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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03 09:29: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梁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与思考

杨代述 姜在胜 张强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重大而紧迫任务。近两年来,梁平县坚持“农民为本、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效益农业抓龙头企业”为抓手,推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培育了一大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步伐,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工作成效

(一)市级龙头企业成倍增长。2013年新增县级农业龙头企业26家,2014年前三季度新增县级农业龙头企业16家,市级龙头企业新增14家。累计全县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13家,其中市级26家。十八大召开后的2年内,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增长59%,市级龙头企业翻了一番。2013年,全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29.66亿元,较2012年上涨17.2%。其中市级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4.47亿元,占了全县农业企业产值的半壁江山。

(二)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迅猛。全县农民合作社累计达到700家,农民参合率达到39.2%,其中新型股份合作社2013年发展59家,2014年前三季度发展54家,累计达到164家,进一步激活了农村资源,形成了农业抱团发展、合力闯市场的良好局面。

(三)家庭农场发展方兴未艾。2013年10月启动发展家庭农场,当年注册家庭农场83家,2014年前三季度注册88家,累计达到171家,评选出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2家。全县培育符合家庭农场统计条件的已达到687家,进一步巩固了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起到了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作用。

(四)种养大户持续增长。2013年全县专业大户4628家,2014年增长690家,种养大户已达5318家。其中粮食种植大户39家,经营面积6000亩;蔬菜种植大户105家,经营面积7300亩;畜禽养殖大户3131家(养猪619户、养牛95户、养羊145户、家禽2272户);水产养殖大户243家,养殖水面13100亩;农产品加工、运销大户1250家;农机大户550家。

(五)社会化服务组织分工细化。全县各类农业服务性组织达到257家,农业生产内部分工更加精细化、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44家农机合作社、23家作业服务队、2家保险公司、多家农资销售企业为农田整理、机插秧、统防统治、机收、保险、销售等环节提供服务,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越来越轻松。

二、主要做法

(一)效益农业抓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条

梁平始终坚持“效益农业抓龙头企业”,用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采取“培育引进新企业+盘大做强现有龙头企业+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同步发展模式,完善农业产业链条,做大做响农业龙头企业。

培育引进新企业。围绕鸭、柚、竹三大特色产业和生猪、粮油、肉牛等优势传统产业,重点培育和引进具有梁平特色的龙头企业,实现生产与市场对接。2013年实现签约项目7个,合同引资13.28亿元,到位资金34140万元。2014年签约农业招商项目9个,协议资金9.074亿元,到位资金53881万元。两年内建成了10万头生猪、4万头肉牛、万亩渔业园、万亩泥鳅园、7000亩连片蔬菜、9000亩花椒、3000亩核桃、2000亩标准化柚园、1300亩土李子、500亩高档食用菌、5000只种用山羊等种养殖基地,建成了西南最大的有机肥加工厂,建成32000平米的现代化豆筋加工车间和200吨的梁平柚冷藏库。梁平计划2013年到2017年力争新发展国家级龙头企业1个、市级龙头企业25个、县级龙头企业100个、从事农业的微型企业500家。

盘大做强现有龙头企业。梁平加强对龙头企业进行补助扶持,加大产业化资金扶持力度,搭建更多的交流平台、信息化平台,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龙头带动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和新产品的开发能力。2013年整合特色效益农业市级切块资金、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资金、市级农发资金、市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3307万元做大龙头企业。2014年在此基础上又整合重点项目资金、现代农业产业链资金等共4338万元盘大龙头企业,今年增加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000万元支持16家企业、12家合作社和35家家庭农场发展渔业产业。

积极引导企业转型。梁平立足优势资源和地方特色,引导企业走种养结合循环生产、兼并联合精深加工、整合资源开拓市场的路子。城北乡大舜水禽公司流转500亩耕地建设施大棚走“鸭-菜”种养结合之路,礼让镇特驱食品公司采用发酵床养鸭走“鸭-柚”循环生产之路,云龙镇丰疆生物肥公司通过生产有机肥解决了恒进肉牛场的粪污和三清蔬菜的肥源问题,天农八部公司开拓梁平柚网络营销市场、龙滩柚开发公司建设冷藏库、柚神酒业公司酿造柚子酒、奇爽公司生产柚子茶和柚子果脯等举措提升了柚产业附加值。梁平力争到2017年,新发展各类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全县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每年提高2—3个百分点。

(二)适度规模经营抓土地流转,催生新型主体 梁平早在2007年被批准为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改革示范县,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方面做了大量探索试点工作,创出了“八角8组”、“乐胜范本”、“带资入社”、“腾笼换鸟”四种成功样本,为农民梯度转移、土地规模经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13年,梁平又出台了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试行意见,着力推动农村土地要素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大幅度提高农村土地的综合产出率、农产品商品率,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尊重农民意愿,多种形式流转。 梁平坚持“依法、自愿、稳制、分权、集中、连片”的原则,严控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变,确保农民权益不损害,多种形式加快土地流转。2014年,出租流转14.81万亩,转包21.95万亩,互换0.95万亩,转让2.99万亩,股份合作6.95万亩。梁山街道清都村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了土地流转合作社,共有520户农户入社,占该村总农户数的94.5%;入社土地面积1800亩,占该村总承包面积的96.25%,入社土地已陆续出租给了蔬菜、莲藕、西瓜、生猪、肉鸭等种养殖业主,入社农户可在本村种养基地务工或进城务工,收入都远远超过流转前自己种地收入。

改善基础设施,吸引业主流转。梁平围绕“一心三片六区”农业布局规划,整合高标准农田、基本口粮田、低产田改造、土地治理、河道整治等项目资金,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吸引新型经营主体入驻,发展现代农业。梁平已改造中低产田27.35万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6.1万亩,修建渠道500千米、机耕道及耕作道270千米、人行便道17千米,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加快了土地流转步伐。2014年,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新增1.6万亩,累计达48.57万亩,流转率达49.9%,适度规模(100亩以上)流转面积累计达10.6万亩,适度规模流转率达11%,全县适度规模经营业主达307人。 建立交易中心,推进有序流转。2013年,梁平建成重庆市首个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促进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农村产权流转。成立以来,交易了95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共1万余亩;截至目前,产权交易中心已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7000余万元。今年初,种粮大户熊三通过交易中心,从聚奎镇席帽村5个村民组和本村3个村民组的289户村民手中,成功流转了786.46亩土地种植水稻,流转期限为6年。

设立服务机构,解决流转纠纷。梁平各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履行土地流转的信息提供、中介、指导签订合同、调解纠纷等具体的管理服务工作。县里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聘请仲裁员专门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工作,以便及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从而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139件,现已调处128件,调处率达92%;仲裁庭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4件,裁决4件。

(三)体系建设抓综合服务,引领“四化”发展 梁平狠抓农业社会化服务,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向“四化”方向发展:依靠科技高效示范,着力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促进“集约化”生产;调整布局成片开发,培育专业大户、专业村镇,促进“专业化”发展;组建协会或联合社,对接市场,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组建专业队伍,广泛参与农业生产,努力加快“社会化”服务进程。

强化公益性服务。一是加强指导服务,保证顺利生产。今年开展实用技术培训8800人次、梁平柚专题技术培训4500人次。建成农民田间学校50所,开办专题培训150余场,培训3750人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750人,扶贫培训400人。二是加强日常监测,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建成农产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抽检水果蔬菜10批次,合格率98%;抽检水稻、玉米174个批次,批次合格率98.8%,猪、牛、羊、禽免疫证明发放率和免疫畜禽建档率均达到100%,检修农机具3.2万台,开展船舶安全检查1800余艘次。三是解决所有村级动物防疫员养老保险问题,成功实现政府出钱买村级动物防疫服务,此举乃全国首创。四是建立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研究处置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新型经营体系建设中有关重大事项。

强化经营性服务。一是与猪八戒网合作建成全国首个农产品包装营销平台,150余家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接受培训使用平台,实现政府、农企与互联网资源跨界整合,跨界营销的多赢局面。二是成立天农八部农业开发公司,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定制平台,预计销售梁平柚将达到2万吨。扶持龙滩柚合作社建成梁平柚冷藏库,可以贮藏200吨柚子延迟到第二年4月销售。三是是扶持网店与实体店销售同步发展。开设淘宝农产品销售店铺150余家。在成都、重庆、万州、达州等地开设蔬菜等农产品销售网点12个。四与保险公司合作试点水稻保险,全县受灾1万余亩,获赔113.68万元,聚奎镇陈孔明种植800亩水稻450亩受灾,购买水稻保险花费3600元,获得9万多元理赔金。五是组织24家农资经销商参与水稻统防统治,涉及仁贤、城北、福禄、曲水等19个镇乡68个村,防治面积4万余亩。六是组织全县500多家农机大户和40多家农机合作社组建代耕队、代插队、代收队进行农机作业。双桂街道6000亩水稻基本实现耕地、播种、栽插、防虫、收割等全程社会化服务。仁贤农机大户陈一富服务队为仁贤、龙门等邻近4个镇10多个村代耕代种3000多亩田,每个队员获得10余万元服务费收入。

三、存在问题

(一)新型经营主体量少质弱。虽然培育了113家农业企业,但是依然量少质弱,真正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较少,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只有30家,其中上亿元的只有9家,产业链条不长、产品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强。

(二)土地流转风险激增。农民小农意识依然存在,维权意识、法律意识、保护意识淡薄,对双方的利益分配、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的履行及有关补偿措施等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土地承包纠纷呈现多发、频发态势。

(三)农技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县、乡两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备人才紧缺,从事农业技术服务人员被挪用的现象十分突出,个别乡镇已无专业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改革的工作落实效果不好。

四、意见建议

梁平按照《重庆市统筹城乡重点改革总体方案》和县委、县政府推进统筹城乡重点改革专项统一部署,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进一步扩大试点探索面,着力创新机制体制,力争到2017年,全县实现农村专业大户8000家、家庭农场1000家,农民合作社800家(其中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200家),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0家,农村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初步形成。为此,笔者就下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方面健全完善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国土、人社、林业、水利、交通、中小企业、质监、税务、金融、商务、供销等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优化服务,简化程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茁壮成长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把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与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和其他农村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政策引导,强化制度设计,避免“拔苗助长”现象发生,尤其防止人为“归大堆”、“垒大户”,坚决制止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破坏农业生产能力的行为,确保稳步有序推进。

(二)抓好试点示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明确在礼让镇川西村和屏锦镇万年村探索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试点和在龙门镇、新盛镇探索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在礼让镇和屏锦镇的两个村重点试点强化利益联结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创新财政补贴机制、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内容。在龙门镇和新盛镇重点探索除水稻生产机耕、水稻育插秧、病虫机防、机收、烘干等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

(三)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加大对家庭农场的财政投入、金融支持和税费优惠力度,优先将家庭农场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财政补助示范家庭农场试点。探索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部分财政资金由农民合作社持股,通过组建股份合作社持股、参股龙头企业,采取固定分红、利润分红或保底分红等方式,建立起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民的利益紧密联结机制,使财政资金扶持企业产生的收益部分由农民享有。创新专业大户扶持服务机制,大力开展农民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合作的新型农民。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的风险防控保证金制度,探索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四)促进土地流转。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整体规划和连片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作业便道,提升耕地质量,继续强化招商引资,吸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土地,并鼓励土地流转受让方优先吸纳土地流出户的剩余劳力继续从事现代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益。同时,完善用地用电政策,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管理和生活用房、仓库、等附属设施占用耕地,落实相关政策,保障用地需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价格标准。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五)优化配套服务。坚持引导和规范并重,推进基层农业、水利、林业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改革,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探索建立区域性专业化的技术推广服务机构。优选一批市县级重点农民合作社,开展综合服务试点,以拓展职能、延伸服务为主要内容,鼓励农民合作社向社员提供投入品统购、农产品统销、病虫统防、农机服务、资金互助、全程指导等综合服务。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需求特点,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将新型经营主体财产纳入抵(质)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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