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内容格式)
NF/R—JG—23
一、事故/事件概况: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部门/区域、事故类别、事故性质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基本情况概述;
二、事故单位概况:
事故单位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经营范围、证照情况、劳动组织及工程(施工)情况等(矿山企业还应包括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开采方式、通风方式及主要灾害等情况)。
三、事故发生、抢救及应急行动情况
(一) 事故发生过程、当事人/发现人陈述、事故发生时的生产、设备等状况; (二)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的报告情况;
2. 抢救、搜救及政府应急行动情况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事故原因: 1. 直接原因:
(1) 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GB5442-86A7规定。
(2) 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根据GB5441-86A6规定。
①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警告:
A、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B、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C、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D、忘记关闭设备;
E、忽视警告标识、警告信号;
F、误操作(按钮、阀门、把柄等); G、奔跑作业;
H、机器设备速度太快或超限速运转(供料、送料、生产线等); I、违章操作,或须要持证上岗的无证上岗作业; J、酒后作业;
K、机动车客货混载 ;
L、冲压机作业时违规将手伸进冲压模; M、机加工时工件紧固不牢; N、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O、其他。
② 安全装置失效:
A、安全装置被无故拆除;
B、安全装置磨损、锈蚀、卡死等导致失效; C、安全装置错误调整; D、其他。
③ 使用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
A、使用无安全装置或存在故障的设备; B、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C、其他。
④ 用手代替工具和器具作业: A、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B、徒手清除铁屑等;
C、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直接在机床上进行加工作业; D、其他违规徒手作业行为。
⑤ 各种物品摆放不稳导致倾翻、坍塌、压伤死等;或物品摆放位置不当影响通行、逃生等; ⑥ 攀、坐不安全设施和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钓钩等); ⑦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或在危险区域作业、滞留: A、在无任何保护措施条件下冒险进入涵洞;
B、未经安全监察管理人员允许擅自进入汕罐、反应釜或井中; C、采伐和运、装车时。为避离危险区域; D、在绞车道行走;
E、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F、易燃易爆场所抽烟或使用明火作业;或对易燃易爆物品处理错误; G、私自搭乘矿车;
H、在起吊物下作业或停留; I、其他。
⑧ 机器设备运转时进行加油、检查、调整、修理、清扫和其他操作; ⑨ 在必须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的作业场所,忽视其使用: A、电焊未佩带使用护目镜或面罩、防护手套; B、维修电器、线路未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
C、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有粉尘、杨沙等未佩戴呼吸护具; D、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工作帽、安全带 ⑩ 不安全装束:
A、在旋转部件裸露的设备和零部件旁作业时穿肥大飘逸的服装; B、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留长发; C、其他不安全的装束。
11修理电器设备时拉下电闸未挂“正在修理中”警示牌或无人看守; ○ ○12在从事危险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
(2) 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根据GB5441-86A6规定。 2.间接原因:
(1) 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2) 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技术知识; (3) 劳动组织不合理;
(4)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 (5)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 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 事故性质 :
1、是否为责任事故;
2、是否为非责任事故。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
1、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等),依据 相关法规和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2、对事故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一定责任等),依据相关法规和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3、对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等),提出个人行政处罚建议及党、政纪处分建议,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4、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应明确:事故责任者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主管工作等)、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及处理建议,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 (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的;
六、整改措施和建议
主要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并对公司有关部门在
制定制度、规程等方面提出建议。
七、调查报告附件:
(一)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族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种、工龄、本工种工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安全培训教育及个人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 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 用。
3)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二)现场勘验、技术鉴定以及物证、证人材料
1、现场调查记录、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资料),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事故图)等;
3、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结论和试验报告;
4、与事故有关的物证、人证材料和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5、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6、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7、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及事故有关的情况。
(三)规章制度及组织体系
1、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设计工艺技术等资料;
2、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
3、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的健康状况。
(四)伤亡鉴定证明
1、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死亡证明或出院证明);
2、公安部门死亡通知书(或法医鉴定书);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伤残鉴定证明);
4、善后处理协议与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