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劳动争议情况、调解方案和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2、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委员参加劳动法律法规和调解工作技巧、艺术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
3、案件调解制度。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受理和调处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职责;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预防预报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信息员队伍,收集整理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预防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文字材料,及时将调解申请书、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或调解意见书等文书归档。对当事人所反映的情况注意保密,不得泄露。
6、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深入研究劳动争议产生原因和规律,提出处理建议和对策。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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