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石桥乡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中共小石桥彝族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
2011年小石桥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动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区委、政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各级领导班子和支部书记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现由乡党委与各党支部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责任内容和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组织本部门、支部的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廉政勤政。
三、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制订的《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
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惩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和党组织及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五、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本部门、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
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七、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要认真分析本部门、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研究存在问题,制订具体措施,确定实施方法,明确实施时间,认真承担责任,精心组织落实。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共小石桥彝族乡委员会 乡机关党支部 党委书记: 支部书记:
二〇一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