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坎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工作方案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5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30号)要求以及(毕节市安委通〔2011〕2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坚持“净化市场、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集中整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点区域,捣毁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案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我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窝点。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严厉管理的高严态势,一经发现,彻查流通渠道和源头,坚决予以取缔。
(二)加大源头治理。依法从严查处和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非法储存、超量存储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三)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守法,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违法性、危险性的认识。
三、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田坎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打非”工作:
组长:张在进 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路霄乡武装部长
宋静乡派出所所长
成员:张胜 乡安监站站长
赵温泉乡派出所工作员
李举乡派出所工作员
陈铭乡林业站站长
李昊阳乡国土所工作员
张扬乡党政办工作员
陈梁乡党政办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张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