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宣传稿奖励制度初稿
图书馆个人投稿稿费发放标准:
(1)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湖北日报》及同级别媒体,每篇200元;
(2)《长江日报》及同级别媒体,每篇100元;
(3)人民网(湖北频道)、新华网(湖北频道)、中国新闻网(湖北新闻网)、《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长江商报》及同级别媒体,每篇50元;
(4)荆楚网、长江网、湖北思政网及同级别媒体,每篇30元; (5)武生院晨光新闻网校园要闻,每篇15元; (6)校园时讯等其他栏目,每篇10元;
(7)图书馆网站原创信息(含新闻类信息,心得体会文章等,不包括通知公告等信息),每篇5元;
(8)推荐转发,每篇1元。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央级和部级媒体发表稿件的,另行单独奖励。) 说明:
(1)发表稿件不重复计算,以发表的最高媒体级别进行稿费发放。 (2)以自然月为周期,各部门负责人在次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月全月稿件统计上报,经核实后,图书馆10日前发放相应稿费。
图书馆年终宣传先进部门及先进个人评比办法:
1、采取积分制进行量化评比;
2、部门积分最高的为先进部门;个人积分排名前3为先进个人。发表的外宣及校园网稿件数量,纳入年终宣传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表彰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3、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湖北日报》及同级别媒体,每篇20分;
(2)《长江日报》及同级别媒体,每篇10分;
(3)人民网(湖北频道)、新华网(湖北频道)、中国新闻网(湖北新闻网)、《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长江商报》及同级别媒体,每篇5分;
(4)荆楚网、长江网、湖北思政网及同级别媒体,每篇3分; (5)武生院晨光新闻网校园要闻,每篇1.5分; (6)校园时讯等其他栏目,每篇1分;
(7)图书馆网站原创信息(含新闻类信息,心得体会文章等,不包括通知公告等信息),每篇0.5分;
(8)推荐转发,每篇0.1分。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等央级和部级媒体发表稿件的,另行单独积分。)
说明:发表稿件不重复计算,以发表的最高媒体级别计算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