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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

发布时间:2020-03-03 23:35: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八章(医古文职称考试辅导班学员参阅,因PPT不能上传,只能以文档形式) 古代文化知识

第一节

记时方法

古人记录时间的方法,主要包括纪日法(包括一天之内的纪时法)、纪月法、纪年法以及节气、节日等。

一、纪日法

干支的概念:天为干,地为支。十天干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二地支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干支纪日法:大约产生于殷商时代。从春秋战国开始,干支纪日便成为历代史官纪日的传统方法。

月相纪日:

日序 初一 初三 初

七、八 望日前几天 十

五、十六 望日后、下弦前 廿

二、三 月终 月相定名纪日 朔 朏 上弦 几望 望 既望 下弦 晦

二、纪时法

一天之内的纪时法:日出时叫做旦、早、朝、晨,日入时叫做夕、晚、暮、昏。太阳正中时称日中,将近日中时称隅中,太阳西斜称日昃,太阳落山称日入。

汉太初以后

开始用十二地支作为十二时辰的名称,每个时辰恰好等于现代的两小时(小时,即小时辰之意)。近代又把每个时辰细分为初、正,这就等于把一昼夜分为二十四等分了。

三、纪月法

(一)月名纪月

先秦时期每个月有特定的名称

(二)四季纪月

古人把四季的每一季节都分成孟、仲、季三个阶段,然后再依次分别代称月份。这种纪月法,常见于序跋。如明•吴昆《医方考•自序》中“皇明万历十二年岁次甲申孟冬月” 这里的“孟冬月”即为十月。

(三)月建纪月

月建纪月又称地支纪月,即用十二地支和十二个月份相配纪月。

(四)律吕纪月

律吕是六律、六吕的合称,即十二律。 三正

春秋战国时代有过三种不同的历法制度,即所谓夏历、殷历、周历。三者主要的区别在于岁首的不同,也就是正月的月建不同,所以叫做“三正”。夏历以建寅之月 (即现今夏历正月)为正,殷历以建丑之月(即现今夏历十二月)为正,周历以建子之月(即现今夏历十一月)为正。

太初历

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起使用太初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历法。此后大约二千年间,基本上都是用的夏正。所以辛亥革命后,对于旧用的历法称为“夏历”,俗称“阴历”、“旧历”,也称为“农历”。

四、纪年法

(一)年号纪年

我国古代最初是按照君王即位的年次纪年,如周宣王元年(公元前827年)等等。汉武帝刘彻开始用年号纪年,即位那年称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顺次为建元二年、建元三年等,更换年号就重新纪元。历史上使用过的年号,约有八百多个。

(二)干支纪年

干支纪年是我国古代最基本的纪年方式之一。最早的记载见于《淮南子•天文训》,但西汉时这种方式还不通行。自东汉光武帝建武三十年(公元54年)开始干支正式用于纪年。

(三)星岁纪年

战国时代,天文占星家根据天象纪年,有所谓星岁纪年法。星指岁星(即“木星”),岁指太岁(古代天文占星家设想出的假岁星,又叫岁阴、太阴)。故有岁星纪年法和太岁纪年法。

(四)生肖纪年

十二生肖之说起于东汉,汉前未见记载。生肖可以用来推算一个人的年龄、出生的年份,历史上也使用过生肖纪年法,如元代就有“泰定鼠儿年”(泰定是元泰定帝的年号,鼠儿年即甲子,为公元1324年)的记载。

五、节气

古人把黄道附近的一周天二十四等分,根据太阳在黄道上这二十四个不同的视位置,实际上就是地球在围绕太阳公转的轨道上的二十四个不同的位置,将全年划分为 二十四个段落,包括立春、惊蛰等十二个“节”气,雨水、春分等十二个“中”气,统称“二十四节气”,以此来反映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

六、节日

春 节

正月初一(今日定为春节自辛亥革命始)

最受重视的传统节日。习俗有扫尘、守岁、放爆竹、贴春联、拜年五种,还盛行舞狮子、耍龙灯、逛花市、踩高跷、赏冰灯等活动。 上 元

正月十五日

这天晚上叫元宵,也叫元夜。唐代以来有观灯的风俗,故又叫灯节。此日张灯结彩,进行猜谜活动,还要吃汤圆、包饺子。 上 巳

古为三月上旬巳日,魏晋定为三月三日

旧俗以此日临水洗濯,消除不祥,叫做禊日。后来成为水边饮宴、郊外踏青的节日。 清 明

农历三月初

二十四节气中被演变为正式节日的唯一一个。旧时场把寒食延续到清明,故两者很难分辨。有踏青扫墓的习俗。 端 午

农历五月初五日

本名端五,也称端阳、重午、午日。传说是为了纪念爱国诗人屈原。此日举行龙舟竞赛活动,还要吃粽子,喝雄黄酒,悬艾驱邪。 七夕(少女节、乞巧节)

农历七月初七日

相传这天晚上是牛郎织女在天河相会之夜,家家妇女结彩缕,穿七孔针,陈设酒脯瓜果于庭中,向织女乞求智巧。 中 秋

农历八月十五日

此时的月亮最亮最圆,所以是赏月的佳节。有吃月饼的习俗。 重 阳

农历九月初九日

九是阳数,日月都逢九,故称重阳,又叫重九。此日“必糕酒登高眺远,酒必采茱萸甘菊以泛之”。重阳节里放风筝,也是传统活动。 除 夕

农历十二月三十日

除是除旧布新的意思。一年的最后一天叫岁除,所以那天晚上叫除夕,俗称大年夜。旧俗除夕终夜不睡,以待天明,谓之守岁。 三元

上元:正月十五。

中元:七月十五。

下元:十月十五。 少数民族的节日

如蒙古族每年七八月举行的那达慕大会,信奉伊斯兰教民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藏族的望果节、雪顿节,彝族的火把节,傣族的泼水节等等。

第二节

年龄称谓

古代医书中,根据人之一生生理的生、长、盛、衰特点,对年龄有一定的称谓,例如《素问•上古天真论》篇首就有“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登天”的记载。

古代经书中,常根据人的一生中求学、成家、立业、为官、告退等经历特点,对各种年龄阶段冠以不同的名称。广为人知的有《论语•为政》、《礼记•曲礼上》、《礼记•王制》中对年龄的称谓。在一些诗词文章中,则从男女、婚否、装束、习俗、体态、学识等不同角度,给年龄以代称。

一、出生时期

初度

出生之时。屈原《离骚》:“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后称生日。 汤饼之期

婴儿出生三日。汤饼犹今之切面。旧俗婴儿出生第三天时要举行庆贺宴会,因备有象征长寿的汤面,故名。又称汤饼筵、汤饼局。

二、幼年时期

周 晬

小儿周岁。旧俗小儿一岁时举行的礼仪,又称晬日、晬盘日。是日以盘盛放纸笔、刀箭、钱币、针线等物,任小儿抓取,由此占其日后的志向和兴趣,谓之试儿,也叫抓周、试晬。 孩 提 二三岁。《孟子•尽心上》:“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又作提孩。 免 怀

三岁。《论语•阳货》:“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 幼 弱

七岁以下。《周礼•司刺》:“壹赦曰幼弱。” 郑玄注:幼弱,年未满八岁。

三、童年时期

龆 龀 七八岁。龆与龀,均谓儿童换齿,即脱去乳齿,长出恒齿。又称龀龆等。 总 角

指童年。古代男女未成年前束发为两结,形状如角,故称。又称总发等。 垂 髫

指童年或儿童。古时儿童不束发,头发下垂,故称。又称垂发、髫年等。 黄 口 指幼童。《淮南子•氾论训》:“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高诱注:“黄口,幼也。”又称黄吻、黄童等。 觿(xī 希)年 指童年。《诗•卫风•芄兰》:“芄兰之支,童子佩觿。”觿,古代解结的用具,也用为佩饰。

四、少年时期

豆 蔻

称少女十三四岁。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豆蔻,喻处女,言其少而美。豆,也作“荳”。 后亦称“豆蔻年华”。 志 学

十五岁。《论语•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又称“志学之年”。 成 童

通常指十五岁。《礼记•内则》:“成童,舞象,学射御。” 束 发

一般指十五岁前后。古代男孩成童时将头发束成一髻,故称。又称结发、结童等。 及 笄

指女子年满十五。笄,即发簪。盘发而用簪插之,称加笄,为女子成年之礼。 破 瓜

指女子十六岁。“瓜”字拆开为两个八字,即二八之年,故称。又称瓜字。

五、青年时期

弱 冠

男子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为成人的标志,故称。又称及冠、弱龄等。 花 信

女子二十四岁。花信,即“花信风”的简称,犹言花期。风应花期,其来有信,故称。江南自小寒至谷雨,计一百二十日,每五日为一番风候,凡二十四番。

六、壮年时期

而 立

三十岁。《论语•为政》:“三十而立。”又称而立岁、而立之年。 有 室

男子三十岁。《礼记•曲礼上》:“三十曰壮,有室。”

七、中年时期

不 惑

四十岁。《论语•为政》:“四十而不惑。”又称不惑之年。 强 仕

男子四十岁。《礼记•曲礼上》:“四十曰强,而仕。”又称强仕之年。

八、老年时期

知 命

五十岁。《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又称知命之年。 艾

男子五十岁。《礼记•曲礼上》:“五十曰艾,服官政。”又称艾服、艾服之年。 知 非

五十岁。语出《淮南子•原道训》:“(遽伯玉)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非。”又称知非之年。 杖 家

五十岁。《礼记•王制》:“五十杖于家。”谓柱杖行于家。 艾 耆

泛指五六十岁。又称耆艾。《荀子•致士》;“耆艾而信,可以为师。” 艾 老

泛指五十岁以上。桓宽《盐铁论•未通》:“五十已上曰艾老,杖于家,不从力役。” 耳 顺

六十岁。《论语•为政》:“六十而耳顺。”又称耳顺之年。 耆

六十岁。《礼记•曲礼上》:“六十曰耆。指使。”又称耆年、年耆。 杖 乡

六十岁。《礼记•王制》:“六十杖于乡。”谓可柱杖行于乡里。 花 甲

六十岁。本指六十甲子,以天干地支名号错综参互,故称花甲。又称花甲子、花甲周、周甲、花甲之年。 元 命

六十一岁。

时重逢生年干支,故称。 耆 老

泛指六七十岁。《国语•吴语》韦昭注:“六十曰耆,七十曰老。”又称老耆。 耆 耄

泛指六十岁以上。又称耆眊、耆寿、耆耈、耆齿、耆耋、耄耆、眊耆等。 从 心

七十岁。《论语•为政》:“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邢昺疏:“矩,法也。” 老

七十岁。《礼记•曲礼上》:“七十曰老,而传。” 杖 国 七十岁。《礼记•王制》:“七十杖于国。”谓可柱杖行于都邑、国都。 古 稀

七十岁。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又称古希、稀年、希年、古稀年、古希年。 杖 朝

指八十岁。《礼记•王制》:“八十杖于朝。”谓八十岁可柱杖出入朝廷。 耋(dié迭) 八十岁。《诗•秦风•车邻》:“今者不乐。逝者其耋。”毛传:“耋,老也。八十曰耋。” 髦

泛指八九十岁。

《礼记•曲礼上》:“八

十、九十曰耄。”孔颖达疏:“耄者,僻谬也。人或八十而耄,或九十而耄,故并言二时也。” 黄 发

泛指高寿老人。其他称谓尚有:齯齿、鲐背、耈老、黄耈、胡耈、冻梨、皓首、白首、埋年、埋暮、桑榆、垂榆、垂年、垂暮、老寿、耄期等。 期 颐

百岁。《礼记•曲礼上》:“百年曰期颐。” 一说百岁曰期;颐,养也。

第三节

避讳方法 概念:

在封建社会里,凡遇到跟君主或尊长的名字相同的字或读音,要采用某种方法加以回避,这叫做“避讳”。 概况:

避讳大约起源于周代,流行于秦汉,盛行于隋唐,而两宋时期最为严格。直至民国废除帝制,这一旧习才基本废止。

一、避讳的方法

改字

空字

缺笔 (一)改字法

概念:凡遇到需要避讳的字,就改用与之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字,叫做改字法。所避之字称为讳字,改用的字称为避讳字。 楚→荆。避秦庄襄王子楚之名。(司马迁《史记》)

邦→国。避汉高祖刘邦之名。(班固《汉书》)

(太)渊→ (太)泉。避唐高祖李渊之名。(杨上善《太素》)

治(身)→理(身)。避唐高宗李治之名。(刘禹锡《刘宾客文集•鉴药》)

(飧)泄→(飧)洩。避唐太宗李世民“世”之偏旁。(《太素》注文) 避嫌名

是指回避与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音同或相近的字。这是避讳的严格化和扩大化。如唐高祖祖父名虎,唐修《晋书》称南朝梁•沈约的先人沈浒为沈仲高。

又据陆游《老学庵笔记》载,宋代田登做州官,自讳其名,州中皆谓“灯”为“火”。上元节放灯,州吏贴出榜文云:“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民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即本乎此。

(二)空字法

概念:凡遇到需要避讳的字,则空其字而不写,或用空围“囗”、“某”、“讳”来代替,叫做空字法。 实例

讳 字

空 字

李世勣

李勣

避太宗李世民名讳而删去“世”字(《新修本草》) 刘裕

刘囗

避宋武帝刘裕之名(《宋书》)

(子)某

避汉景帝刘启之名(《史记•孝文本纪》)

(予伯祖)讳

避宋宁宗赵扩之名(《医说•太素之妙》)

(三)缺笔法

概念:凡遇到需要避讳的字,就在原字基础上缺漏笔画,多为最后的一二笔,叫做缺笔法。这是产生于唐代的一种方式。

二、避讳的范围

历代因避讳而改变他人姓名、地名、官名、物名、书名等情况屡见不鲜。

(一)避君讳

各个朝代在位的君主必须避讳;已故的君主七世之内也须避讳,叫作避“庙讳”。 实例

改姓氏:殷仲堪——商仲堪。避宋太宗赵炅之父赵弘殷之讳(宋本《外台秘要》)

改名字:萧道先——萧景先。避南齐高帝萧道成之名(《南齐书•萧景先传》)

改地名:义兴县——宜兴县。避宋太宗赵光义之名(《宋史》)

改官名:治礼郎——奉礼郎。避唐高宗李治之名(《旧唐书•高宗纪》) 实例

改物名:雉——野鸡。避吕后之名(《史记•封禅书》)

改书名:《春秋》——《阳秋》。晋简文帝郑太后名阿春(《晋书》)

改干支名:甲乙丙丁——甲乙景丁。避唐高祖之父李昞之名(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

改方药名:玄武汤——真武汤。避宋始祖赵玄朗之讳(宋本《伤寒论》)

改常语:京师——京都。避景帝司马师之讳(《晋书》)

(二)避家讳

郭泰、郑泰 →

郭太、郑太

作者范晔的父亲名泰(《后汉书》)

引、叙、题首

祖父名序(苏轼、苏洵之序文)

三、避讳学的应用

避讳的危害:

① 避讳所用改字、空字、缺笔等方法,造成了古籍文字上的混乱,给后人阅读带来诸多不便。

② 避讳制度也从文化上暴露了封建专制的残暴。

在封建时代,不避讳是要判刑的,明清时期,因犯君讳而引起文字之祸,甚至无辜遭戮的,也不少见。 避讳的利用:

由于避讳给我们提供了鲜明的时代标志,因而也可以辅助我们判断史料的时代,确定古籍的真伪,辨别作品作者的年代,揭示文字的讹误,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如 《黄帝内经太素》一书,据该书中只避唐讳而不避隋讳的情况来看,可判定为唐书,作者杨上善为唐人或由隋入唐之人。 研究避讳学的著作:

清人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及《廿二史考异》

近人陈垣《史讳举例》创获最多。

第四节 度量衡制度

概况:我国度量衡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据史书称,黄帝设立了度、量、衡、里、亩五个量。《礼记》、《周礼》都记载,早在周朝时期就开 始推行严格的度量衡管理制度,并设置了主管的官职。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颁发了统一度量衡的诏令。秦王朝统一的度量衡制为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所 沿用,形成了我国计量科学独特的体系。 演变:

历代度量衡都经历了不断演变的过程,即逐渐地由粗糙变成精细,由简单变成复杂,特别是在器量上经历了由小变大的过程。即尺度的演变由短而长,容量的演变由小到大,权衡(重量)的演变由轻而重。

反映在中医药处方中,古方的用药分量,由于历代度量衡的不断迭变,以致实际分量与所用度量衡名称很不一致,同现代相差尤甚。因此我们有必要知道古代度量衡的一些基本知识,并对其变易情况有所了解,以避免混淆古今计量概念。

一、古代度量衡命名

“度量衡”名称源自《书•舜典》“同律度量衡”,《汉书•律历志》阐明其意,随后历代都沿用这个名称。 (一)度

长度单位的名称,上古时都是以人身体的某个部分或某种动作为命名依据的,例如寸、咫、尺、丈、寻、常、仞等都是。在这些名称中,尺是长度的基本单位。经过《汉书•律历志》的整理,分、寸、尺、丈、引,就是所谓五度。都是十进位。

(二)量

量器是封建社会计量农产品多少的主要器具,因此容量的计量产生最早,其专用名称有升、斗、斛、豆、区、釜、钟以及溢、掬等。《汉书•律历志》对容量单位作 了系统的整理,命名为龠、合、升、斗、斛五量,一合等于二龠,合以上都是十进(宋以后一斛为五斗)。升是容量的基本单位,斗和斛则为实用单位。

(三)衡

很早以来,铢、两、斤、钧、石五者都用作重量的单位。《汉书•律历志》据此命名为五权。其进位方法颇值一提: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关于使用两以下的钱、分、厘、毫、丝、忽等小单位,有一点须指出,宋元明清之医方,凡言“分”者,是分厘之“分”,而晋唐时一分则为两钱半,二者不同。

二、历代度量衡比较

历代度量衡屡经变迁,古方今用,计量方法差异甚大,因此有必要将历代度量衡与现代标准作一比较。列表从略,可参阅教材。

三、中医药特殊计量

古代医药著作中还使用一些特殊或模糊的“量”名,现择要列举如次:

方寸匕

古代盛药量器,犹今之药匙。一方寸匕约等于现代的2.74毫升,盛金石药末约为2克,草木药末约为1克左右。 钱匕

古代量取药末的器具。用汉代的五铢钱币盛取药末至不散落者为一钱匕;用五铢钱币盛取药末至半边者为半钱匕;钱五匕者,是指药末盖满五铢钱边的“五”字至不 散落为度。一钱匕约今五分六厘,合2克强;半钱匕约今二分八厘,合1克强;钱五匕约为一钱匕的四分之一,约今一分四厘,合0.6克。 古代中药计量

刀圭

古代量取药末的器具。一方寸匕的十分之一,大约如梧桐子大小。

一字

古以唐“开元通宝”钱币抄取药末,将药末填满钱面四字中一字之量,即称一字,约合今之0.4克。

鸡子黄大

这是对某些药物采用取类比象的方法而作为用药分量的。如《伤寒论》大青龙汤中的石膏,“如鸡子黄大”。一鸡子黄大略等于40颗梧桐子大,约合9克。

果实记数的单位。随品种不同,亦各有其标准,如大枣十二枚,则可选较大者为一枚之标准。

握、把

部分草本类药物的一种约略计量单位。

部分蔓茎类药物的一种约略计量单位。以拳尽量握之,切去其两端超出部分,称为一束。

亦为一种约略计量单位。如生姜一片,约计一钱(3克)为准。

盏、杯、碗、盅

为药液(或水、酒)的约略计量单位。通常的容量约合今之150~300毫升。

另外,在古代方书中,或在民间用药时,还有一些模糊的计量名称,如一捻、一撮、一指撮等,无非是言其少,约为几克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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