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育人为本基本制度建设达标验收的通知
各街道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区直学校、联盟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局相关科室: 教育局决定对学校育人为本基本制度建设进行达标验收。具体事宜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验收时间:
12月6日开始,预计12月中旬结束。
二、验收流程:
1.局验收组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学校。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协助验收,提前将所有十二项育人为本基本制度档案材料分类准备好;准备好家长通讯录、学校任课教师安排表。
2.局验收组按照《坊子区中小学育人为本基本制度达标验收计分表》内容,通过阅览档案材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等形式对育人为本基本制度逐项逐条验收计分。
3.家长对学校满意度测评由教育局另行组织。
三、验收计分及等级认定:
每项制度分值为10分,共120分;验收成绩在100分及以上视为一级达标, 85分及以上、100分以下视为二级达标, 72分及以上、85分以下视为基本达标, 72分以下视为不达标;小学的《毕业生去向考核制度》按其他十一项制度的平均分计分。
四、验收结果运用:
1.将家长满意度测评调查结果,作为各校育人为本基本制度验收成绩计算的系数(验收成绩=总分×家长满意率)。
2.将此次达标验收结果按比值(验收成绩×80/120)计入今年政府对街道学校育人为本督导项目成绩。
3.达标验收结果与各学校校长的年度考核、职级评审、评先树优挂钩,对不达标以及家长满意率低于90%的学校校长实行一票否决。
五、其他要求:
1.各学校将本学期的《学校工作报告》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并向学校家长委员会报告,将电子稿(标题命名为“xxx学校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校工作报告”)发送至wffzjjk@163.com;将本学期学校家长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A4纸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基教科王老师。时间截止到12月5日上午,逾期则在该项验收中扣除相应分值。
2.局验收组成员要各负其责、实事求是、严肃纪律,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严禁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
1.坊子教育局育人为本基本制度达标验收组成员及分工
2.坊子区中小学育人为本基本制度达标验收计分表
潍坊市坊子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各小学:
请根据教育局通知要求,整理好档案材料做好迎查准备,12月2日将《学校工作报告》及家长委员会名单纸质、电子稿等材料交教管中心。莫误。
黄旗堡教管中心
2011.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