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工班组安全施工责任书
甲方:甘肃荣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架子工班组
为全面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签订架子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架子工班组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乙方应自觉服从和接受甲方的安全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切实承担以下具体职责。
1、
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入场每位工人必须在工地项目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并在安全责任书签字后,方可上岗参加施工生产。
2、
严格按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做好 自我保护工作,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禁止穿硬底、拖鞋,使用工具要用口袋或绳子系在身上套牢,必须佩戴规范及合格的安全带。
3、
在工地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严格按项目部对各类外架(落地架、悬挑架、满堂架、挂脚架、吊篮架、附着升降架)设计方案及验收规范标准进行作业。
4、
各类式架子在搭设拆除过程中应在现场技术人员指导下,明确分工,统一指挥,按各类架子安全技术过程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各类架子坚固性和使用质量,确保在架子上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架子平台上不得有瞎眼跳,严格高空抛掷各类物件,搭设,拆除、运传各类超长材料要两人撑扶,防止高空坠物危及他人安全。
5、
积极配合项目部的例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各类架子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6、
安全是以预防为主、时刻不忘,‘安全在心中、,质量在手中’‘不谈安全、何谈工作’安全责任任重道远,班组长以及本班组工人严格履行以上安全文明施工职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如有违反必将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按如下标准处以罚款:
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要求配戴安全帽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
2、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高处作业不按要求搭好操作平台,强行站立在外架上操作者;罚款200元/人/次。
3、在靠近临边、洞口作业时,不能将材料堆放在安全距离(距边1米内)之外,不能将建筑材料及工具堆放在外架上,如有每次罚款500元。
4、在拆除模板及支撑系统时,严禁全部拆除支撑系统后再拆模板,引发安全事故;在拆除临边的模板时,必须首先搭好安全防护层,以避免材料坠落伤人。如有违反者处以罚款200元。
5、作业时严禁上下抛掷物品,如有每次罚款500元。
6、吊运的材料不按要求捆绑、装运(如长度为1米以内的钢筋不装斗、垫块装袋不装斗),如发现200元/人/次。
7、易然易爆物品在使用、堆放、吊运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次。
8、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整改者,罚款1000元/次。
9、在施工现场聚众打架、惹事生非,不听从司索指挥者,罚款500元/次。
10、在作业过程中违规操作,造成高空落物,处以每次2000元罚款。
11、私自拆除、安装电源线,未经班组负责人同意人员私自操作机械设备,罚款200元/次。
12、机械设备无人使用超过2小时及下班后未切断电源,罚款200元/次。
13、严禁拆除、挪动及破坏临边、洞口、外架和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一次罚款200元。
14、损坏、涂抹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一次罚款500元。
15、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事故,对所在班组按合同约定的比例承担相应罚款。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甘肃荣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
乙方:架子工班组 班组长签字
二〇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