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行驶规定
一、目的
为公司内人员、原料及成品的安全,规范公司内车辆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用车(包括叉车、拖拉机、食堂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公司外用车(装货、退货车辆、私家车)等。
三、具体内容
1、所有在司车辆拐角、十字路口行驶严令限速5Km/h,由于超速引起的人员及车辆等事故,由超速驾驶人负责;损坏公司财产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次;
2、采购部:
叉车由采购部负责,叉货物时轻叉轻放,确保人、车、物安全;若出现事故,由采购部酌情处理。
3、供应部
(1)、入库用拖拉机:严禁进入车间,以避免造成人员及成品事故;由供应部负责对入库人员进行培训,一旦进入车间(限制在不得进入车间门口),罚款当事人50元/次;
(2)、装车、退货车辆:一经大门进入公司,须按供应部人员指挥行动,不得乱冲乱闯;损坏公司财产照价赔偿;
4、办公室
食堂所用车辆务必小心谨慎,确保所提供之饭菜安全;若出现事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个人车辆
个人所用之交通工具如汽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进入公司后一律置于指定划线区域或车棚;限速10 Km/h;一经发现超速,对于当事人予以罚款50元/次。
四、检查
本规定由企管组不定期检查。
五、监督
本规定由公司内全体员工监督。
六、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管组
2010年8月10日
《公司车辆行驶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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