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03-03 13:34: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发布人:王虎时间:2012-03-27浏览次数:25信息来源:新华社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意见提出,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意见明确,各地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并完善本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等鲜活农产品网点发展规划。鼓励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输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支持农业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推动在人口集中的社区有序设立周末菜市场及早、晚市等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点。

意见明确,各城市要合理确定耐贮蔬菜的动态库存数量,保障应急供给,防止价格大起大落。加快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意见同时提出以下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增加财政投入,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二是加强金融支持,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三是保障合理用地,对于政府投资建设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按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农产品投机炒作,做好外资并购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安全审查。五是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六是加快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建设。七是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财税137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蔬菜流通环节调查

免征增值税申请报告

免征增值税申请书

免征增值税问题解答

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

关于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热点问题解答

流通环节工作总结

水果蔬菜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免征吗_会计学堂

财税7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