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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7:24:4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帮教制度

1、帮教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帮教工作情况。

2、组织村帮教小组成员研究帮教措施,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管理。

3、对两释人员情况做好纪录,对其表现及时掌握其动向,避免重新犯罪。

4、协助村健全帮教组织和有关档案。

5、配合派出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工作。

管理制度

1、每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

2、建立帮教人员登记表。

3、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4、建立健全村级帮教组织。

5、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汇总情况。

6、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中。

7、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

8、积极协调各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岗位责任制度

1、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镇的安置帮教工作。

2、帮教工作列入镇全年工作目标之中进行考评。

3、各村委会的帮教小组组长分工帮教工作。

4、每个帮教对象有具体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结对帮教。

5、凡出现重新犯罪情况则从全年考核成绩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6、对没有帮教措施的帮教小组要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并限期改正。

7、每个与帮教对象结对的成员要订出帮教目标,保证帮教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1、每年对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排查。

2、建立统一的“释解”人员登记表。

3、帮助村建立帮教档案。

4、每年对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5、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有关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补充,记录在案。

衔接制度

1、接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3日内通知回归人员所在村委会。

2、督促村帮教小组7日内和回归人员签定结对帮教协议书。

3、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存档。

检查、考核制度

1、帮教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

2、每半月对村委会的帮教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3、村级帮教组织、制度、措施落实。凡缺一项从年终考核中扣除10分。

4、凡年度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对所在村委会的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扣10分。

5、为帮教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从而稳定其思想的帮教小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6、凡检查中发现有歧视帮教对象的,取消其评选先进的资格。

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是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常设专项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镇各村、各单位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基层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研究、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安置帮教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协调和推动解决。

四、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和理论研讨,总结交流先进经验,表彰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典型。

五、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重大问题向

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根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各部门工作职能另行规定。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的落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每月各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讨论全镇有关安置帮教工作重大问题;听取工作汇报;审查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全镇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并明确职责,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成员单位要建立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系统的安置帮教工作负总责。

四、各成员单位必须根据领导小组年初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年底要进行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工作小组对成员单位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

六、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简报制度和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工作简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辑,并不定

期向成员单位提供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专报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制度

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职责,更好地推动我镇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特就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二、领导小组会议主要研究讨论全镇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重大问题;听取有关成员单位工作汇报;部署全面工作;审议有关事项。

三、领导小组会议时间及会议议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一个星期通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殊情况除外。

四、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成员单位提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并按各自的职能制定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

六、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应向领导小组会议召集人请假,说明原因并委托本单位相当级别的其他同志列席会议。

七、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需要及时制定应对措施的,可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八、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情况一次。

九、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报告在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综合,并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联络员制度

为了明确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的职责,加强工作的联络、沟通,特就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领导干部任联络员。

二、联络员的职责是: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对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进行具体落实,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参加联络员会议。

三、联络员会议每年召开若干次。

四、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召开,传达贯彻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

五、成员单位联络员是领导小组成员的助手,受成员单位委托对本系统安置帮教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及时向成员报告本单位的工作情况。

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帮教安置工作,提高帮教安置工作质量,确保我街道的帮教安置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请认真执行:

一、联席会议通常由司法所召集召开,各成员单位也可根 据自已的工作需要召集召开。

二、通知召开联席会议时,各成员单位不得借故推辞,小 组成员必须亲自参加。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1)、讨论、制定镇安置帮教工作年度计划或方案;

(2)、听取司法所关于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况汇报; (3)、审议、检查安置帮教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4)、向各单位布置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5)、讨论对安置帮教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联席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不能少于四次。

五、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各单位须认真对待和完成,并及 时向司法所报告。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发性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为迅速、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突发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性事件的界定

指已经或可能发生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脱管失控、非正常死亡,正在或可能发生的行凶、闹事、自杀、非正常上访以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等突发情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设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在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全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总指挥由龚以海同志担任,负责指挥全镇社区矫正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成员由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指挥部设在综治办。

(二)指挥部下设两个行动组

1、联络组。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命令;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络;通知指挥部成员和调查组人员到指挥部集结;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进行全程记录,并向指挥部报告。

2、调查组。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到达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对突发性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向指挥部报告。

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程序及对策

(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有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向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迅速到达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妥善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书面报告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司法所接到公安机关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机关有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后,应立即向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和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迅速到达现场。镇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派员到现场了解情况,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妥善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书面报告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在排查走访中发现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在排查走访中发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应及时向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和心理疏导,布置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帮教责任人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重大案件。同时将处置方案和结果报告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司法所接到公安机关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机关关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通知后,应立即向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教育和心理疏导,布置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帮教责任人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重大案件。并将处置结果书面报告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脱管失控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脱管失控后,应设法查找。查找未果的,应书面报告公安机关要求协助查找、追逃和监控,同时将司法所查找和公安机关协找情况书面报告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动态分析报告制度的通知》以及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等危险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疏导、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熟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

(三)在防范和处置突发性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性事件及时、有效处置的,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四)加强重大事件处置的协调配合。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的控制和教育疏导工作。重要敏感时期,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五)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始终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扎扎实实抓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监管安全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不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不参与群体性事件、非正常上访。

帮教安置统计报告制度

1、安置帮教工作站每月进行一次情况统计。

2、安置帮教工作站每年在6月(半年报)、12月(全年报)内容要求,分别上报本单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3、安置帮教工作站按照上级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具体要求逐级上报。

4、报表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按时上报。

信息通报制度

各村、各单位区帮教小组应当将工作情况及做法作为工作信息报告给镇安置帮教办,镇安置帮教办在每季度,将工作情况及做法作为工作信息报告给县安置帮教办。信息上报率村每年度不少于6篇、成员单位不少于4篇。

帮教安置目标管理制度

1、通过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逐步改邪归正,重新做人,改好率达到95%。

2、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安置,使他们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安置率达到90%。

3、通过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4、安置帮教工作站(组)针对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三帮一”、“二帮一”的方法进行帮教,也可以选择一些表现好的刑释解教人员与表现差的结成对子进行现身帮教。

安置帮教制度

安置帮教制度

普法帮教制度

撤销帮教制度

后进生帮教制度

安置帮教制度

安置帮教制度

留守儿童帮教制度

特殊学生帮教制度

帮教制度资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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