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相关制度
(四)
关于新员工试用期工资与重点专业大学生试用
期及工资的调整方案
(试行)
为了留住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研究,现对新员工试用期工资与重点专业大学生的试用期及工资调整如下:
一、新招员工培训期、试用期工资在原来的基础上日值上调5元,调整后试用期工资为:
1、培训期工资:大学生25元/日,其他人员20元/日。培训期间没有休假,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2、大专以下学历人员及一般专业大学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初中20元/日,初中中专23元/日,高中24元/日;一般专业大学生专科30元/日,本科35元/日。
二、一类重点专业:冶金工程、冶金机械、金属压力加工等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冶金类专业
(一)本科生:
1、一年以下(含一年)相关工作经验者,无试用期,进厂后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工作满一年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工作满二年后,进行考核,合格后,工资不低于4500元/月;工作满三年以上的,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及本人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工资。
2、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无试用期,进厂后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工作满一年后,进行考核,合格后工资不低于4500元/月;工作满二年后,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及本人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工资。
人力资源部相关制度
(四)
(二)专科生:
1、两年以下(含两年)相关工作经验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工资不低于2400元/月;工作满一年以后,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及本人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工资。
2、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无试用期,进厂后工资不低于2400元/月,工作满一年后,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及本人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工资。
三、二类重点专业:机电、机械、仪表类全日制院校毕业的专业以及职工大学自培的按重点专业对待的大专生,试用期按原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在原来的基础上日值增加5元,调整后的试用期工资为本科50-60元/日,专科40-50元/日。
四、对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重点专业特殊技术人才的工资可实行一人一议,通过面试双方达成协议,由总经理审批。
五、现在岗的一类重点专业大学生工资如高于现工资标准则执行原工资标准,如低于现工资标准的经考核合格后执行现工资标准。
六、如重点专业大学生不能起到重点专业大学生的作用,按照普通大学生对待。
七、此工资调整方案自2009年7月份开始试运行。
200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