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重伤以上的烫伤事故、高空坠落事故、中毒、中暑事故、厂内交通事故、较大的液、固磺燃烧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前能遮挡、隔离的要采取遮挡、隔离措施,并派专人监护并准备好灭火用水;
2、在熔硫槽上,盖板要摆放牢靠,防止滑入槽中,槽上已腐蚀的钢板不得走人;
3、固、液磺发生燃烧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及时汇报;
4、二氧化硫气瓶充装要严格检查气瓶内介质、校验期、外观、瓶阀、附件等,确保不错装、不混装、不超装;
5、更换气瓶阀门时,若余气量过大,并且一只瓶阀坏,要先回入二氧化硫生产系统中,然后再换阀。
6、发现跑、冒、滴、漏,生产、设备异常要及时处理、汇报、记录;
7、熔硫、二氧化硫充装人员每年岗位培训不少于两次;
8、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9、安全器材保持完好整洁,每月进行检查、记录一次;
10、对重大危险源全年按预案演练两次;
11、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隐患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原料车间(SO2充装站)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重伤以上的烫伤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检修设备时,按检修工作票制度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按操作票制度要求操作;
3、冬季做好各水管道的防冻、保温工作;
4、做好润滑油的防火工作;
5、控制好集箱蒸汽压力在指标范围内;
6、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7、岗位培训全年不少于两次;
8、消防、安全器材保持完好整洁,每月检查记录一次;
9、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隐患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发电车间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重伤以上的触电事故、高空堕落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检修前必须办理检修安全作业证;
2、电器联锁装置保持完好,定期检查、试验;
3、生产、检修作业现场保持足够照明;
4、消防、安全器材保持完好整洁,每月进行检查、记录一次;
5、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不予接线;
6、岗位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7、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
8、每月26号前上报电气安全隐患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机电仪(电工)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重伤以上的烫伤事故、触电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各类报警装置保持完好;
2、检修前必须办理检修安全作业证;
3、锅炉及中压蒸汽压力表保持灵敏,每半年送检一次,其它压力表每半年自检一次,并保持灵敏,均要做好更换记录及校验日期;
4、锅炉液位计保持灵敏;
5、酸浓表保持正常使用并定期调校;
6、岗位培训全年不少于两次;
7、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8、每月26号前上报仪表方面隐患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机电仪(仪表)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重伤以上的烫伤事故,触电事故,高空堕落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电焊机、切割机保持绝缘良好,一次线绝缘良好,并接在有触电保安器的电源上;
2、氧气瓶、乙炔气瓶间距≥5米,与作业点距离≥10米,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完,应留有余压,气瓶均要安装减压阀、压力表并保持正确灵敏,乙炔气瓶严禁卧放,并必须安装阻火器,气瓶不得放在高温处;
3、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持证进行动火作业;
4、检修作业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
5、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进入检修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
6、不得在有压力或有酸、二氧化硫等设备管道上电焊、气割,必须先卸压、放酸、卸掉二氧化硫后才能进行电焊、气割;
7、进入库、塔、槽、容器、管道内电焊、气割要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并派专人监护,必要时先采取置换和防护措施,备有急救水;
8、消防安全器材每月进行检查、记录一次;
9、岗位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10、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11、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隐患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机电仪(冷焊)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重伤以上的烫伤事故、高空堕落事故、中毒事故、设备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检修前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在有压力或有硫酸、二氧化硫等设备、管道上拆检,必须先卸压,放酸、卸掉二氧化硫后才能进行检修作业;
3、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
4、在有硫酸的设备、管道、阀门等处检修,现场必须准备好急救水,必要时要穿耐酸衣、裤、靴、手套及面罩等;
5、进入库、塔、槽、容器、管道等内作业要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并派专人监护,必要时先采取置换措施,并戴好防毒面具或吸气管。备好急救水;
6、尾吸泵每天必须盘动检查,并记在早班干吸报表上;
7、岗位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
8、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9、消防、安全器材保持完好、整洁,每月进行检查记录一次;
10、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隐患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机电仪(钳工)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避免中轻度烫伤。全年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急性中毒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律、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新进公司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转岗人员必须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
3、各生产岗位、分析、机、电、仪岗位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
4、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并经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5、做好有关设备、管道的防冻、保温、隔热工作;
6、每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网线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按排整改;
7、全年组织开、停车污染、二氧化硫贮罐泄漏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两次;
8、在布置生产、检修、技改项目等任务时,要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要求;
9、要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
10、消防、安全器材保持完好整洁。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生产部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重伤以上烫伤事故,高空堕落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每月检查一次所有取样通道的安全状况,特别是楼梯、平台、栏杆、踏步等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足够照明。
2、做好分析试剂的安全使用,保管工作;
3、做好烘箱、电炉等电器的安全用电工作;
4、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整洁,每月进行检查,记录一次;
5、全年岗位培训不少于两次;
6、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7、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质监部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重伤以上的烫伤事故,堕落事故,固磺在运输、卸货过程中的燃烧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做好固磺在运输、卸货过程中的防火和巡检工作,一但发现火情,及时用水补救;
2、上车、船测量或工作时,要小心,防止跌倒、堕落,防止被酸灼伤;
3、车、船不得超装超载;
4、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5、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服务部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重伤以上的烫伤事故,堕落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严格控制各酸库、酸槽、车船酸罐的液位,不得发生溢酸现象;
2、放入车船罐的软管必须固定牢靠,软管接头必须扎牢;
3、放酸前必须调节好相关阀门,固定好软管,并请闲人让开;
4、抽气管必须保持通畅,暂不用的抽气阀门必须关闭,未开泵时,循环槽进烟酸量不能开得过大;
5、发小塑料桶酸时要穿戴好耐酸的防护用品,同时要检查桶内有无其它物品,若有其它物品要请用户将桶清洗干净;
6、要做好相关设备管道的防冻、保温工作;
7、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8、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营销部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现金被盗事故以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做好现金、票据及各类物资的管理和防盗工作;
2、做好氧气、乙炔气瓶、油类等物资的防火防爆工作和仓库物资的验收、保管、领用管理工作。
3、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财计部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火灾爆炸事故、物资短少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和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与工作无关的闲杂人员不允许进入厂区;
2、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整洁,每月检查、记录一次;
3、做好各类档案的借用登记工作和防盗工作;
4、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霉烂、变质食物不得出售;
5、做好柴油的防火工作;
6、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整洁。每月检查一次;
7、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总经办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较大的污染事故、中毒事故、重伤以上的烫伤事故、高空堕落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中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检修设备时,按检修工作票制度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尾吸液保持2/3液位,并呈碱性,始终处于备用状态;
3、锅炉等各类压力设备、容器、管道不得超过工作压力;
4、冬季做好相关管道、设备的防冻保温工作;
5、在塔、器、槽、管道等设备内作业,要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并派专人监护,根据需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准备好水源,必要时先置换,并戴好防毒面具或吸气管;
6、每次计划停、开车要事先制订好停车、开车方案(步骤);
7、发现跑、冒、滴、漏和生产,设备、指标异常要及时处理、汇报、记录;
8、水处理再生、置换的废水中和后PH控制在5—8;
9、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进入检修现场戴好安全帽;
10、做好润滑油的防火工作;
11、各生产岗位人员全年培训两次以上;
12、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13、消防、安全器材保持完好整洁,每月进行检查、记录一次;
14、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隐患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制酸车间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较大的污染事故、中毒事故、烫伤事故、高空堕落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轻度人身、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检修设备时,按检修工作票制度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要严格控制尾气SO2排放浓度,尾气液保持滴度在规定的范围内。
3、各类压力容器、设备、管道严禁超过工作压力。
4、做好相关设备、管道的防冻保温工作。
5、在塔、器、槽、管道等设备内作业,要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并派专人监护,根据需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准备好水源,必要时先置换,并戴好防毒面具或吸气管。
6、每次计划停车、开车要事先制定好停车、开车方案。
7、发现跑、冒、滴、漏和生产设备、指标异常要及时处理、汇报、记录。
8、高空作业要带好安全带,进入检修现场要戴好安全帽。
9、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10、严格控制相关指标,杜绝液体SO
3、65%烟酸,柠檬溶液发生结晶事故。
11、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隐患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报安全检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双硫车间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
扬州市新业化工有限公司
2007年车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保证2007年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与化工控股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实现,公司与车间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一、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不发生灼伤事故,高空坠落事故、污染事故及同等责任以上的其它事故,避免轻度人身、生产、设备事故。
二、安全生产指标:
1、检修设备时,按检修工作票制度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做好相关设备、管道的防冻保温工作。
3、在槽、罐、釜、管道等设备内作业,要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并派专人监护,根据需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准备好水源。必要时先置换,并戴好防毒面具或吸气管。
4、每次计划停、开车事先制订好停、开车方案。
5、发现跑、冒、滴、漏和生产、设备、指标异常要及时处理、汇报、记录。
6、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进入检修现场要戴好安全帽。
7、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8、加强员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9、每月26号前上报安全隐患自查及安全学习、活动工作总结。(每月18号前上报安全自查表)
三、考核依据:
1、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委会的处理意见
四、责任的追究
1、若发生轻伤以下和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扣发50—200元,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事故间接责任者扣发50—100元。
2、若发生重伤及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8000元的各类事故,事故主要责任者扣发200—500元二次工资,年终不得评为先进个人,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00—200元二次工资。
3、若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各类事故及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以上的事故,主要责任者按员工守则规定处理,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扣发1—3个月的二次工资。
4、发生蓄意破坏的,给予除名处理,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五、奖励
对避免事故和降低事故危害的有功人员给予其价值的3—10%的奖励。
氨基磺酸车间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
二OO七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