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若干意见》和省局提出的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及分工
谈心对象为全局职工。按照制度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原则。
党委书记、局长:主要负责对副书记、副局长、中层干部和对口联系线上的同志谈心谈话。
党委副书记:主要负责对党委成员、分管线上的同志谈心谈话。党委成员、副局长:主要负责对职能分管科室和线上的同志谈心谈话。
各科所长:主要负责对本科室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
谈心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谈心和个人谈心等形式。
二、谈心谈话内容
在日常情况下,通过谈心谈话形式,进一步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个人的想法及存在的问题和反映;听取职工对上级领导意见和建议;化解矛盾,增进友谊,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最终达到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加强团结,努力工作。
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1、思想压力:即领导与领导、领导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产生误解、隔阂、冲突。对工作的想法、建议未得到组织采纳,得不到同志之间理解等。
2、工作压力:即对工作岗位不胜任,工作环境不适应,工作任务完成不理想等。
3、社会压力:即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化。无形中受到社会的议论、讽刺、恶意中伤等,导致思想情绪不稳定。
4、家庭压力:即夫妻不和,父子相争,家庭负担,邻里纠纷等。
5、生活压力:即身体不佳,收支不平,某种挫折,凡是本人有要求时,必须要及时谈心谈话。
三、谈心谈话要求
开展对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活动,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在新形势下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的关键所在。作为负有谈心谈话职责的领导,对于分工范围内,如产生“五种压力”的同志,应及时展开谈心。
一般情况下,可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前后,工作汇报等形式按照分工进行。也可按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尽可能在谈心谈话前作一些访问了解,做到有的放矢,尽可能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必要时,局党委可指定人员根据情况和工作需
要进行。
四、落实谈心谈话登记制
开展谈心谈话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灵魂,也是开展道德教育的主要环节,是缓解矛盾,了解沟通,增强组织凝聚力的必要手段。据此,要将谈心谈话的内容、对象、时间进行登记。谈话人必须将《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登记表》于每年(即当年7月 10日和第二年的 1月 10日前)分两次交办公室。局领导在适当时候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此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选依据。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