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服管理办法》(试行)
1、新员工凭工作保证金收据、部门证明和工作服付款收据到办公室领取工作服。
2、领取工作服时办公室做好登记,并要求领取员工签收。
3、a.员工每人购置工作服两套,公司承担50%的费用,其余部分由
员工个人承担;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工龄达到三年或者三年以上时,员工可再购置两套工作服,公司承担50%的费用,如在此期间员工需更换或者添置工作服费用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 b.促销员购置工作服费用全部自行承担(每人至少购置夏装两套、围裙和毛衣各一件),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更换。
c.所有带有鹏程电器标志的工作服,在员工及促销员离职或转岗时公司将予以回收,个人交款部分按以下入职时间退款:
1)入职三个月内离职的,全额退还工作服的费用;
2)入职三个月到一年内离职的,折旧后退还50%的费用;
3)入职一年到二年以内离职的,折旧后退还30%的费用;
4)入职两年以上离职的,折旧后退还20%的费用。
4、员工上岗按要求穿着整齐工作服,不得私自修改制式,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工作服须经常换洗熨烫以保持整洁,对未按规定着装或服装不整者,将责令其待岗改正,直至符合要求后再重新回到原先岗位。
6、对破损的工作服要及时修补,不得影响自身以及公司的形象。
7、领取的工作服由个人保管,如工作服破损无法穿着,员工应及时
申请更换新工作服,费用由员工自负,否则公司有权强制要求其更新。人力资源部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电器公司工作服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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