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封闭式管理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搞好我校封闭式管理,确保教学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本着以人为本、严格管理、积极创建“和谐校区”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对校园封闭式管理规定如下:
一、对教职工的规定及要求
(1)教职工请假或因公外出一律持假条在政教处登记。上班时间未办理手续不准随意出校门,对不听劝阻者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因私请假按时间累计,满四小时请假计为半天,超过四小时按一天处理。
(3)职工加班补休必须事先凭加班单登记。在不影响正常工作需要补休时,按正常请假办理手续。加班补休视为出勤。
(4)中层干部外出必须事先经校长、或分管领导同意。
二、对学生的规定及要求
(1)凡我校学生进出校门必须持请假条或走读证。
(2)除周五下午和周
六、周日外,在校住宿学生实行24小时封闭,期间住宿学生不准私自离校。
(3)非住宿生或办理长期假条的学生,可凭假条或走读证直接进出学校。
(4)在校学生离校时,必须持有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在门岗登记,由门卫查对后方可离校。
(5)学生因公集体出入校门,必须列队行进,经门卫查对人数后,方可进出学校。
(6)对不服从门卫管理、未办理假条、强行外出校门或擅自爬越学校大门、围墙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对外来人员的规定及要求
(1)个别因公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后方可出入学校。外来人员找学生时,须利用课外时间与学生会面,确实需要与学生会面的,由门卫通知学生在门岗会面。
(2)在校内做临时工或建筑工必须由学校办理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校门。
(3)严禁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校园。
四、对车辆和出门物资的规定及要求
(1)来校的外来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入校,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在门岗登
记后方可进入学校。
(2)所有车辆进校后,机动车辆要按车位摆放整齐。
(3)严格执行门岗规定开放时间,上课时间非本校机动车辆或外来摩托车、农用车、出租车禁止入校;有特殊情况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进入学校。
(4)任何外出物资必须有分管校领导签字的《出门证》,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
五、对值班人员的要求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徇私情,秉公办理并认真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2)对教职工出勤和上班期间出入、请假情况,由政教处负责进行登记。
(3)严格执行门岗开放时间,遇有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