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拒收制度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收、拒检制度,拒收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包括:
1、溶血、脂血严重者(视病情而定)
2、抗凝血中有凝块(如未加抗凝剂或抗凝剂不足)
3、血量不足(如血沉、PT等)或血液标本量不足于检测最小需要量的标本。
4、不应接触空气的样本接触了空气
5、标本采集与送检时间间隔过长者
6、该加防腐剂未加防腐剂者
7、用错真空采血管者
8、唯一性标志错误或不清楚者
9、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检验科标本拒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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