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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八项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8:42: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人大主席团制度

人大主席团会议制度

1、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主席团成员三人以上联合提议,可随时举行,主席团会议由镇人大主席或者副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成员除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均应出席会议。

2、镇人大主席团举行会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镇长、副镇长、上级代表、本级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主席团会议。

3、镇人大主席团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主席团会议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

4、镇人民政府要将主席团会议决定列入审议的议案和工作报告的有关材料,在主席团举行会议的七日之前报送镇人大办公室。

5、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应做到会前又准备,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结果。

人大代表视察制度

1、为保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开展视察活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代表视察采取集中视察、专题视察、持证视察等形式。

3、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视察由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持证视察可以由几名代表自行联合或代表个人持代表证(视察证)就地进行。镇人大主席团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代表进行一次专题视察。

4、代表视察时,被视察单位应认真接待,如实汇报情况,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

5、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6、代表视察后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与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具有同等效力,有关机、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和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的,由镇人大主席团责成有关机关和组织再做答复

政府领导接待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1、建立政府领导接待人大代表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密切党的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改进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作风,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2、政府领导接待人大代表日由镇人大主席团在年初统一安排。

3、镇人大负责做好接待日的保障工作。对人大代表在接待日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镇人大办要进行详细的登记、整理和归档。

4、对接待日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镇人大主席团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转办和监督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限期办理,保证政府领导接待日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人大主席团学习制度

为提高主席团成员素质,更好地履行职责,特制定人大主席团学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主席团成员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次,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

2、集中学习内容为: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法律法规知识,新近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党的最新文件精神等。具体内容由人大办公室安排。

3、学习时间应不影响工作,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应过后自学补齐。

4、每次人大主席团会议,都要安排集体学习的时间。

5、主席团学习形式多样可以请专家讲座,也可以观看电教片。每次学习后,要开展讨论,主席团成员之间互相交流学习心得。

6、具体学习安排事宜由人大办公室负责。

人大主席团办理群众信访制度

为密切镇人大主席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对代表和选民的来访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来访者反映的情况及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并认真作好记录。能当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或者无理的要求,要依理、依法耐心地做好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对应由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的,应及时交办。

二、对反映代表和人大工作方面的信访由主席团直接办理。对交由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的信访,要加强督办和催办工作。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办结。

三、对紧急信访应坚持立接立办 。对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视情节追究接办人员的责任。

四、不得将检举、控告的有关情况和材料透露给被检举、控告人或有关单位、若违反此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来信来访均应按规范要求做好登记编号、交办和办结整理归档工作。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为使代表小组活动正常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根据《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代表活动小组活动制度如下:

一、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 活动的原则建立代表小组,代表小组活动由组长负责召集。

二、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本镇的实施情况;围绕人代会的议程和人大主席团例会的议题开展活动等。

三、代表小组活动应当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可以采用学习会、座谈会、走访选民、调查视察等形式开展活动。一般每年安排3~4次,具体的活动时间由各组根据年度活动计划和实际情况安排。

四、代表小组活动前,代表小组组长应当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通知本组代表,以便代表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活动。如代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向代表小组组长请假并批准。代表小组活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邀请部分上级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的负责人一起参加。

五、代表小组在活动中可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主席团交本级政府和有关组织研究处理,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六、代表小组活动结束后,应当将活动情况及时向人大主席团汇报。

人大主席、副主席接待代表日制度

为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更好地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制定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接待日为每月5日和19日(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镇人大办公室或主席、副主席办公室。

2、接待人为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由人大办公室负责安排。

3、代表预约来访,须于接待日3日前报人大办公室,以便做好预约安排。预约来访要事先做好选题,并报镇人大办公室。

4、代表即席来访由镇人大办公室人员负责接待。

5、镇人大办公室负责接待日的选题和人员联络工作,做好接待日纪要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收集整理工作。

6、人大办公室于接待日结束后2日内,将代表接待日情况向主席团汇报,并及时向市人大通报。

7、代表接待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办理,并答复代表。不能及时答复的,要向代表说明理由 ,并于1个月内将情况反馈给代表。

8、代表接待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主席团报告,不得随意变更接待纪要。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

1、为充分发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作用,做到办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2、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经人大办公室分类登记后,转交镇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主席或副主席要检查、督促镇人民政府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与意见。

3、镇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有专人负责答复代表,并将办理结果向人大主席团报告。

4、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在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和意见答复代表,对个别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理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 ,并在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5、代表对政府或其职能部门的答复有意见的,人大主席团应要求其重新办理和答复。

八项制度

八项制度

八项制度

八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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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制度

人大制度

人大制度

实验室八项制度

锅炉八项制度

人大八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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