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路 中 心 校
关于作业、教案设置及数量说明
根据长顺县长教字2010(18)号文件相关精神,现将各科作业次数公布如下:
一、语文:1至6年级均为基本篇目1课1次作业。
二、作文:二年级设写话本,每期不少于10次。三到六年级作文均为每期8次。
三、数学:1至6年级均为每课1次。
四、英语:每周2至3次。
五、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音乐、科学原则上不设书面作业,设探究性、实践性作业。科学实验报告单、课外科技活动必须完成
六、美术:各年均设图画本,每周作业不少于1次。
七、语文、数学学科每完成一单元的教学任务必须测验一次,并由教师全批全改,少一次记两课教案和两次作业未完成。完成一次测验,按4课教案和4次作业记入检查忘记录。(单元测验要写入教案,并提供测验试卷。)
八、学前班及其它未作规定的科目教师可根据教学需要自行安排。
九、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每堂课一篇教案(学前班除外)。不按教案上课或不带教案上课的按缺备教案论。
十、如少于上述标准的,每篇教案扣款20元,每次作业扣款10元。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
马路中心校教导处 2010年9月20日
《作业、教案检查标准(村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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