单位当天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按矿统一规定以书面形式上报技术科,每天下午5:00之前必须送到,否则视为当天缺报,每缺报一次对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元。

第3条 所有排查必须写清楚时间、班次、查找人、填报人不得缺项,否则视为当天缺报。

第4条 各单位所报安全隐患要与队建立的隐患排查台帐相吻合。否则每发现一条不对照对单位罚款200元。

第5条 对当班或当天处理不完的隐患,上报技术科后,队要进行跟踪落实,并将整改情及时上报技术科备查,否则对单位罚款200元~500元。

第6条 各单位所报隐患要结合现场实际,不能有应付思想,一经发现,视为当日不报隐患。

第7条 严格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节 现场管理制度

一、采面安全出口与动压区支护

第1条 超前支护必须使用单体液压支柱配铰接顶梁架走向棚子,禁止用Π型梁或工字钢代替铰接顶梁;支护长度和支护形式达到作业规程规定。

10 第2条 超前支护长度及超前支护范围内高度达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示范化的标准。

第3条 超前支护的支柱初撑力不低于11.5Mpa(用测压枪测量),凡是支柱钻底超过100mm、两巷压力大、推进度慢的都必须加垫大柱鞋,所使用的单体柱必须采取防倒柱伤人措施。

第4条 采面上下出口必须畅通、无杂物,高度要达到平均采高的70%,但最低不得低于1.8米。机头(尾)大梁必须成对使用,一梁四柱,迈步前移,支柱初撑力≥11.5Mpa。

第5条 采面按《作业规程》规定做超前缺口,并按规定进行支护。 第6条 两巷切顶线密集柱不少于三棵(不含基本支架的支柱),切顶线以里的锚盘、锚索头必须去掉。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30元。

二、液压支架

第1条 液压支架初撑力有表显示时不得低于25Mpa,若无表以复升时活柱升不动为准。否则每架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5元。

第2条 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拉线检查时其偏差不超过±50mm。煤墙侧片帮宽度超过340mm必须拉超前架,超前架也要成一条直线。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

第3条 不准用护帮板代替顶梁支护顶板,当顶板出现问题来不及维护时,可以做临时支护顶板之用。但在交接班时必须收回,用单体柱配木(铁)梁在煤壁进行护顶。否则每架对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

11 元,对分管领导罚款5元。

第4条 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即每米仰俯高度小于123mm)。顶梁接顶严密,顶梁上的浮渣要及时清理,不得超过100mm。否则每架对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5元。

第5条 相邻支架间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否则每架对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5元。相邻支架顶梁任何部位严禁相互叠加(咬架),否则每架对单位罚款300元,对责任者罚款2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10元。

第6条 支架侧护板活动量不得少于30mm(少于30mm视为挤架),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m。否则每架对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者罚款2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10元。

第7条 支架要垂直于顶底板,歪斜<±5°,各队要根据采面实际坡度计算出立柱与垂线之间的每米最大允许偏差值,并在验收制度中明确规定。超过允许范围(采面坡度5°时允许偏差为0~176mm,12°时允许偏差为123~306mm,19°时允许偏差为249~445mm,34°时允许偏差为554~801mm)视为倒架,否则每架对单位罚款300元,对责任者罚款2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10元。

第8条 支架要与溜子垂直,大坡度工作面严禁出现支架后尾下摆,其上下偏差沿走向每米不超过100mm,否则视为架不正,每架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10元。

第9条 采高大于3.0米或倾角>15°时,机头和机尾支架必须各安设两根防倒防滑千斤顶,坡度大于25°的采面机头支架四连杆处和条件变

12 化的地段要及时增设防倒防滑千斤顶。

第10条 支架应及时伸缩加高段,要求小班承担此项工作,不允许推到大班去干。活柱最大伸出量应小于其最大行程100mm,最小伸出量不少于150mm(3.7m以上支架不少于200mm,备用数据)。否则每架对单位罚款300元,对责任者罚款2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10元。

第11条 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放炮时,必须对放炮地点的立柱、电缆等进行保护。可用旧皮带绑在立柱卡环处,皮带长度以掩护住整个活柱为标准,宽度以包住活柱2/3为标准,四角打孔。不准用钢丝绳、链子绑在活柱上拉运物料,否则每架对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5元。人为损坏立柱镀铬层和其它千斤顶,每根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3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20元。

第12条 采面机头、机尾各两架和炮采需要人员进入煤壁作业的地段,支架护帮板液压管路中必须安装截止阀。生产过程中,运输机和煤壁侧严禁行人或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在煤墙作业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并将工作范围上、下各五架的高压截止阀、护帮板截止阀关闭,该区域支架内不准有人进行其它操作。

第13条 支架不得出现漏液(成滴不成线)、串液和自动卸载。不准使用高压油管冲支架或其它设备。

第14条 工作面阀组的操作手把位置要严格统一,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操作位置,严禁随意拆卸、倒换支架液压管路。阀组及手把锈蚀或失灵,要及时处理,严禁用铁丝等物品捆绑手把。支架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将手把打到零位。严禁把手把打在动作位置等待开泵或长时间供液。

第15条 支架的各种圆销、扁销、开口销、卡环、B型销必须齐全,

13 且插到位。各种规格高压管的连接件,必须由同规格的“U”型卡固定牢靠,严禁“U”型卡单腿使用或用铁丝等其它物品代替。

第16条 支架编号要统一,液压支架编在顶梁立柱窝前端或吊挂编号牌,支架编号必须醒目、清楚,否则每处对责任人罚款10元,对单位罚款500元。

第17条 发现用钢丝绳、链子绑在活杆上拉运物料罚款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镀铬层损坏每根千斤顶对单位罚款1000~3000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明确规定罚款标准的例外)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30元。

三、刮板输送机及回柱绞车

第1条 工作面输送机头与转载机搭接合理(机头链轮切线与转载机上帮齐),搭接高度不低于400mm;大坡度采面可以放宽,但必须铺搪瓷槽,底链不拉回头煤。

第2条 采面溜子机头和转载机头的喷雾必须固定在准确位置,有开关手轮,形成的水雾能有效降尘,具体由机电检修班长和小班溜子司机负责。

第3条 双速电机必须高低速设施齐全,开车时必须低速启动,高速维持,禁止高速直接启动和长时间低速运行。电机和减速机不得被浮渣埋压,影响散热。

第4条 输送机必须保证平直,其最大水平和垂直弯曲度每4节槽分别不超过125mm和314mm。具体由队长和技术副队长负责。

14 第5条 输送机缺刮板、断刮板、坏槽子、断哑铃、缺连接板、链子松、双链不平衡、各部位螺丝松动或缺少、减速机缺油等必须及时处理,断刮板或弯刮板不及时更换、缺刮板一块罚款100元;电缆槽缺连接销、有浮煤(矸),每节罚款30元。运输机上、下机头落后或超前,每节罚款50元;中部不直每节罚款50元。运输机、转载机各部位螺丝松动或缺少,每条罚款50元。

第6条 输送机电机风道不畅,电机不按规定供冷却水,浮煤、浮碴埋住电机罚当班司机50元,罚当班班长20元。

第7条 采面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或开动信号装置,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

第8条 行人通过的输送机机尾不加盖板,对单位罚款300元。转载机配有破碎机时不加保护栅栏,对单位罚款500元。

第9条 采面输送机上窜、下滑量大于100mm,每次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技术副队长罚款100~200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明确规定罚款标准的例外),对责任者罚款10~30元。

第10条 机风两巷所有17KW绞车开关统一放在电机后面,开关上架,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台次。

第11条 机巷所有绞车靠帮调正,保持0.7m以上人行道,如因巷道问题不能达到0.7m的,不能低于0.4m,低于0.4m人行道的每次每处罚款500元。

四、采煤机

第1条 采煤机各部件螺丝不得松动、缺失,各部位不得缺油,发现

15 漏油必须及时处理。对滑靴、行走轮、齿条、滚筒等部件必须班班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后方可生产。

第2条 采煤机大件联接螺栓缺少或少一条,罚单位500元,因螺丝不紧固掉滚筒的,罚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

第3条 采煤机滚筒除螺旋头外不得缺截齿,无合金片的截齿必须当天更换,每缺一个截齿罚单位100元,责任者罚10元,对分管领导罚款5元。

第4条 采煤机重负荷停车、起车,每次罚采煤机司机30元。 第5条 采面遇到岩石必须放松动炮,严禁采煤机硬割岩石(以暴露岩面有完整齿痕为准)。硬割岩石长度超过5米加倍罚款。

第6条 采煤机闭锁运输机的装置必须灵敏、可靠,禁止不安装闭锁或闭锁失灵时强行生产。

第7条 采煤机检修、处理故障或交班时必须打开离合器、切断电源。 第8条 采煤机喷雾的水量、水压必须符合要求,喷嘴齐全畅通,形成的水雾能有效降尘。

第9条 采煤机必须割平,滚筒卧底量符合要求。超挖或飘刀不能超过50mm,不允许经常吊溜子。牵引部的液压系统在井下进行检修时,必须搭防止矸石、煤块掉落的布棚或临时支护设施。

第10条 采煤机的摇控装置要制作专用袋子背在身上进行操作。 第11条 电牵引采煤机的心脏及关键部位各单位要进行特护,落实到个人,并对特护人员实行特殊津贴和奖励,否则对单位书记、队长罚款100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明确规定罚款标准的例外)对单位罚款500~

16 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30元。

五、乳化液泵站

第1条 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有压力表、糖量计,不漏液,管路系统杜绝跑冒滴漏。

第2条 泵站压力不低于30Mpa,检修期间可适当降低,(炮采不低于18 Mpa),否则必须立即调整泵站压力。

第3条 乳化液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乳化液浓度不低于3%--5%,并经常检查添加乳化液,液面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以上,不得出现水漫泵箱。开清水泵加倍罚款。

第4条 乳化液箱和油桶(油壶)必须有盖并盖严,乳化液箱和过滤器要定期清洗(更换)。

第5条 各传动部位螺丝要紧固。泵站、电机、乳化液箱要清洁卫生,物露本色,周围无积水杂物。

第6条 乳化液泵的曲轴箱内必须用稀机油润滑,在停泵状态下油面要高于油标下线、低于上线,高压钢套上方油池或注油杯按规定注油,柱塞油池油量合适。

第7条 乳化液卸泵卸载频繁,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30元。

六、绞车

第1条 绞车必须完好,声光信号齐全,灵敏可靠,并符合“三个

四、一个五”的规定,做到“行车红灯亮,停车红灯灭”。

第2条 绞车钢丝绳不准有打结、磨损、断股、断丝严重等不合格现

17 象。

第3条 斜巷一坡三挡设施不全或损坏的,联车必须使用专用三坏链,专用销子。

第4条 绞车窝内清洁,无杂物。

第5条 斜巷轨道缺地辊造成钢丝绳摩擦轨枕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单位书记、队长、主要责任人分别罚款200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30~50元。

七、电气

第1条 电气设备必须包机挂牌管理,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整定值符合要求,甩掉保护加倍罚款。

第2条 移动变电站、开关列车和其他超过3台电气设备(含3台)的地点必须按规定安设局部接地极,且安设质量合格。

第3条 各种型号的开关必须上架,电缆吊挂整齐,煤电钻电缆要盘在距煤壁20米外顶板完整的地点。

第4条 加强电缆保护,动压区内的活动电缆必须用皮带包扎(或使用铁制电缆盒)。用钢丝绳牵引,皮带与钢丝绳之间用单股12#铁丝扎结,每米一个扎结点。拉损、挤伤电缆加倍罚款。

第5条 各种开关(综变)的保险丝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严禁用其它导线代替或使用超过规定容量的保险丝。

第6条 采面所有的电器设备内必须加防潮剂,备用的电机等电气设备也必须上架。

第7条 水冷电机的冷却水必须正确接通,水阀门必须安装在进水侧,

18 水量符合要求,开车时必须先开水,后运行,严禁无水或水量不足时开车。

第8条 采面所有的电机、电缆等必须至少每周摇测其绝缘值一次并上报技术科和机电科,绝缘值低于0.5MΩ必须处理或更换。

第9条 电缆拉断、挤破、放炮,每处对单位罚款1000~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第10条 各队必须设立防爆电工一名,每天检查电气防爆,并建立防爆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喇叭嘴缺挡板、密封圈,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电气失爆的对责任单位一处罚款单位2000元,对防爆电工罚款200元,对机电付队长罚款100元。

第11条 损坏电缆编号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不经机电科书面同意不准截断电缆,否则按所截电缆价值的50%对单位罚款。

第12条 电机上有浮煤(矸),每台对单位罚款200元。电气设备被水淋而无遮盖,每台对单位罚款200元。

第13条 电气设备操作机构按钮、手杷不灵敏、不灵活,每处罚款50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明确规定罚款标准的例外)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30元。

八、油脂

第1条 综采队必须设一名专职或兼职油脂管理员,负责本队油脂管理、检查、取样、报送、更换等工作。

第2条 严格执行“四专五定”(四专:专库、专桶、专过滤器、专加油工具;五定:定润滑点、定量给油、定时加油、定人负责)以防油脂污染,油桶必须挂牌,加盖防尘盖,各类油脂必须使用专用油桶(油壶)和

19 油抽子,保证油质合格,油壶和油抽子也要挂牌管理。

第3条 井下要有专门的储油地点,有注油图表,各种机电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油质、油量,并按规定注油,并做好记录备查,否则,一处不合格,对单位罚款200~500元,对责任者罚款30~50元。

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处对单位(明确规定罚款标准的例外)罚款100~500元,对责任者罚款20~30元。

九、防治水

第1条 巷道有积水的地点必有水泵窝,泵窝规格为2m×1.5m×(0.8~1m), 水泵窝四周要进行固化。仰采工作面转载机尾泵窝可适当缩小,但必须满足需要),有窝必有泵,巷道不准有积水。

第2条 采面或老塘水严禁进入转载机,必须在转载机尾至机巷下帮挖出水沟,水沟深度以水面低于转载机溜槽为准。

不按上述规定进行排水,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30元。

十、爆破管理

第1条 放炮撤人距离不附合规定,放炮不按规定安排警戒人员,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第2条 火药、雷管不执行返库制度,火药、雷管乱扔乱放,对单位罚款500元。

第3条 炮眼不按规定封满炮泥,每发现一个炮眼无封满炮泥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4条 严格按 《集团公司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若干规定》执行爆破。

第三节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一通三防

第1条 采面两巷净化水幕、架间喷雾、各转载点喷雾不齐全完好的,每少一个喷雾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2条 不按作业规程规定配备沙箱、黄泥箱、灭火器,每少一个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3条 隔爆水棚数量不够、水量不足或不能有效覆盖全断面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承包区域责任人、队长、书记分别罚款100元。

第4条 爆破前后工作面20m范围内未洒水降尘的,每次对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5条 一通三防管理方面未尽事宜按矿有关文件对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节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1条 发生机电事故必须立即组织处理,并向调度室,技术科汇报,本队处理不好的事故,由本单位提出口头申请,调度室组织机电单位或综机工厂(暂无)检修人员帮助处理。

第2条 对于发生事故单位的处罚,按照影响原煤生产的吨煤单价的20%~50%对单位罚款,对于在事故中损坏的设备按其设备原值的1~2倍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的罚款按对单位罚款的5%~10%进行处罚,但责任人最低罚款不少于50元。

第3条 发生影响生产1~3小时的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追查,必要

21 时技术科有关人员参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技术科同意,两天内写出事故报告交技术科。技术科不同意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由技术科组织追查,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加倍罚款。

第4条 发生影响生产3小时以上事故或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事故,两天内由技术科组织,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分析追查,对于事故单位不配合技术科组织追查的,每推迟一天对单位罚款1000~3000元的罚款。

第5条 事故单位及时写出事故报告,按时报送技术科等有关单位,逾期不交的,超一天对单位罚款500元,累计计算。

第6条 对事故责任人的罚款一律交现金,交到技术科统一管理,否则对单位按照对个人罚款的10倍以上罚款,对事故单位书记、队长按照对个人罚款的2倍以上罚款。

第7条 对于发生其它事故的处罚按(2010)2号文《2010年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第二章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节 工程质量达标

第1条 采面移交合格,投产后一个月内必须达标,二个月建成示范化工作面,并实现动态达标。建成公司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作面,由矿进行奖励,达不到要求的对单位书记、队长各罚款300元,对单位罚款5000元。

第2条 每月月末对各单位下达下月质量达标分数,每月结合安检科分三次进行安全质量验收,其中,上中旬各占30%,下旬占40%,综合评分,达不到规划的分数按矿规定扣质量结构工资。

22 第3条 各单位针对本队成立的达标领导小组要落实责任,层层深入,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每月一规划、一总结,各单位达标领导小组要安排技术副队长负责将全月质量达标工作进行总结,于每月28号前报技术科。否则每少报或晚报一次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技术副队长罚款100元。

第4条 各单位针对现场实际,每月3号上午12点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下月的质量达标计划报技术科。否则每推迟1小时对单位书记、队长各罚款20元,对单位罚款500元,并按照推迟时间进行累计计算。

第5条 井下使用的每一台设备都必须包机到人,挂牌管理,否则每台设备对单位罚款100元,对个人罚款20元

第6条 采面支架上的浮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否则每架对单位罚款50元,责任人罚款5元。

第7条 风、机两巷每有一处积碴对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

第8条 两巷积水超标一处对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9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文明生产区域划分管理制度,每一段巷道都要明确责任人(原则上以队“五大员”为主)对责任区内的文明生产保持工作负责。井下生产单位没有建立文明生产区域划分管理制度的,对责任单位书记、队长各罚款200元,对单位罚款1000元。

第10条 各单位在接到战线下发的文明生产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处理完毕,每推迟一天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队长、书记、签字人分别罚款200元。

第11条 采煤工作面没有管理牌板或管理牌板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

23 的,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承包区域责任人、队长、书记分别罚款100元。

第1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罚款500元,对承包区域责任人、队长、书记各罚款50元。

1、设备没有包机人或不挂包机牌及设备标志牌的;

2、设备不及时清理、打扫,有浮尘的;

3、机头或其他看工具等地点搭建有“安乐窝”的;

4、风巷照明灯连续出现三组以上(包括三组)不亮或者一条巷道内有三组不亮不及时处理或严重积尘的;

5、电缆线、信号线、管路的吊挂,有缺钩、脱钩以及私拉乱扯现象的;

6、隔爆水棚没有管理牌板或牌板内容与实际不符的;

7、牌板破损、歪扭或内容不清晰的;

8、处理掉道车后没有及时把所用方木和小板等物料清理运走的;

9、照明灯、信号灯、牌板、标志牌不及时擦试,不清洁、不明亮,有浮尘的;

10、管路出现滴水、漏风、有响声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

11、巷道旷帮空顶没有刹实背牢的;

12、风门前后5m范围内有杂物的;

13、采煤工作面支架没有拉线打直的。

第13条 本单位文明生产区域内每发现一根小板、一个矿泉水瓶、一根小棍、一片纸屑、一块大岩石块(200mm×200mm)等及其他杂物对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人、书记、队长分别罚款20元。

第14条 闲置的单体柱必须整齐码放在安全、干燥、清洁的地方,按

24 规格、好坏分类挂牌放置,否则每发现1根对单位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5元;闲置的铰接顶梁要层层十字码放,否则每发现1根对单位罚款20元,对责任人罚款5元。

第15条 风、机两巷停采线以里金属支架存放不得超过30根,铁道、铁管存放均不得超过10根,因外运不及时超过规定数,每超过1根对单位罚款20元,对责任人罚款5元。

第16条 井下物料摆放不整齐、乱扔乱放视为丢失,按照物料原值对单位罚款。

第二节 工作质量达标

第17条 严格执行《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表》中的有标准。

第三章 回采率考核管理制度

第1条 采面采高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每降低100mm,罚款1000元。

第2条 采面浮煤回收不净,每留100mm厚面积超过2m2浮煤,罚款1000元。

第3条 对于采面收尺的规定。

1、测量时测尺要垂直于煤层,不歪斜以保证准确度。

2、当采面过地质构造时,构造地段按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的采高为准。(高于规定采高时,扣除高出部份。)

3、当采面复合顶挑掉时或由于其它原因掉顶的,不能算入采高内。

4、当发生顶板事故,或其它原因无法测量测点处的采高时,以离测

25 点最近处测量采高为测点,全采面的测点不能少于规定值。(测点为5架、15架„„N*10+5架)

5、当采面有浮煤时扣掉浮煤的实际高度。

6、为测量方便,测量时以运输机的中部槽面测起,再加上运输机槽高度。

(1)使用830/750运输机采高为:335mm+测值 ;(2)使用764/400(500)运输机采高为:312mm+测值;(3)使用630/264运输机采高为:250mm+测值 ;

7、进尺以地质测量点为基准,按实际进尺数为准,参加联合验收。

8、采高测量的原始数据必须由单位跟班干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采高。

第四章 材料管理制度(张村矿材料管理由企管科考核)

第五章 工资管理制度(张村矿工资管理由工资科考核)

第六章 采煤战线设备管理制度(张村矿材料管理由机电科考核)

第七章 干部入井考核制度(张村矿材料管理由安检科和政工科考核)

第八章 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节 顶板监测

第1条 组织管理

1、采煤战线各单位成立顶板监测领导小组,队长为组长,技术副队

26 长为副组长,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2、技术科设专职人员负责各单位的监测工作。

3、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专职监测员负责本队的日常监测工作。

4、队里的监测员必须经过技术科专业培训,方可上岗作业,监测员一经选定,必须在技术科注册,不得任意变动。

第2条 日常使用管理

1、采煤工作面需要安装顶板动态监测仪时,单位需要写出书面申请单报技术科批准后,到库房领取。

2、监测压力分机应吊挂在支架1.8m以上位置,以减少砸伤损坏压力分机。

3、连接压力分机高压油管时避免剧烈敲击,以免造成传感器线路损坏。

4、必须按技术科规定的分机号和支架号安装压力分机,需改变时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技术科同意方可更改。

5、损坏的仪器及时交技术科,并由使用单位和技术科共同确定损坏程度。

6、采面液压支架监测数据,监测员每3~5天进行采集一次数据,并及时交技术科。技术科及时把数据输入管理系统,并打出报表给有关领导和回采单位,回采单位根据监测报表进行整改。

7、使用单位每小班验收员检查一次,发现压力表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及时通知技术科人员,不经技术科同意不准私自停止监测。

8、采集仪、压力分机要有专人进行运输,要轻拿、轻放。

9、必须爱护仪器(或采集仪)严禁随意拆卸、摔打、向分机上直接冲

27 水,采面爆破或其它有损压力分机的作业,必须提前对压力分机进行保护。

10、监测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监测工作要善始善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此项工作。

11、采煤队要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监测管理专业会议,分析监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安排下一步工作。

12、回收升井的压力分析必须经技术科专职人员进行验收后方可交仓库,否则按丢失对本单位进行处理。

13、存放于仓库的监测仪器要有专用箱子进行保管,看库人员没有技术科的书面批条不准发放。

第3条 奖惩

1、监测工作不认真造成监测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每次对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压力分机损坏造成不能进行正常监测工作或丢失按其原价的两倍对使用单位罚款。

3、施工单位自行拆卸井下的监测仪器、仪表,视情节轻重情况,每次罚款1000~5000元。

4、采煤队不按规定采集数据或采集数据后不及时交采集仪,每次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队长罚款50元,对技术副队长罚款100元,对监测员罚款100元。

5、不按照规定的支架号安装或随意的变动的对单位罚款1000~3000元。

6、由于监测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

28

第二节 技术管理

第1条 作业规程的补充技术措施编写不全面,重新返工编写一次对技术副队长罚款50元。

第2条 补充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审批。

1、措施无编号(补充之几)或编号错误;

2、队长或技术副队长无签字或者代签;

3、编写日期与交技术科审批日期不一致;

4、装订不符合规定;

第3条 各队技术员必须每五天测量一次采面机头、尾的相对位置上图并报技术科,把握采面的伪倾斜情况,及时与队长一起做出是否调整伪倾斜的决定。技术副队长每月逢

5、逢10(小月月底29号)下午5: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技术科报一次采面伪倾斜,并且必须有技术副队长签字,每晚报一天对技术副队长罚款100元。

第4条 《作业规程》的编制有采煤副总指导,生产技术科协助,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督促,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并提前20天编写完毕交技术科初审,一般补充措施应提前3天交技术科审批,必须在措施审批完当天送交相关单位一份,否则每推迟一天对技术副队长罚款50元。

第5条《作业规程》编写完毕,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会审,并与投产前10天会审完毕,参加人员必须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会审后形成统一的审批意见。

第6条《作业规程》会审生效后,在投产开工前3天,向施工人员贯彻,参加人员必须签字,缺席人员要补课,贯彻后,要对每个职工进行考

29 试,对缺席或不合格人员要进行补考,直至合格,否则不准上岗。

第7条 采面出现落差大于500mm的断层或断层落差小于500mm但顶板破碎时必须及时编写补充措施,发现晚补充一天对技术副队长罚款50元。

第8条 采面出现落差大于1m的断层,由技术副队长负责每2天以书面形式向技术科汇报一次断层情况,要求画出断层的平、剖面图,否则每晚汇报一天或少报一次对技术副队长罚款30元。

第9条 每月25号对作业规程进行复查一次,每晚复查一天对技术副队长罚款50元。

第10条 每月30(小月29号)号由技术副队长负责以书面形式向技术科汇报月底采面回采位置(进尺情况),否则对技术副队长罚款50元。

第11条 采面出现地质构造,各单位必须及时上图,无及时填图对技术副队长罚款50~100元。

第12条 必须按要求对各种措施进行审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措施,每次对技术副队长罚款50元。

第13条 采面回收、安装完毕或初采初放结束必须在7天内向技术科写出书面小结,否则每推迟一天对技术副队长罚款100元。

第14条 以上对技术副队长罚款的同时,对单位罚款500元。 第15条 各单位技术员进行变动时,必须移交以下资料:

1、采面的各种图纸;

2、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及措施签字情况;

3、各工种培训台帐和职工培训取得的各种证件。(安检科存放,目前不执行)

30

第九章 会议管理制度

1、参加会议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手机发出声响一次罚款50元现金,不得来回走动,否则交20元现金罚款。

2、无故迟到罚款20元(现金);

3、参加会议人员应带记录本,认真记录会议内容、确保会议精神能准确传达到基层每个人,不带记录本者交10元(现金)罚款。

4、在会议上睡觉者,每次对本人罚款50元现金。

5、喝酒过量者不准参加会议,并按旷会处理;喝酒过量者参加会议对单位罚款500元,对单位书记、队长各罚款100元。

第4条 由专人负责会议考勤、记录并建立专门台帐,罚款统一交技术科保管。

第十章 严重“三违”违纪补充规定

1、凡系统因出现“扒、登、跳”矿车、坐皮带等严重“三违”现象,按矿1号文规定处罚。

2、系统对责任人加罚1000元,包保人罚500元,责任人写出书面保证书,否则“三违”学习期满也不能回采煤系统。

3、发生盗窃现象,除按矿有关规定处罚外,不许再回采煤系统。

31

三季度 采掘机械化2

王家寨煤矿采掘机械化示范矿井验收汇报材料

采掘机械化设备使用维护检修制度

(生产管理)叶机械化水平已校

机械化改造建设项目汇报材料

马铃薯机械化水平的现状与前景

煤矿采掘机械化、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情况调研提纲

王江平在全省煤矿采掘机械化现场会上的讲话

机械化清扫队工作总结(汇报版)

卷烟上水平

采掘机械化上水平汇报材料
《采掘机械化上水平汇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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