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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行动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1 21:21: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开展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县集中开展农民工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现将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春暖行动”开展情况

此次“春暖行动”以提高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为目标,以建筑业、餐饮住宿业、制造业和商贸服务业为重点,对全县范围内的用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有效促进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签约意识,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春暖行动”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春暖行动”领导小组,将开展“春暖行动”作为当前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并从局属相关部门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了“春暖行动”的组织落实和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春暖行动”开展过程中,我县编印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选编》,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乡镇社区板报、人力资源市场春季用工招聘会等,采用现场宣讲、答疑释惑、集中培训和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宣传“三法一例”等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安排专人接待举报投诉,保证投诉电话的畅通,形成了全民参与、

1 全社会监督的氛围。组织人力深入到用工相对集中的企业、施工现场、乡镇和社区,特别是工业园区入驻企业,边督促签订劳动合同,边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为企业上门服务。同时,县劳务办、就业中心把《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作为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了用人单位用工的意识和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

3、深入企业,分类检查。根据我县企业特点,分类开展检查,认真督促签订劳动合同。一是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大力加强劳动合同规范化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工业园区劳动合同规范化管理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从3月中旬开始,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就业中心、社保中心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抽调人力组成专门工作小组,深入工业园区逐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就业政策和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并在工业园区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农民工劳动合同集中签订仪式,提高工作影响力。二是以建筑建材、餐饮住宿业为重点,集中督促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3月30日开始对辖县内建筑企业和宾馆饭店逐户进行检查,督促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三是以较为分散的乡镇企业为重点,现场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我县所辖乡镇企业特别是各砖厂分布较散,管理滞后,为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严格依照市局《关于开展矿山砖厂等企业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与各乡镇紧密配合,采用自查和检查的方式,下发了文件,明确了重点。目前,自查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4月下旬将深入企业全面进行检查,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同时,为方便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我县制定了简明实用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员深入用人单位,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

2 为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帮助、指导和服务,切实将“春暖行动”落到实处,形成企业主动自觉地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良好社会氛围。截止目前,我们共检查企业56户,涉及职工2513人,补签劳动合同1573份。

4、严格程序,查纠结合。以此次“春暖行动”为契机,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一步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检查中,工作人员深入用人单位工作现场,采用听取用人单位工作汇报,查看相关资料,与职工谈话,现场询问,实地查看劳动场所和现场抽查等方式,从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是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重点是用人单位是否与本单位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文本是否双方各执一份;二是检查劳动合同内容情况。重点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否完整;有关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律规定;三是检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重点是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履行。包括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等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四是检查劳动用工是否规范。在检查中,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关系有关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了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企业参与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每年召开1-2次会议,研究劳动关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积极与县总工会配合协作,认真落实集体合同订立的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与企业双方合法权益。目前,全县已在用工百人以上的企业订立集体合同12份,以建筑、餐饮等行业订立集

3 体合同11份,百人以下企业工会单独订立集体合同26份,15个乡镇订立县域性集体合同15份,集体合同覆盖了80%的职工,人数达到1.2多万人。同时,订立集体合同的企业全部订立了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集体协议等专项集体合同。

三是建立了企业欠薪执行制度,要求企业每月向劳动部门报告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目前我县企业没有发生集体欠薪现象。

四是严格执行各类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企业职工工资均达到了800元以上,超过了省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落实特殊工时审批制度,对种子生产、脱水蔬菜加工、部分建筑企业实行了特殊工时审批。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这次“春暖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收到了一定效果,从源头上规范了该县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掌握了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建立了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了农民工劳动用工动态管理,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觉性,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但在专项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忽视的问题:一是建筑业、餐饮住宿业用人单位因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规学习不够深入,行业人员流动频繁,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社保核减手续麻烦,在签订劳动合同中产生推、拖、等、看的思想,对签订劳动合同有抵触情绪;二是部分农民工因就近就业,存在农闲时节外出务工,农忙时回家务农的短期打工观念和习惯,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存在农民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扣除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保金的现象,造成企业难管理,劳动保障执法难度加大。 三是随着调整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劳动关系出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执法力量薄弱,工作经费缺乏,与当前经济加快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

4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抓好工作落实:一是继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度和力度,对建筑业、餐饮住宿业和工业园区新建企业等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等活动,对违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加大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形成用工、就业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三是不断加强监管,建立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长效机制。四是继续将“春暖行动”向纵深开展,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强化用人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春暖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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