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办发„2010‟1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
现将《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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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
为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的通知》(黑安传真„2009‟第1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黑安监传真„2009‟第32号),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治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为重点,抓源头管理,继续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的领导,成立大庆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赵德民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解家庭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郝德江大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秦志波大庆市工商局副局长
韩忠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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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张清彦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长
卢慧文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秦守伟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支队科员
赵雪丽大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管大队副大队长
张振刚大庆市工商局监管科主任科员
谢荣辉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科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清彦,电话:6377119 ,传真:6392020
三、时间安排
(一)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阶段(从即日起至3月2日)
(二)总结阶段(3月2日至3月10日)
四、措施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立即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分散、隐蔽的特点,协调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无论是否发生事故,都要彻底追查,并从严处罚。非法 —3—
生产的,要查清氯酸钾、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销售渠道,并排查与其有联系的其他非法生产行为;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要追查产品的来源、追查非法生产窝点。通过追根朔源,彻底捣毁非法生产经营链条,查清责任,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从严处罚,对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信息反馈。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工作方案、联系人及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市“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题词:安全印发方案通知
抄送:省安全办,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综治办。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1月5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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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