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工厂正常次序,明确请假流程现将相关的要求公布处理如下:
1、在不影响生产的原则下:
相关的请假动作不能对现有的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关键岗位的请假必须有合格的替岗人员顶位
2、逐级报批原则:
1) 产线组长的批假权限为1天
2) 产线班长的批假权限为2天
3) 部门长批假权限为3天
4) 厂长的批假权限为5天
5) 5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
6) 当事人请假时需由直属单位的部门长配同,理论上下级单位没有签字同意时,上级将不予审批
3、请假时长与年终考评挂钩原则
将员工的出勤情况与升职、考评、年终奖挂钩,将员工出勤情况进行分级
1) 全年无长假(2天以内)或者累计请假不超过5天的为A类
2) 全年单次请假在3天以内或者累计请假不超过7天的为B类
3) 全年单次请假在7天以内或者累计请假不超过12天的为C类
4) 全年单次请假在10天以内或者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的为D类
5) 全年单次请假超过在10天的或者以内并且累计请假超过15天的为E类
6) “病假”“婚丧嫁娶”有书面材料证明的可以适当减免。
4、禁止中途延假原则:
1)请假途中不得自行延假
《请假条例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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