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聘任校长不再需要核准
省教育厅取消15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
本报讯(记者 江芸涵)今后,我省民办学校聘任校长不再需要省教育厅核准,省上也不再评估校风示范校。12月11日,《四川省教育厅职能转变方案》出台,明确提出从八个方面推进职能转变。省教育厅规定,职能转变各个事项原则上在2015年一季度前完成,个别事项应不迟于2015年底前完成,但应尽快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我们严格按照‘该放权的放权、该转移的转移、该做好的做好’要求,回应社会关切,顺应群众期盼。”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职能转变体现了“四个坚持”:坚持“权力放开力求到位”,推进简政放权,扩大地方和学校自主权;坚持“创新完善治理体系”,落实政事分开,推进管办评分离;坚持“责权一致有机统一”,理顺职责分工,减少职能交叉;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强化宏观管理。
具体主要从八个方面推进职能转变:承接做好教育部下放省级管理8项职责;取消15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下放6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委托直属事业单位或相关专业机构承接50项政府转移职能;精简规范评审项目,由54项整合至24项;
《民办学校聘任校长不再需要核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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