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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五参与,市交流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1 19:26: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发挥农民“五参与”主体作用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既是受益者,又是建设者,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能否正确处理好农民参与和受益的关系,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成为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县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把推进村庄整治与加强农村民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积极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通过让农民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筹资、参与建设、参与管理,使农民成为整治项目的决策主体、建设主体和得益主体,从而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实现了从政府推动“要我整治”向“我要整治”的转变,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全县已创建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10个,实施环境整治的行政村累计达85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2%。2007年将全面完成所有行政村的村庄整治建设任务。

一、实行“三表一册”制度,让农民参与规划

近几年来,我县以“十百”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并积极做好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2006年,我县又全面开展了村庄规划与实施工作,推进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在规划修编基础资料收集过程中,我县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实行了“三表一册”制度,即通过《总体规划征求意见表》、《村庄布点意见表》、《整治建设意见表》和《个别走访意见册》来收集、分析、采纳农民的意见建议,努力使规划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资源,最大限度地符合农民群众的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 -1-

基础资料收集调查、编制初步方案、召开方案讨论会、方案评审、公示、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精心组织,突出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努力争取广大农民群众对规划的充分认可。目前,各镇(区)在村庄布点规划编制完成后,均已转入村庄建设规划编制阶段。根据新的村庄布点规划,全县村庄布点数将从目前的2823个减少到737个。通过让农民参与规划,使广大农民看到了新农村建设的美好蓝图,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

二、推行“三制度一公开”,让农民参与决策

我县农村坚持实行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的民主决策,凡涉及行政村长远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决策,都按“三制度一公开”的形式进行,即通过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民主议事协商制度来进行决策,在会议讨论投票决定后,由村党总支、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实施;同时普遍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关新农村决策的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都向村民予以公布;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来抓,大力健全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和财务监督机制。在推行“三制度一公开”过程中,我县十分注重党员、承包组长、村民代表的领头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里的各项决策,力图通过农民的直接参与,使各项决策民主科学、公开透明。如我县在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工作中,需要确定一个示范点进行重点建设来达到以点带面、示范引导的效果。为此,首先由村民代表大会确定了申报的条件、要求和规则,再由各承包组在征求组内农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申报,最后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公平、公正地讨论表决,最终确定示范点。通过让农民参与决策,村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水平、村干部民主理事依法办事能力和村民参政议政能力都有了明显提高,村民当家作主

的民主权利得到较好落实,同时也使通过的决策易于得到农民的拥护,有利于组织实施。

三、强化“三联动一重点”,让农民参与筹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别是在实施村庄整治过程中,道路硬化、河道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建设、管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为了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缺口大的问题,我县在不断加大县级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强化“三联动一重点”,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三联动”即“镇、村、组”三级联动,镇级出台配套奖励政策根据各行政村资金投入和建设情况给予补助,村、组则通过集体积累和发动群众自筹来筹措资金。自开展村庄整治以来,镇(区)财政用于“五化一配套”的资金投入达到7500余万元,村、组筹措资金达到1.4亿多元,其中农户自筹达到近4000万元。“一重点”即农民企业家。以“十百”工程建设为载体,广泛动员农民企业家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了以工商企业与行政村结对共建新农村活动。据统计,仅2006年全县就有686家企业与行政村达成共建意向,社会力量投(捐)资项目数达到606个,其中投资项目19个,捐资项目587个,社会力量投(捐)资数额达到2609万元,其中捐资1737万元。

四、突出“三建设一环境”,让农民参与建设

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我县充分尊重农民、引导农民,让农民真正意识到新农村建设是自己的事业,使之主动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生活条件、建设美好家园。目前,“三建设一环境”已成为我县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共识。一是参与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在道路硬化过程中,许多农户自发投工投劳,清理路基,并做起工程质量的义务监督员,既加快了工程进度,又保证了工程质量;在河道整治中,周边农户自觉打捞清理河中的垃圾、漂浮物等;

在示范点建设中,农户主动进行“赤膊”墙的刷白,乱搭建的拆除,以及历年垃圾堆积点的集中清理等。二是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围绕建设“人文海盐”的目标,深化“东海文化明珠工程”、“文化示范镇村”、“文化特色村”等系列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了“三下乡”、“感动海盐人物评选”、“书香润海盐”、“海盐精神”大讨论以及广场文艺等活动,通过与农民互动,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得到进一步提升。2006年全县新创建省级“东海文化明珠工程”1个,省级体育强镇2个,省级特色文化示范村1个,实现“村村有文体团队”、“村村有活动室”、“村村有文化辅导员”、“村村有示范户”目标。各村的文体团队在县文体活动中频频亮相,充分展示了农民的风采。三是参与工业功能区建设。许多行政村积极参与工业功能区建设,用村级集体经济留存的资金投资创业中心标准厂房建设,并进行出租获得收益,既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又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经济后盾。武原镇君原村投资建造的标准厂房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70余万元,目前二期近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筹备工作也已经启动。澉浦镇3个行政村投资500万元建设标准厂房,成为创业中心的大股东,目前又有3个行政村计划投资参与创业中心的扩容建设。“一环境”即营造农村诚信环境。我县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农村诚信环境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在实现镇镇建有连锁超市,村村建有“放心店”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放心店”质量,创建了3个食品安全配送中心,将县内500多家农村商店纳入配送网络,确保农村消费安全;规范了全县2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新成立了由全县22家合作社联合组建的海盐县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农民合作社专业委员会,解决了自身规范健康发展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经纪人队伍,使其成为浙江省首批具有合法身份的农产品贩销

户,并在农村广泛开展信用评价,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诚信环境。

五、建立“三员一机制”,让农民参与管理

我县坚持治理与管理同步,把实施阶段性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以“三员一机制”为抓手,切实建立起多种农民自我管理的制度,不断巩固整治建设成果。一是建立“卫生保洁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转、县处”的运行体系,切实加强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全县104个行政村共聘用保洁员455人,有效地保持了农村环境的清洁卫生。二是建立“道路养护员”队伍。我县各行政村在开展连村、到组、达户道路硬化后,各村都确定了固定的道路养护员,专门负责村里道路的养护工作。由于在道路修建过程中农户都筹措了一定的建设资金,因此家家户户都特别关心道路的日常养护工作,部分农民群众还当起了义务养户员,自发清扫门前的道路。三是建立“治安巡防员”队伍。在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的同时,集体资产特别是电力、水利、文化、体育设施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县各行政村都成立了平安巡防队,共有巡防队员近800名,队员均由本村农民组成,一方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推进平安海盐建设,另一方面也巩固了新农村建设的成果,确保基础设施不受偷窃和破坏。“一机制”即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各镇、村均制定落实包括垃圾收集、村容卫生、河道保洁、村道维护和绿化养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运用思想教育、村规民约和市场机制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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