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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政策

发布时间:2020-03-02 18:24:2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皖北煤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称

工作政策汇编

第一章 工程系列

一、评审范围

申报工程系列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在采矿、矿建、机电、地质、测量、通风、选煤、环保、计算机通信等工程技术岗位上从事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热爱煤炭事业,勇于开拓,努力进取,在工作中不断做出新的成绩。

3、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谦虚谨慎,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1)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

(1)中专毕业后,受聘技术员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技术员2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4)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高级工程师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受聘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4)取得硕士学位后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5、正高级工程师

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四、专业水平和业务实绩

1、助理工程师

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具有解决本单位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

担任技术员期间,在市(厅)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1篇以上。

2、工程师

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设计、生产(施工)、安全等工作,获得地市级或集团公司以上奖励;

b、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研究或开发项目,有一项在企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c、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两项以上,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并通过集团公司及以上技术鉴定,获得证书;

d、编写的技术标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经专家组或技术部门认定,取得经济效益。

(2)在助理工程师任期内,撰写下列论文著作之一: a、在地市级以上学术性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

b、经专家组评审或技术部门认定,本人主笔撰写两篇以上有较好实用价值的实践技术报告;

c、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本人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项目论证可行性报告一份。

(3)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每年的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3、高级工程师

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主持和承担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技术开发与研究课题的能力。能够解决生产建设、技术开发与应用中关键性技术难题。

(3)能够指导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科研、设计或生产技术和技术培训任务的经历与能力。

(4)担任工程师以来,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突出,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获国家级四等奖、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奖

励;

b、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受市(厅)级以上单位表彰; c、主持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市级项目2项)应用与生产,效果良好,经省级以上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负责主持省级以上的设计项目1项(市级项目2项)投产后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d、主持或负责完成的技术改造项目(引进消化项目),通过市以上有关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付诸实施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1项(市级鉴定验收2项),具有较高水平,能用于生产,并经实施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f、负责主持制定技术标准、行业规划等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纳并付诸实施的;

g、能解决生产过程中重大的技术问题,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对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有明显效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i、在基层单位或生产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现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勤奋,成绩显著,任职以来受到集团公司以上表彰、奖励2次或在工艺、设备、质量、技术改造等方面成绩突出,被本单位表彰、奖励3次以上。

(5)担任工程师以来,在学术论文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技术论文2篇以上;

b、公开出版发行了本专业著作或译作;

c、独立或为主撰写本人承担的2项技术报告,经省(部)级以上同行专家鉴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

c、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

e、现仍在基层单位或生产一线工作15年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在论文方面可以适当放宽,即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其他内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但在申报材料时必须同时提供能反映其个人在基层或生产一线的实际工作业绩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业务技术报告、业务工作总结、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政府有关部门或本单位授予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6)工程师任期内,近5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档次。

4、正高级工程师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具有广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够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不少于5万字有创见性的专著;

(2)担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主持一项或为主(前三名)承担过2次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中科研、技术进步、行业技术标准及新产品开发等方面项目。在此过程中,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且该项目已被省(部)级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担任高级工程师以来,在工程技术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一等奖2项。项目实施以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任高级工程师任期内,近5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档次。

五、破格申报

1、助理工程师

作为主要完成人,科研成果获集团公司及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可破格申报助理工程师。

2、工程师

破格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项或地市级、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

(2)获得集团公司及以上“十佳科技创新人才”或“优秀科技工作者”。

3、高级工程师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同时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论文和获奖的等次上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担任工程师以来,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3篇以上本专业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发行由本人独著的本专业论著(不少于5万字)。同时在业务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单位表彰和奖励;

b、担任工程师以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2项,或省(部)级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一等奖1项。

六、申报材料要求

1、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在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3)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装订整齐;

(4)反映个人专业水平和业务实绩的成果、论文论著等原件;

(5)技术工作小结一份(不少于1000字)

2、工程师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在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3)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装订整齐;

(4)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复印件;

(5)反映个人专业水平和业务实绩的成果、论文论著等原件; (6)任助理工程师以来的技术工作小结1份(不少于1500字)。

3、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在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5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职称外语考试和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免试审批表原件;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 (8)近5年专业技术业务工作的总结;

(9)近5年有关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主要论文、论著原件及其它业绩材料或专题报告各1份; (11)交近期2寸免冠相片1张(评审表所贴相片除外)。

第二章 政工系列

一、评审范围

申报政工系列任职资格评审人员范围是:企业党委负责人,组织、宣传、统战、办公室、纪委、监察部门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党支部正、副书记,企业工会组织中的专职负责人,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企业团委专职正副书记及专职团干,武装、保卫、信访、职教、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部门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工作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1、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

2、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3、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

4、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三、学历、资历条件

1、政工员

(1)高中、中专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2、助理政工师

(1)高中(中专)毕业后,受聘政工员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政工员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政工员1年以上;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取得第二学位、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初聘为助理政工师;

3、政工师

(1)高中(中专)毕业后,受聘助理政工师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0年以上;

(2)大学专科及本科毕业后,受聘助理政工师4年以上;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受聘助理政工师2年以上。

4、高级政工师

(1)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政工师5年并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0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受聘政工师5年以上;

(3)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政工师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

四、专业水平和业务实绩

1、政工员

(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3)在集团公司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政工代表作(不包含宣传报道、诗歌、散文、小说,下同)1篇以上。

2、助理政工师

(1)比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运用和贯彻;

(2)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

革命史等知识和中国国情,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3)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成绩;

(4)在集团公司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政工代表作1篇以上;

(5)担任政工员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档次且至少一次考核结果为优秀。

3、政工师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2)懂得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工作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3)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

(4)担任助理政工师以来,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在地市级以上政工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一篇带CN刊号);

(5)担任助理政工师期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档次且至少一次考核结果为优秀。

4、高级政工师

(1)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

的新情况、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重要报告文章,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4)担任政工师以来,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以上政工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5)担任政工师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档次,且至少一次考核结果为优秀。

五、破格申报

1、助理政工师

破格申报助理政工师,除了要符合助理政工师专业水平和业务实绩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获得集团公司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2、政工师

破格申报政工师,除了要符合政工师专业水平和业务实绩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地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地厅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3、高级政工师

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除了要符合高级政工师专业水平和业务实绩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党组织正副书记;

(2)在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方面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3)获得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六、申报材料要求

1、政工员、助理政工师

(1)《初级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十份; (2)《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三份; (3)《个人业务自传》一份,重点写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2000字以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党组织对被推荐人的考核材料一份(不超过500字);(5)群众评议意见综合材料一份(不超过200字);

(6)提交的政工专业代表作作品三篇,其中1篇论文应是公开发表的;

(7)学历证书、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及其复印件(用16K纸复印并装订整齐,下同)。

2、政工师

(1)推荐评审任职资格的报告一式二份;

(2)《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十八份; (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三份; (4)《个人业务自传》一份,重点写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2000字以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

公章。

(5)单位党组织对被推荐人的考核材料一份(不超过500字); (6)群众评议意见综合材料一份(不超过200字);

(7)提交的政工专业代表作作品三篇及复印件,其中2篇是地市级以上刊物(一篇有CN刊号)发表的;

(8)学历证书、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3、高级政工师

(1)推荐评审任职资格的报告一式二份;

(2)《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二十五份; (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三份; (4)单位党组织对被推荐人的考核材料一份; (5)群众评议意见综合材料一份;

(6)提交的政工专业代表作作品三篇及复印件,其中2篇是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的;

(7)学历证书、考试合格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及其复印件。

申报材料应按照主卷和副卷进行装订,其中主卷材料包括:封面、《简明情况登记表》1份、《申报表》1份、业务工作总结、组织推荐材料、群众评议材料、政工代表作复印件、有关证书证书复印件;副卷材料包括:《简明情况登记表》、《申报表》、政工代表作原件、有关证书原件。政工系列所有表格及复印材料的纸张均用16K纸。

第三章

小学教育系列

一、评审范围

申报小学教育系列中初级评审人员必须是在集团公司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的专职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 a、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b、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

c、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

5、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小学二级教师

(1)大学专科、中师毕业后,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参加小学二级教师资格评审;

2、小学一级教师

(1)中师毕业后,受聘小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二级教师1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报小学一级教师评审;

(4)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初聘小学

一级教师。

3、小学高级教师

(1)中师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7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受聘小学一级教师1年以上;

(4)取得硕士学位后,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小学高级教师资格。

四、教育教学条件

1、小学二级教师

具备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能结合所授学科实际独立撰写1篇有一定见解的教学经验总结。

2、小学一级教师

(1)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胜任所授专业的教学工作

(2)结合教学实际,独立撰写1篇有一定见解的教学经验总结。

3、小学高级教师

(1)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思想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能结合所授学科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的有一定见解的经验总结1篇;

(2)具有扎实的所教学科(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担任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提供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2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典型课例;

(3)能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经组织同意,可酌情减少教学工作量(周课时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

量的三分之一),申报者除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外,其教学工作时间还必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且现仍在小学岗位,以上须附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基本任期内的原始资料如授课计划、课表和出勤情况证明等;

(4)申报当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标研究演讲达到合格等次以上;

(5)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过学校以上表彰奖励,以上均须附本人的经验介绍和学校的证明);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或校本教研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与同行教师交流,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8节(次)(须附学校验证的有关证明或近3年的原始完成的听课记录);

(7)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因教育教学突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或被评为县级以上“教坛新星”(须附获奖证书原件或教学课的教案或教学设计);

b、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称号(须附获奖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和经学校验证的班主任、少先队工作实录和个案分析材料);

c、熟悉和掌握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任现职以来在学校教育教学测评中获优秀等次1次以上,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标研究演讲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d、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进行分层教学、分类指导,

较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e、在发展学生个性方面做出成绩,所带班级学生参加文艺会演、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教研、科研条件

1、小学高级教师

任小学高级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有一定价值的教育教学文章1篇;

(2)积极参加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且教研文章在市、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交流1次并获得好评(须附交流论文);

(3)积极参加新课程改革研究,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其研究课题被县级以上教研部门正式立项并确认取得明显的研究进展(应提供课程立项通知或相关文件,阶段性或最后研究成果); (4)参加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或委托乡镇中心学校组织的研究课或课例分析课教学1次以上,并获得好评(须附教学设计和教研部门的开课通知及评价意见);或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三等以上奖项1次,或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农村教师获得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须附获奖证书)。

(5)受聘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课程资源开发工作,编写的材料,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或在推广新课程实验过程中,成绩突出,且本人主讲的新课程录像课、观摩课被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推广的(附有关证明材料)。 (6)能结合学科特点,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果,受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肯定和推广(须附情况介绍材料、学校及教育部门的证明)。

(7)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次1次以上。

六、破格申报

申报破格评审小学高级教师资格,除具备上述有关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获得过1次优秀。

2、任现职以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

(1)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在推广新课程实验过程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被选拔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均须附证书);

(2)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2篇(次)以上(须宣读或获奖);

(3)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教材(含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的编写工作;

(4)所任班级学科在县级以上学业考试或会考成绩或教学质量检测中,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在同类学校中名列前2名; (5)所教班级的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不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或科技创新活动获奖3人次以上,其中1人次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以上;

(6)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优秀课评比二等奖以上;

(7)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三等奖以上1次。

七、申报材料要求

1、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

(2)《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在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3)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装订整齐;

(4)反映个人专业水平和业务实绩的成果、论文论著等原件;

(5)教学工作总结1份(不少于1000字)

2、小学高级教师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

(2)《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在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3)任现职以来的教学经验总结1篇

(4)上一学年原始教学设计及2份典型课例

(5)授课计划、课表和出勤情况 (6)近3年原始听课记录 (7)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1篇

(8)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装订整齐。

第四章 经济系列

一、报考人员

在集团公司各经营管理部门从事经济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其中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

二、政治思想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本职工作,勇于开拓,努力进取,有钻研和创新精神,不断为本系统、本单位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作出新的贡献;

3、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初级资格

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2、中级资格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高级资格

(1)获博士学位后,担任经济师职务满2年;

(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担任经济师职务满5年;

(3)获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经济工作20年以上,担任经济师

职务满5年;

(4) 获中专学历后,在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从事经济工作满25年,担任经济师职务满5年;

(5)先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取得《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的经济专业技术人员,须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原岗位基本年限后方可申报;

(6)原取得其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转岗从事经济工作一年后参加经济师资格考试合格(转岗前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四、专业理论知识和能力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具有坚实的经济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发展现状和趋势,有主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项目筹建和经济领域课题研究的能力,能够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难题,能够指导中、初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经济管理、经济研究、技术培训等任务。

五、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各类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连续2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扭亏增盈做出突出贡献。

2、作为骨干参与各类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做出重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各类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连续2年主要经济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

21

级重点项目2项以上的立项、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

5、省(部)级以上经济类研究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经济类重点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研究成果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一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6、在经营管理上有创新,对改进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和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做出重要贡献,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指导作用,并获得市(厅)级以上“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以上业绩成果条件须经省、市有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以成果鉴定证书、奖励证书为准。

六、论文著作条件

申报评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发行本人独著的经济类著作、译著(有ISBN书号,下同)1部;或与他人合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有CN或ISSN刊号,下同)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

3、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1篇, 以及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2篇以上,或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研报告、经济分析报告、重大项目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须经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

七、破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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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报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以上,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以奖励证书为准);

(2)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各类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近3年来连续使企业有较大幅度盈利或实现扭亏为盈,成效显著(须经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3)主持或作为骨干完成省(部)级以上工程、技改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了项目下达部门的竣工验收;

(4)省(部)级以上经济类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均独立提出和制订研究方案,并完成重要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经项目下达部门行文确认。

2、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本人独著的经济类专著、译著1部(不少于8万字),或主持编写(主编、副主编或其他执笔人)省以上范围通用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2)在国际权威性学术期刊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3篇以上。

八、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合格以上”含合格,“2年以上”含2年。

(2)所称“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3)所称“主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单位负责人;“骨干”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工作的负责人或是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工作的负责人。“主要完成人”是指奖项、项目(课题)的主持人和主要参加者。

23

(4)所称“较大的经济效益”,是指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年创利税3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年创利税50万元以上;“显著的经济效益”,是指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年创利税5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年创利税100万元以上;“较大幅度盈利”,是指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年盈利1000万元以上,其他企业年盈利300万元以上。(均须由财政或税务部门提供证明)

(5)所称“奖励”,类型包括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管理成果奖以及市以上政府或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经济专业有关的综合奖项等。

九、申报高级经济师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申报人有关情况公示结果要如实填写在该表上。业绩、论文、论著、获奖等栏目应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情况。工作简历根据职务、岗位变动情况分段填写。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1,用A3纸打印)一式30份。破格申报者还须填写《破格审批表》

3、近5年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要求打印)2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近5年获奖证书、职称外语和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市人事部门审验盖章);

5、主要论文、论著原件及其他业绩材料各1份。论文、论著要注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或出版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

6、评审表上须贴照片,并另交2张2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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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会计系列

一、报考人员

在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和有关处室财务会计岗位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其中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

二、政治思想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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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之一:

(1)取得财经专业博士学位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2)取得财经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3)取得财经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聘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四、专业水平和业务实绩

申报高级会计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

1、工作实绩

在聘任会计师职务以来,必须符合下列两项条件:

(1)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行业、系统)或一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为加强经济核算、改善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2)主持或执笔制定一个地区(行业、系统)或一个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制度或会计工作规划,经批准实施后并取得明显效益;

(3)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满3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4)在本职工作岗位受到地级市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地级市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或所主持工作的财会机构被授予市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

2、理论研究成果

聘任会计师职务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指CN、ISSN等刊号的正刊,不包括副刊、增刊、论文集、报纸、单个印刷体、清样稿等)上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独自或第一撰写人撰写,每篇不少于1500字,下同)2篇以上;或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省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撰写2万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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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改革研究项目(课题或专题调查研究),并完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理论上有创新,对会计实务工作有现实指导意义。

(3)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五、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的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的申报条件,但具备基本条件,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三项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1、担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级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满5年,并取得显著成绩;

2、从事会计理论研究,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省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撰写8万字以上;

3、在本职工作岗位受到省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或所主持工作的财会机构被授予省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

4、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会计管理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在实际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获省级二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六、申报材料

凡申报高级会计师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一式4份;

2、《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简明情况表》打印件25份;

3、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师聘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办公室审核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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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开发表的会计专业论文论著、个人工作总结等材料;

5、主持制定的会计工作规范、制度、办法、规划等(须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证明真实性);

6、最近5年(不含申报当年)的年度工作实绩考核情况表(每年1份);

7、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8、有关部门对工作成绩确认证明和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办公室审核后退回);

9、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10、其他有关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审计系列

一、报考人员

在集团公司审计部门从事审计、财经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政治思想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初级资格

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参加审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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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高级资格

参加审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第七章 外语、计算机考试有关问题

一、关于职称外语考试问题

按照中央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人事部关于职称外语考试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精神,结合各系列(专业)的特点以及行业发展需要,分系列(专业)、分层级合理确定职称外语要求,适当调整职称外语免试范围和对象。

1、调整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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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级:申报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B级:申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以及县属县以下单位申报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C级: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以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第二外语)。

2、对从事图书资料、文博、档案、新闻、出版、播音、文学创作、群众文化、工艺美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研究等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对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选考外语或医古文。

3、延长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有效期限。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和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安徽省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合格证,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从2005年起,对参加考试通过人员,由省人事厅核发考试合格证。

4、调整职称外语免试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a、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b、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c、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d、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以及在县城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e、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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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取得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相应级别合格证书者;

g、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及除翻译等系列(第二外语)外,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h、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 i、申报政工专业197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a、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b、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c、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d、博士学位获得者;

e、年满55周岁者(高教、卫生、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除外)。

(3)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破格申报评聘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二、关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分别累计取得3个、4个和5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并在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继续有效(政工系列除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者;

(2)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4)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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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

(6)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其他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

三、免试审批程序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者,须填写《职称外语免试申请表》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免试证明或证件原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职称管理权限报批。

第八章 其他要求

一、论文、论著要求

申报各系列评审论文须正式公开发表在“CN”、“ISSN”等刊号的学术性刊物上(学术刊物指正刊,不包括副刊、增刊、论文集、报纸以及未发表的手抄稿、单个印刷体、清样稿等),由本人独自撰写(或第一撰写人),且内容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齐全,各种表格应清楚、完整、真实,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由单位审核盖章。申报材料中的业绩、论文、论著、获奖等,应填写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情况,内容要真实,文字要简练。论文、论著要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时间。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承担的项目、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工作简历有职务、岗位变动的要分阶段填写,不得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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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工程系列、政工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个学时),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申报人员名单汇总

申报各系列评审和报考人员汇总名单,必须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另制成电子软盘以EXCLE格式统一报送至集团公司组织部。

五、转评要求

由于工作岗位变更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需转评或报考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取得任职资格后方能聘任。在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在现职岗位上任满一个基本年限后方能申报。

由于整理时间仓促,且各专业职称评聘政策每年都会有一些变化,汇编材料难免存在纰漏,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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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政策问答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政策问答

专业技术职称政策解答100问

农垦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概况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专业技术职称自我鉴定

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政策
《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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