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马山镇中心学校食堂整改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涟源市药监局和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对我校学生食堂的检查结果,结合我校实际,拟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成立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加强对食堂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成员如下、
组长:王力凡副组长:易设江文宽时
成员:杨丰林谭军梁伦祥龙建娄刘光文及各班班主任
二、根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食堂建筑、设备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有计划地对食堂的天花板、地面、洗菜池和灶台进行改造。把生熟区、分饭区和杂物区等各种功能区尽可能分开。
三、近期尽快添置冰箱二个,以便做到把生熟食品的贮存分开及食品的留样
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食堂卫生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卫生意识。
2、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的孳生地。
3、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存及加工的管理监督。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做到定点定人,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等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并加强食品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
4、加强食品的保管,做好食品入库台帐。食品贮存做到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
5、做好每餐食品的留样,以便查验。
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每天上岗前,做到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分发熟食时戴好口罩等,防止病菌传染。
石马山镇中心学校
2012年5月8日
《学校食堂整改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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