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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事件调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27 08:32:15 来源:调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郭美美事件

如何提高非营利组织的财务透明度

前段时间,网上热传的“郭美美事件”,引爆了公众和舆论对慈善与商业相结合的模式,以及红十字会财务信息和不透明的运作模式的不满和非议。至此以后,以红十字基金会为代表的慈善机构的捐款数量大大减少。长期以来,我国各类慈善组织的账目基本是不对外公开的,慈善运作的不公开不透明,捐赠者的意愿得不到制度保证,就容易导致资金运营效率不高、内部腐败丛生、善款被贪污的情况,进而对慈善事业产生信任危机下边,我就以慈善机构为例,谈一谈如何让加强非营利组织的透明度。

慈善运作模式存在的不公开透明的问题,其根本原因还是中国慈善体系存在固有的弊端,如何使公众捐助的钱物保值增值、最终公众的捐赠去向哪里,这些是慈善组织的核心工作。要使公众对慈善组织信任,就必须对这些核心工作进行程序化规范,并且让这些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因此,应当努力加强慈善机构的内部约束,慈善组织需要通过各种媒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公众详细公开其经费收支情况,实行财务的规范、公开和透明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善款使用的透明度。

一、首先,应该明确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目标

营利组织机构的财务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而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他们提供服务是服从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也就是说,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组织。非营利组织的目标通常可以通过一些企业应完成的使命来表述。我们说,一个非营利组织在一定范围内为社会公益服务,也就是在完成某一社会使命。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非营利组织为完成某一具体的社会使命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需要有科学的财务管理。与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完成某一具体的社会使命相适应,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目标可以描述为:获取并有效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的社会使命。

二、其次,加强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宣传。

要加强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和宣传,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和慈善精神,树立慈善机构的良好形象。普遍认为:慈善者的慈善行为追求的是精神满足,这一特点使慈善行为极易受到对慈善组织主观印象的影响。同时,慈善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内部的廉洁与否,慈善组织成员的社会声誉,会极大地影响捐赠者的精神满足程度,即影响慈善品的效用,从而极大地影响慈善行为,直接影响到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三、再者,依法加强对公慈善类组织的监督管理。

修订、制定鼓励慈善事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基本完善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统计平台,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定期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报告。建立和完善以慈善业务年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

四、最后,要加强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控制。

财务控制是指财务监管部门及其人员通过财务法规、财务制度、财务定额、财务计划目标等对资金运动(或日常财务活动、现金流转)进行指导、组织、督促和约束,确保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财务控制是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对非营利组织而言,控制的目的是保证其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由此,我们可以把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控制定义为以制度、预算等为主要手段,通过规范和约束非营利组织及其内设机构的财务行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事业发展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控制来自于两个层面:一是来自于组织以外的控制———主要是政府财政部门的控制;一是来自于组织内部的财务控制———这一层次控制主体主要是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首先,财务部门要代表政府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和控制,确保财务制度的合理和合法。其次,非营利组织的内部管理者对其内部各职能部门和员工的控制。就慈善机构而言,就是要确保其各种款项来源和去向程序的合理正确,要定期披露其财务信息,使财务管理信息公开透明化。

应鼓励开展慈善公开日(周)、利用互联网动态披露捐赠信息、捐赠人参与项目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重大慈善项目巡视员等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的及时性与效率,更好地落实捐赠人、受益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慈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慈善事业监督有力、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推荐第2篇:郭美美事件感想

2011年6月,新浪微博上一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且其认证身份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 的20岁女孩“郭美美”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并由此而引发部分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

“郭美美”炫富门,它不仅引起了大家的猜测和愤怒,也引发了大家对中国政治经济一连串的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然是社会主义制度,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们的政治格局和分配方式却滞后于经济发展,导致了社会分配过度悬殊,贪污腐败愈发猖獗,社会公平越来越远,不满情绪日益高涨,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大了社会矛盾,使未来的发展模式增加了许多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

一是贪污腐败现象愈加蔓延。“郭美美”的别墅、跑车和爱马仕名包从何而来,目前尚无定论。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与中国红十字会及相关领导有关联。温家宝曾说,目前党最大的危险在于贪污腐败。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和感情,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污染了社会风气和社会公德。而且,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如若人民群众的部分利益被破坏了,目标实现越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会越模糊,各种社会问题就会更加凸显。

二是经济分配方式渐不合理。当今中国社会存在着很大的贫富悬殊,再加上或多或少的权力和经济相挂钩、社会效率优于社会公平、经济实力与社会效率相辅相成的现象,富人更富,穷人更穷。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我们是否应该考虑调节分配方式?只有优化分配方式,适当倾斜分配资源,让穷人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让富人有优良的社会责任感,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合理、公平、公正,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效率。

三是网络监督提升道德水平。不仅仅是“郭美美”事件,许多事件都是由于广大网友的强烈支持才得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道义的公平。老百姓已经不是在封建时代任人剥削、任人欺凌的时代,当一些涉及天理人伦、法律尊严的事情发生的时候,他们会义无反顾地聚结成一股力量,共同思考,积极探索,将民众的普遍看法通过网络传达给政府,传达给相关部门。这种正在探索中不断健全的监督机制,必将成为反腐倡廉、反映社会不公等问题的有效的、长期的手段。

只有加强反腐倡廉的力度,健全不合理的分配制度,运用多样方式净化社会公德,我们的国家才能繁荣昌盛,我们党才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胜利前进,在民族复兴史和人类发展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推荐第3篇:浅析郭美美事件.doc

试论重塑中国慈善组织形象——由郭美美事件谈起

内容摘要: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慈善事业起源于上个世纪80年代,经过30多年的发展,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度下降,慈善组织自身生存能力较低等问题。郭美美事件后,中国慈善组织公信力受到更加严重的挑战,中国慈善组织如何健康、持续、稳步发展成为新时期慈善组织的重要课题。文章中主要论述了中国慈善组织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如何重塑社会形象、社会公信度的问题。

关键词:

郭美美事件 中国慈善组织 发展瓶颈 解决措施

2011年新浪微博上备受关注的网友“郭美美Baby”,年仅20岁的女孩,在微博上多次发布其豪宅、名车、名包等照片,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由此而引发部分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红十字会”的“经理”身家居然如此富有,不由得让众多网友起了猜疑,“我们捐给红十字会的钱到哪去了?”、“ 红十字会机构是否从中谋取暴利”、“红十字会内部程序怎么运作”等等一系列关于红十字会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一、郭美美事件后遗症

备受社会公众关注的“郭美美事件”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但其对各级红十字

①会造成的信任危机阴影,似乎才刚刚显现(如下表)

总体而言,中国慈善遇冷。受郭美美事件的影响,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急剧下降,去年3—5月,全国慈善组织共收捐款62.6亿,但在去年6—8月份, ①李妍,中国经济研究院,《中国经济周刊》,2011 全国慈善组织共收捐款8.4亿,降幅达到86.6%。②中国慈善组织公信力受到社会公众的挑战。就各个地区而言,中国慈善组织也遭受“拿破仑滑铁卢事件”,慈善捐款呈现发展不乐观趋势,各个地区发生不同的郭美美事件后遗症。深圳佛山红会在事件后所收捐款几乎为零。无独有偶,佛山市红十字会于8月2日公布了去年6月至今年6月红十字会医院学校的资金收支情况。一年来,该校共收到捐

③款88.6万元,但是在“郭美美事件”后,再未收到任何捐款。另外, 河 南 红 会 称 去 年 受

美 美 事 件 等 影 响,和上一年度相比,2011年,全省红十字系统接受捐赠款物总数减少了5000余万元。去年全年,全省红十字系统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价值3866.46万元,其中,资金2039.33万元,物资1827.13万元。而在2010年,这个数字为9093.19万元,其中,资金7239.53万元,物资1853.66万元,较前年

④整体减少5226.73万元 四川慈善义演丑闻、章子怡 “诈骗门”以及去年的“郭美美”事件、“卢美美”事件让国内慈善组织的形象大打折扣。自从“郭美美事件”之后,中国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度受到更加严重挑战。郭美美事件持续发酵,中国红十字会陷入信任危机。公众之所以抓住红十字不放,与其说是对红十字的不满,不如说是对整个慈善制度的质疑、对慈善机构运作不透明的愤怒。中国慈善组织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社会公信度的问题,其运作程序的透明度、捐款的去向、组织机构内部设置程序及人员配置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并对其产生了信任危机。建立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慈善组织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谐社会的要求所在。

二、中国慈善组织在发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及原因分析

1、慈善组织自身的问题

(1)中国慈善组织发展比较缓慢,相对西方发展来说还不够完善。我国现代意义上的慈善事业从上世纪80年代末艰难起步,经过30年的发展,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中国慈善机构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比西方发达国家,从各个方面而言,都不够成熟和完善。发展中面临诸多与社会经济、政治不相适应的问题。

(2)慈善组织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一方面慈善缺乏有效的监管,致使资金的使用方面根本无法追踪,捐赠者难以知道、核实自己的款项的去向和实际到位金额。另一方面财务缺乏透明度,管理费用奇高,对于不明慈善捐款处置不当,由于不明捐款都没有登记,所以存在被管理机构或个人直接贪没的可能。郭美美在新浪微博上晒名牌包包、炫名车等一系列炫富行为,再加之挂钩中国红十字会的名号,致使社会公众对捐赠钱的去向产生质疑,这无形中暴漏了中国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慈善捐款的不透明造成公众的极大的怀疑和不信任。

宋宗合

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中心,《中国经济报》

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1年8月3日 ④ 凤凰资讯

大河报

2012年2月5日 ②③(3)慈善组织存在人才缺乏且员工的总体素质还不高的问题。慈善事业是一项横跨社会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多种学科的工作。这需要专业人士和高素质的人员。人是一个组织中最具活力的物质因素,人才匮乏无疑使慈善组织形同“骨架”,没有迸发的原动力。在世界格局多极化和全球经济化的影响下,中国慈善组织要想走向国际化,在国际舞台走的更远、更长久,人才资源是必不可缺的重要支撑。中国慈善组织目前除领导者之外,其他大多员工素质和活动能力较低,开展展活动较困难、难以胜任工作的,呈现难以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情况。。因而,“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理念应在慈善组织得到落实与发展。在郭美美事件中,郭美美自称是“中国红十字商业总经理”, 这样一个爱慕虚荣、张扬的炫富女就不应该成为中国红十字会的的成员,这样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人入住中国红十字会对其形象和社会公信力都将受到严重的挑战。 像中国红十字会这样的具有公共性、公益性的慈善组织吸纳的应该具有职业道德、正确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专业人员作为中国慈善组织的领导人。

(4)我国的慈善机构自主意识以及自我生存与发展的能力还相当薄弱。一方面,中国慈善组织活动资金来源匮乏、筹资渠道单一。根据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团体研究中心对民间组织进行的调查问卷编制中,在中国像北京、浙江这样的一线城市,中国慈善组织的筹资能力表现得相当弱,可想其他二线、三线城市慈善组织资金运转的严重状况。⑤从调查问卷中可以看出,资金和活动场地成为阻碍慈善组织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中国独立的慈善组织发展比较缓慢,大多都是挂钩政府的,对政府依赖性较强。没有形成独立的运作系统。

2、慈善组织存在的外部问题 (1)中国公民对慈善事业的参与度不高。由于目前公众对慈善机构认识不清,许多人将慈善看成是虚伪的东西,有的公众认为自己没有这个经济条件来从事慈善失业,那些作出捐赠的企业家都是有自己的企图。种种不同的观点,让公众对慈善认识不清,不能从更为深刻的角度来看待慈善。据中华慈善总会的资料显示,每年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国内的富人,10%来自平民百姓。而美国10%的捐款来自公司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来自民众。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反映出认识误区导致公众对慈善事业的参与度不高,由于认识不清或是认识不全面 。民众不愿参与或只有少数人参与慈善事业。较低的民众参与度致使慈善组织缺乏强大的群众基础,后盾力量不够强大。 郭美美事件后 ,社会公众更加深信自己的判断,认为慈善组织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不真实东西。认为捐钱只是表面想象,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2)中国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不高。慈善组织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建设,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慈善机构的公信度,挫伤了公众慈善捐款的积极性。虽然我国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对慈善组织的监督做了较详细的规定,但实施方面未取得有效的结果,像章子怡“诈捐门”、“郭美美”等等事件让中国慈善机构公信度进一步降低。慈善组织本是社会公益性组织,因运作程序出现违法现象,会降低其公众形象及组织权威,且公信力受到挑 ⑤ 李红艳,上海商学院公共管理研究,《中国科学辑刊》,2007 战和怀疑。 (3)政治环境成为中国慈善发展的障碍。一方面,中国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3%以内的部分,准予免除;个人向慈善公益组织的捐赠,没有超过应纳税额的30%的部分,可以免除”,这个规定的结果是“捐款越多,纳税越多”。⑥在我国这种税法环境下,降低了公众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认为“办好事要纳税,办的越多反而纳的越多。”从而削减了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对慈善的税收优惠政策只针对货币捐赠,实物捐赠不享有,使捐赠者的选择范围比较狭小,不能最大限度的方便具有公益精神的企业家进入慈善领域。 中国政府的不够重视,导致慈善发展面临政策环境的问题。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政治环境有助于慈善组织的稳固与可持续发展。 (4)中国慈善组织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有效的外部监是督慈善组织合理、合法、正常运运转的重要保障。中国慈善组织的合法认证是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但民政部对其认证后的活动处于“盲区”,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另外,政府作为慈善组织重要的外部监督机构却直接参与慈善组织的经营管理,致使慈善组织的外部监督沦为形象工程。2005年北京儿童福利院王晨光曾挪用公款为儿子做生

⑦意,这就是中国慈善组织缺乏有效监督的典型代表。从实例可以看出,有效的外部监督对慈善组织的透明、高效、协调运转起着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慈善事业的现状是规模小、企业及个人积极性普遍不高、慈善基金运作不透明、慈善事业独立性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慈善机构数量太少,目前我国慈善公益机构仅有100多家,而且绝大多数是“官办”,相当比例的慈善捐款流入了政府税收的专户,这不仅是不合法的而且严重挫伤了民众的捐款积极性;我国每年募集到的慈善资源不到GDP的0.1%(美国慈善机构掌控的慈善资源占美国GDP的8%—9%),且近80%来自港澳台以及海外捐款,内地捐款只占20%;国内工商业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记录的不到10万家,说明99%的企业从未参与过慈善捐赠;各个慈善机构的资金运作不透明,资金挪用现象严重,没有做到专款专用;我国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也打击了企业和民众的捐款积极性。所以中国慈善组织改革发展势在必行。

三、重塑慈善形象,提升慈善公信度 郭美美事件说明中国慈善组织存在严重的信任危机,慈善组织形象在公众心中大打折扣。如何扭转慈善组织危机、重塑慈善组织形象成为新时期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1、自身改进、健全体制 (1)对慈善组织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健全管理体制,促使中国慈善组织步 ⑥⑦ 中国税网

荆楚网

2005 入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民主化的发展道路。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优化内部人员结构,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信息披露平台,网络公开捐款用途和去向,以此提升自身的社会公信度,不断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以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协调运转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从而削减郭美美时间给中国慈善组织带来的负面影响。 (2)汲取专业、高素质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慈善组织设置要遵循以人为本、参与沟通激励、层级节制与幅度适中的原则。根据人本原理,人是一个组织成功运转的第一要素,一个组织中员工若没有工作积极性,这个组织将失去工作生命力,人的要素在慈善组织中同样重要,所以要形成量才用人、职能相称,扬长避短,各尽其能,合理搭配、整体效能的人才使用原则。再者,慈善组织内部要形成梯次的年龄结构、合理的知识结构、互补的能力结构以协调的气质结构。

(3)提高生存能力、增强自身的民间性和独立性。一方面,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慈善组织要开展活动离不开经费,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物资 购置,一直到日常的组织工作、社会管理活动都不能没有经费,不能没有一定的资金作保障,慈善组织应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实现资金来源全方位,多元化的格局。不断加强中国慈善组织组织在国内及国际的公信度,尤其是中国国内社会公信度,汲取社会各个领域,不同群体的资金捐赠和投资。另一方面,中国慈善组织应与政府建立一种监督与被监督、平等伙伴的关系。改变以往寄托政府篱下的附属关系,形成自身独立的运作程序和系统,增强自身面对社会的独立性,促使自身不断走向成熟。

2、树立形象,提高公信 (1)调动公民参与慈善组织的热情,扩大参与群众的范围。在我国现阶段,由于公众对慈善组织整体认识不清、了解不够全面,走进不少误区 。所以在中国慈善组织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应加强社会宣传,宣传与慈善组织相关知识的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慈善组织的热情和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慈善组织,奉献慈善组织。 (2)加强慈善组织社会公信度建设、提升社会公众形象。若要修复公众对红十字系统等慈善组织的信任,必须让捐赠使用信息公开,加快慈善组织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提出的“加快红十字会的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明确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红十字品牌管理;加强反腐倡廉,抓住捐赠款物和招标采购等关键风险点,真正实现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

⑧的倡导,建立透明、公开的运作程序。另外,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也表示: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找回慈善组织缺失的社会公信度。建立 ⑧ 凤凰网资讯

《 经济观察报》——《郭美美事件启动公民社会建设》 监督体系系统成为慈善组织建立良好的社会公信度的必然要求。

(3)加强政府与中国慈善组织的关系。中国慈善组织的健康、稳步发展有赖于良好的政治环境,一方面,政府与慈善组织共同努力,建立一种制度化的沟通渠道和交流机制,政府与慈善组织共同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慈善组织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社会服务质量、增强慈善组织的筹资能力和渠道。慈善组织积极汲取政府组织的建议和意见,促进本组织科学化、民主化的发展。从而在公众树立积极向上、全心全意服务民众的良好形象。政府与慈善组织建立有效地双向互动,有利于慈善组织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制定合理的管理章程,支持和鼓励我国慈善组织参加各种活动,扩大其活动范围、增强社会影响力,进而实现政府作为其监督主体的作用,推进慈善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4)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中国慈善组织要接受来自社会不同全体、不同国家机关的监督,保证自身的合理合法运行。依法在民政部登记并接受其监督。实现与政府的双向沟通,不断提高内部监督体制的建设。捐款来自公众,要接受来自公众的监督,在社会上不断进行民意测评,积极汲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接受他们的监督。

参考文献:

【1】李妍:郭美美后遗症[J],中国经济周刊,2011年35期。 【2】李红艳: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困境与建议[J],中国科学辑刊,2007年第06期。

【3】黄强、彭向刚:领导科学[M],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 。 【4】倪星:行政组织理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5】何芸:重塑我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J],学习月刊,2011年11期。 【6】赵白鸽:郭美美事件启动公民建设[J],经济观察报,2012年1月。

推荐第4篇:如何看郭美美事件

如何看郭美美事件

“郭美美”事件引发了人们对于慈善机构的质疑。公众对于这一事件的态度反映了更深层的社会问题——社会失衡。

由“郭美美”引发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质疑尚未平息,另一个“卢美美”又迅速蹿红,这名24岁的“85后”女孩卢星宇,因其头顶“秘书长”、“执行主席”等头衔光环,牵扯出“中非希望工程”及其背后运作的庞杂关系网,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两个涉世未深的年轻女孩,为何成为舆论“泄愤”的对象?她们代表了社会中哪一类人,舆论的“愤慨”又从何而来呢?

应该说,在社会急速转型的过程之中,一部分人财富的增长显然突破了公众的常识认知,而他们似乎也没有做好向社会解释其财富来源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准备。“美美”们的“上流生活”,在充斥着“拼爹”、“蜗居”和“蚁族”的现实社会当中,带给普通阶层巨大的心理落差。对物质财富的渴望、对公平正义的怀疑、对社会精英的奚落,引燃“沉默的大多数”内心的火花,令他们对社会公平的话题异常敏感。社会心态焦虑的背后,提醒社会管理者警惕三个层面的社会失衡。

第一个层面是不同社会群体财富失衡。贫富分化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统计显示,从2000年到2007年,我国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下降了11.66个百分点,最新行业收入差距更高达15倍,为世界之最。这些年又恰恰是科技变革突飞猛进、社会产品极大丰富的阶段,各种消费需求不断被创造出来,而大部分社会成员的财富收入却跟不上他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市场经济与造富神话激励着各个阶层创造财富的热情,但现实中这样的机会只属于极少数人。当马拉板车与玛莎拉蒂并行于道,这种悬殊会更加让人触目惊心。按资分配对按劳分配的冲击,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都让刚刚“入市”的普通阶层难以适应。

第二个层面是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失衡。财富分配的失衡,有待于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乃至慈善事业的安抚和补充。然而从现状来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近年来虽然有所加快,但仍然掣肘于财力不足、地域分割和体制壁垒。城镇职工、农民工、农民等不同群体分别享受不同体系、不同水平的社会保障,“城里”和“乡下”,“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壁垒依然没有打破。而“开宝马住经适房”、“富人领低保”等案例的曝光,慈善机构的信息不透明,诱发公众对于社会救济的不信任。

第三个层面是权力和权利的失衡,挤占社会成员的上升空间,显露阶层固化的隐忧。社会财富、声望和权力向一部分人集中,“赢者通吃”、“人情社会”、“潜规则”愈演愈烈,侵蚀着社会应有的公平正义法则。一个健康的社会应当保证人才上升渠道的畅通,和社会成员机会的均等,但反观当下,一边充斥着“富二代”炫富,干部子女“萝卜招聘”;另一面却是“寒门再难出贵子”,“漂一族”从逃离北上广又逃回北上广;“奋斗二十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的隐喻,“青春何处安放”的焦虑,这些都折射出不同社会阶层越来越封闭,越来越缺乏对流和互信。

社会物质层面的失衡,必然加剧社会心态的不平衡。就上述三个层面来说,第一层面是最为直接的物质因素,但受财富积累、职业差异、个人禀赋的影响较大,需要法律的规范;第二层面更多的体现为政府责任和社会自觉,善待普通阶层实质是巩固社会塔基;第三层面是社会成员改变命运的原始支点,也是成本最低,最容易通过行政力量实现和维护的层面。就财富分配、社会保障和机会均等三者来说,实现个体之间的财富均衡或许是久远的社会理想,完善保障也可能需要长期和大量的投入,但社会成员机会的均等,则无需等待,也不应该等待。

在一个社会,如果富有阶层财富的增长以挤占普通阶层为代价,阶层之间“弱肉强食”,则必然导致阶层关系的紧张。而一个阶层关系紧张的社会,谁都不会是最后的赢家。

一个健康多元的社会,必须要采取措施化解社会失衡,平和社会心态,营造健康稳定、充满活力的社会。在这其中,共生共赢的社会理想、依法务实的财富创造、一视同仁的社会保障、均等通畅的人才通道,应该成为化解社会焦虑,营造社会和谐的良药。

推荐第5篇:“郭美美”事件公关策划书

案例介绍:2011年6月20日,郭美美在网上公然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受郭美美事件影响,2011年6月,社会捐款降五成。2011年7月,捐款较六月份又大降五成。“郭美美事件”之后,中国红十字会受到了空前的信任危机。8月2日,在“郭美美事件”风头正劲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微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正式上线,首次公布了红十字会接收的数十万笔青海玉树地震捐款情况。很多网民查询发现,捐款信息并不完整准确,捐款用途仍然没有说明,捐款总额和使用都缺乏第三方监管。11月5日,在企业家论坛上,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说到:“一个有着107年历史的红十字会,怎么会在一个小姑娘郭美美的冲击下产生这么大的问题?我很震撼,也在深思。”赵白鸽说,红十字会百年历史的背后,是无穷的人道主义精神。“特别是最近十年,红十字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上任后一直在看它的档案,很感动。但是一个都没有被证实的网络事件,却可以用三天就把你打得稀里哗啦的。”“所以我们必须要让社会了解红十字会,提高抗击风险的能力,否则一个观点掉下来,就把我们摧毁了,甚至撕碎了。”

案例题目:请你为中国红十字会设计一份方案,如何挽救危

机带来的冲击、重塑信任?

“郭美美”事件公关策划书

一、中国红十字会目前面临的困境分析

1.信任危机:信任对于慈善事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其生命力,郭美美事件是一种破坏慈善信任的病毒。

2.形象危机:一想到红十字会,大家第一个想到的词就是“慈善”,慈善事业是令人敬佩和阳光的,“郭美美事件”的发生,破坏了中国红十字会乃至整个慈善事业的光辉形象。

3.生存危机:对比其他民间慈善机构,譬如“壹基金”,在社会公信力方面,更优于官方慈善组织的红十字会,因此,红十字会面临来自其他民间慈善机构的竞争与冲击。

4.危机影响:全国各地的血库纷纷告急,各地的红十字会慈善捐款也大幅度下降,各种调查都将矛头指向红十字会,各种危机给红十字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二、此次公关活动的目标

挽救信任危机,重新树立公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

三、此次公关活动方案设计(应对措施)

第一阶段:收集信息,监测环境(准备阶段)

1.收集信息:对该事件进行信息调查,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收集公众对红十字会组织的评价、公众对于红十字会管理水平的评价信息等等。

2.监测环境:对内监测可对红十字会组织内部管理、组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对外监测可对公众意向变化进行监测,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应对。

第二阶段:咨询建议,形象管理(应急阶段)

1.向公众道歉:公开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真实身份,表明红十字会和郭美美并无关系,树立红十字会的良好形象。

2.及时的、坦白的作出官方的回应: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向人民群众有效的展示近几年的财政账单报表,用事实向人们表明公众的捐款都用到了该用的地方。

第三阶段:协调关系,柔性管理(中期阶段)

1.加强管理:加强中国红十字会的品牌管理。建立相应的准则规范,明确规定红十字会标识的使用范围,确保一切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的机构的行为都是中国红十字会所认可的。

2.实施改革:中国红十字要积极的进行有效地体制改革,规范运行程序。从善款的来向到去向,都要有运行的机制和国家制度的监督,保证没有贪污,没有漏洞,没有浪费。

3.宣传引导:拍红十字会宣传片,比如援助贫困山区上学困难儿童,最好是整个具体援助过程。帮助挽回红十字会形象,利用媒体加强公众对红十字会的信任。

第四阶段:防患未然,危机处理(后期阶段)

1.加强监管:建立起全国统一的中国红十字会信息工作平台,能够快速地、及时地、准确地获取人民群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建议及看法,做好人民群众捐款的信息公开工作,并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公开信息:加强信息的透明度,在自己的网站上开设信息账单公开这一栏目,让人们了解钱真正的送到了有需要的人们手中,才能重拾对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公众才敢放心的捐款。

推荐第6篇:行政案例分析 郭美美事件

行政案例分析

——郭美美事件引发红十字会信任危机

姓名:谢明辉

学号:1443001417488 案例简介: 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其真实身份也众说纷纭,有网友称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由此引发很多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通过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公众通过慈善组织进行的捐赠大幅降低。3~5月,捐赠总额为62.6亿元, 6~8月总额降为8.4亿元,降幅86.6%。直接引爆了广大公众对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

案例分析:

郭美美事件为何能在慈善界引起这么大的波澜

对于慈善,这是我们的愿景:法律规范、政府监管、公众监督、组织善治、行业自律、社会选择、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合作共赢。而这幅美好图景,需要慈善从业者、社会管理者、媒体,以及包括你我在内的每一个社会成员,共同绘就。一切慈善事业,资金无论是公开招募,还是个人出资,都应该做到透明公开。公开招募,涉及到公众捐献是否被有效管理和使用;个人出资,涉及到相应款项是真实投向慈善,还是借慈善为逃避征税的手段。 长期以来,红十字会的活动缺乏公开性。近几年,帐篷问题、发票问题、天价吃喝问题等等,在不同级别不同地区的红十字会间有所闻。6月27日,审计署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红十字会有多项资金管理问题。中国红十字会是特殊的社会救助团体,它既连接着独立、中立的国际人道救援组织,又与中国各级政府有密切关系。中国红十字事业的信用,既关系到红十字在中国的形象,也关系到中国政府的信誉。同时,红十字事业在中国的发展,取决于公民的投入。当公民对它产生重重疑虑,它就不可能得到人们内心的支持。 “郭美美事件”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引起巨大的关注。中国红十字会需要以确切信息证明与“郭美美”无关,但即便真的无关,也需要严肃正视自身的问题。,

该案例中暴露出中国红十字会在运行与管理过程中问题

舆论对郭美美种种炫富行为的反应,恰恰凸显了红十字会,这个作为承载着公众善心的公益机构在运行与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一是慈善组织运作不够透明。慈善组织要获得发展,慈善机构的公信力至为关键,其中又以资金管理的严格、规范、透明至关重要。而在我国慈善组织发展过程中,一些慈善捐款最终的使用不透明,甚至一些捐款被挪作它用,一些慈善捐款到底募到多少钱,谁捐的,最后使用在了什么地方,可能成了一笔糊涂账,甚至出现天价帐篷、万元餐费等问题,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破坏了我国慈善事业逐步建立起来的社会公信力,也影响了公众对于慈善公益事业的热情。

二是对慈善组织的监管不到位。只有超强监管,才有超强信任,一个良性的慈善制度和机制,能够实现慈善资金管理的严格、规范、透明,保证慈善业得以健康良性发展。而我国目前缺乏有效的监管体制。外部监管上,媒体对慈善业正面宣传成绩的多,而暴露实质问题的少,结果使得社会公众对慈善事业真实的运营情况知之甚少,对一些深层的问题更是缺乏了解,从而失去了“话语权”。内部监管上,慈善业行业自律机制尚未形成,对慈善组织的运行缺乏内部管理。

三是慈善法律缺位阻碍了慈善组织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关于慈善信息公开的程度、标准、程序等各方面问题,还没有一个制度性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捐赠者与接受捐赠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从政府在社会中的角色来看,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重建红十字会的公信力:

第一,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告知公众慈善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快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对于慈善组织来说,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布三个层面的情况:接受捐款的情况、资金的流向和资金使用的效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是慈善的重要条件,也是慈善事业公信力的根本前提。只有公开透明,捐赠者才能看到自己的爱心效应,更深切地体会到“捐”有所值;才能确保善款用在该用的地方,并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慈善事业中来。

第二,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在外部监管上,政府应建立专门的慈善组织监管机构,实施对慈善组织的统一监管和协调,对慈善机构的财务与经营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对善款的使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监督,并提供专线电话,随时接受公众的质询。在内部监管上,应当建立慈善行业自律机制,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阳光运作、规范管理,做到决策科学化、运作规范化,不断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第三,完善法律制度,国家应当加快慈善专项立法工作,制定具有针对性和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组织活动的法规条款,对慈善组织的性质、职能、管理、运行基本准则做出规范,从源头上保证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拨付、使用等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使得我国慈善事业有法可依、监管有据。

公生明,廉生威。慈善事业要取得发展,必须从透明做起,从规范做起,完全地、全方位地接受监管。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慈善业的信任危机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

推荐第7篇:1南方都市报“郭美美事件”系列报道

◇“郭美美事件”系列报道(23篇) ◇王星 张东锋 张书舟等 ◇南方都市报

◇2011年6月至7月 中红博爱浮出水面

三家关联公司与商红会关系密切,郭美美事件真相渐近

@温迪洛:郭美美说过的所有信息都跟中红博爱公司对上了,车体广告保险和博爱卫生站的医疗器械等等。中红博爱2008年注册成立,几乎正在这之后郭美美开始暴富。中红博爱今年五月开始发招聘信息,包括行政总经理等职位,同期郭美美发微博说我要学做红商会总经理。

昨天,一个名为中红博爱的公司进入了郭美美事件的漩涡中心,这家公司自称“中国红十字会关系企业”,一些自我介绍被认为与郭美美此前的自我描述有较多重合,在微博和删除又重新恢复的天涯长帖上,网友热烈讨论中红博爱或此前南都曝光的王鼎公司是否可能就是郭美美此前自称的红十字商会总经理的实际载体。

商红会副会长与三家公司

南都记者了解到,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博爱服务站进社区”活动2007年开展时,其服务站就是某公司捐赠的“厢式无动力车”,“每一辆车就是一个社区博爱服务站,具有紧急救护、募捐宣传、便民服务等多种功能”,而郭美美此前称其供职的“商业红十字会”有“医疗车体广告”业务。

南都记者查阅了王鼎公司、中红博爱公司、中谋智国三家企业的工商资料,确认三家公司彼此关联,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同一年注册的王鼎几乎涉及商红会所有项目;中谋智国广告公司与王鼎是同一个老板;而中红博爱的股东之一就是王鼎公司。

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在网络招聘信息中自称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企业,公司将在全国大中城市社区内投资构建3万个红十字博爱服务站,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办、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承办,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独家投资,运营和管理,将覆盖5000万个家庭、1.5亿人口。

中红博爱急删网络痕迹

但是,这些网络信息在被曝光后已经全面删除。网友“@温迪洛”和“@才让多吉”发现,同时被改掉的还有北京企业信用网上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一项,从温敏伊改为了翁涛,引起许多网友的重视和怀疑。

不过,南都记者注意到,翁涛在郭美美事件前就开有微博,虽然没有认证,但填写的个人信息为中红博爱CEO。事件发生后,还在微博上一直关注、评论此次事件,6月26日关注了“@郭美美baby”,记者未能发现两人有相关迹象。

中红博爱公司有两个股东,分别是北京圣华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前者出资3500万元,占70%股份,后者出资1500万元,占30%股份。

巧合的是,王鼎与圣华杰当初成立中红博爱时的注资账户,开户行都是北京农商行太阳宫支行莱太分理处,账号也很接近。中红博爱工商资料里登记的法人代表则是王抗美,系大股东圣华杰的负责人。记者未能查到更多中红博爱的信息,工商系统里其年检记录无法打开,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要“查一下是怎么回事”。

王鼎成立10年年年亏损

王鼎公司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同一年成立,深度介入了该会几乎所有项目,公司前任总经理王树民、副总经理李庆一平常都在商红会办公室上班,王鼎公司在网络上留下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一度也和商红会完全一致。有网友就此质疑王鼎

公司是否为了商红会而成立,商红会自己没有注册、没有法人,就由王鼎来运作。

此前,商红会秘书长孙莲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否认了这种猜测,称李庆一等之所以无报酬地为商红会工作,是因为热心公益。

从工商年检信息来看,王鼎公司的业绩并不好,过去10年每年都亏损,从未盈利,2009年收入127220元,利润为-5421元,纳税6729元,负债总额77600元。

王鼎总经理是商红会副会长之女

此前,王鼎公司副总经理、商红会副秘书长李庆一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否认王鼎与郭美美有关,称此前从未听说过此人,但却有越来越多网友怀疑王鼎公司,而王鼎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王彦达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王彦达是王鼎公司大股东、负责人,也是商红会副会长王树民的女儿。王鼎2001年注册,注册资金10万元,王树民出了8万,侯善魁出了2万。2006年,王树民变更为王彦达,侯善魁变更为沈爱梅,出资金额还是10万。

同时,今年28岁的王彦达也是中谋智国广告公司的老板,而该公司2002年成立时的法人代表也是她的父亲王树民。

中谋智国还有一个分公司,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一度与王鼎公司在一起,连电话都是一样的,不过,中谋智国分公司与总公司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年检营业额都是0。

中谋智国曾运作红会项目

中谋智国在2006年左右曾运作过一个名为《生命第一*红十字救助手册》的项目,在做广告招商时,自我宣传“是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和全国各省级红十字会联合打造的社区直投媒体,每册均由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入户直投,每期在当地城市发行10万册„„是社区内直投效果最好的媒体,在覆盖范围内,有效覆盖100%,有效传播100%”,该项目后来夭折,但商红会系统一直没有放弃进社区的想法,后来中红博爱运营的项目就叫“博爱服务站进社区”。

商红会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透露,今年商红会很有可能获得民政部批准正式注册,届时,王树民将出任商红会会长,李庆一将出任商红会秘书长。

南都记者 王星

郭美美是谁

南方都市报记者 张东锋

爱马仕、玛莎拉蒂、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天略集团、王鼎公司、郭长江、杨澜、郭美玲、郭登峰、王军、郭子豪、文化部程处长、上海的张晓天医生、北京小客车摇号制度、益阳经济适用房、HU770

2、捷达„„

人们几乎很难相信,将这些看似毫无关联的字眼联系在一起的,皆因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微博网友。自6月21日以来,这个一夜蹿红的年方20岁的“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成功地让人们将江苏溧阳的“开房局长”、广州白云区的“裸聊街道办主任”抛在脑后。

作为网眼记者,之所以关注郭美美,重点并不是她炫富,尽管相关话题在读者那里很有市场。当天下午看到这个选题后,一度让人觉得“意思不大”,因为无论是红十字会的官网还是已有新闻的检索,都找不到“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样的职位,而对于中国红十字会来说,让一个年仅20岁的女孩担任一个“总字号”职位,似乎也不太符合常识,再加上女主角本身系非知名娱乐圈人士,所以此认证的炒作嫌疑很大,也许很快就会被取消。

但接下来的两点发现改变了我的看法。首先,网络搜索结果显示,在微博热议之前,对“郭美美Baby”的认证身份表示好奇并进行探讨的帖子就已在天涯论坛上出现;其次,当天尽管相关的帖子在微博上被转得火热,但其“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认证始终如一,非常安稳。

这就需要解释了。当晚,我联系到了中国红十字会的一位内部人士,听到介绍后,他斩钉截铁地否认,表示中国红十字会没有这个职位,他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那会不会是地方系统的人呢?”他解释说,地方红十字会会用各个省份命名,比如北京红十字会、广东红十字会,“如果认证说中国红十字会,那就肯定指我们这里,但我们这里没有这样一个人”。

此外,当晚快11点的时候,“郭美美Baby”本人也在微博上做了解释,称“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

第二天,稿子以澄清的思路见报。当天上午,中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上也发表了澄清声明。

按常理,这应该会平息此前的质疑,但事情却走向了反面。

问题应该就出在了“郭美美Baby”的那条微博解释里面。虽然声明否认了郭美美在中国红十字会工作,但网友好奇的是:为什么一个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的人,都能开玛莎拉蒂、拎爱马仕?红十字会不是慈善机构么,为什么与其合作者这么有钱?为什么还要大家去捐钱献爱心,这其中会不会涉及善款被不当使用?郭美美到底是谁?她的财富从何而来?是否与红十字会有关?

于是,网友展开大规模人肉搜索,各种猜测和说法也不断涌现。

焦点之一,就是“郭美美与红十字会”:先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被与郭美美联系在一起,被怀疑有亲属关系,依据的是两张疑似照片,但这马上就被证伪,因为郭长江没有女儿,也未与郭美美合过影;继而又有网友注意到了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其名字与郭美美微博所称的“红十字商会”接近,并牵扯出深圳的天略集团,但这些也很快被当事方否认。

在随事件进展而出现的“质疑-澄清-再质疑-再澄清”几轮交锋中,网络上弥漫的最大情绪就是不信任,即便网友们并没有充分的证据。包括透露郭长江只有一子的杨澜、郭美美合照中疑似郭长江的上海医生张晓天,每个站出来公开打破猜想的,都极有可能成为网友眼中的“背书者”,以致杨澜十几年前的捐款旧事被重提,张晓天也不得不在微博上发布本人手表照片和航班行程信息作为回应。

而这种不信任的上层,则指向了红十字会。在无法正面“推翻”红十字会声明的情况下,网友不停寻找间接证明。于是,多年前的“帐篷门”事件被翻了出来,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后被认定是模板的统计报表也遭到质疑。由此,对红十字会积累已久的不信任情绪,都借着“郭美美Baby”找到了出口。

这种不信任的另一佐证是:漫天飞的传言。比如,有爆料者声称受到生命威胁,寻求出国避险,但很快就被怀疑为骗钱;在围观郭美美27日凌晨飞抵北京首都机场时,一度有网友称“机场附近30公里屏蔽了信号”,这种连国家元首都不会有的“待遇”明显超出了常识,但也被偏信偏传。

当然,还有郭美美微博中不断变换的解释。26日下午,郭美美用三条微博为自己捏造身份闯下的“大祸”致歉,岂料,当晚其行程单的曝光让网络围观达到了高潮,并从互联网转到了现实世界。

连日来,网友纷纷表示:郭美美的事情没搞清楚,“没心情出差”,“没心情

吃饭”,“没心情上班”。这是调侃,也是无奈。

27日凌晨,北京首都机场,千呼万唤的郭美美终于出现,但真相依然遥远。“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是机场的郭美美,也是整个事件。

此前,人民日报报道“郭美美事件”,追问郭美美的身份,并指出“有声明,更需要证据”。或许,即使有证据,网友也不会接纳,这就像被其牵扯的红会,用太多的遮蔽消耗了人们的信任。

郭美美否认王军是男友

自称男友生于1986年,但未解释之前为何称王军的兰博基尼跑车为其在深圳座驾

时间: 2011年07月06日 来源: 南方都市报

7月5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正处在舆论风口浪尖的郭美美突然发微博否认粤B333SS兰博基尼车主王军是她男友,郭美美的新微博说:“网上的各种造谣现在已经影响到我生活了,我觉得应该出来澄清一下,我也不想大家听信,我男友是86年的,并非网上传言的王某,整容女的照片也不是我本人”。

7月3日早上,中红博爱法定代表人翁涛在微博上称这辆兰博基尼的车主王军是其朋友,而王军告诉他郭美美正是他的新女朋友,翁涛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证实了他微博上的说法,翁涛称,郭美美的玛莎拉蒂也是王军为她购买的。而在郭美美被删除的大量微博中,她曾说这辆黄色兰博基尼是她在深圳的座驾,并称之为“我家小牛”。(兰博基尼商标图案为一头牛——编者)

郭美美这条以逗号结尾的微博很快就被自己删除,不过已有不少网友截图发在了微博上,在郭美美发微博10秒后就截图的网友“Sunny张晴”在发布截图的时候说:“自从有了郭美美,上网截图成为一种习惯。其实我们不关心你的事情,我们只想知道我们捐的那些钱去哪儿了?”

尽管郭美美删除了微博,但该条微博内容已经流传开去,网友开始向同在微博上的翁涛求证。下午5时12分,郭美美再次出现,她转发了网友“隔空氜紀”的一条评论,并说:“明白事理的人还是有的。”7月4日,一位名叫“我就是个爆料的小号啊”的网友发微博称,2011年5月21日,在野生动物园拍到一名年轻男子为郭美美拍照,并配发了一组照片,照片上一名年轻男子正用手机为抱着一只小狮子的郭美美拍照,5月21日郭美美在自己微博上也发表了相同场景中抱着小狮子的照片。7月5日下午2时35分,“隔空氜紀”评论了这条微博说:“这个太强啦!我就说么,郭美美肯定是有正常的男朋友,不是那个六零后老男人!更不是五零后的老天蝎!”郭美美评论和转发的微博正是这条。2时52分“隔空氜紀”再次说,照片是偶然拍到的,之后就放在相机里没整理,现在才看到这些照片,奇怪的是,“我就是个爆料的小号啊”、“隔空氜紀”和郭美美随后都删除了该内容的相关微博。

下午5时34分,郭美美把上条微博的内容修改后重新发在了微博上,她说:“网上的各种造谣现在已经影响到我的个人生活,我觉得应该出来澄清一些事情,我也不想大家听信那些胡乱造谣的话。我男友是86年的,并非网上传言的那些人,整容女的照片也不是我。希望某些人不要再凭空捏造事情扭曲事实。网友们啊~你们可以不相信我说的,但希望你们别天天对我人身攻击好吗?”目前,这条微博的评论已超过了2万条。

晚上7时29分,中红博爱董事长翁涛也在微博上回应郭美美和王军的关系,翁涛说:“我己注意到郭美美微博的言论。我再次声明:我不认识郭美美。郭美美

是王军的女友——这个消息是王军告诉我的。”

南都记者 张书舟 刘文苑 卢雨茵

传言调查

那么多王军,到底是哪个王军?

在郭美美炫富**中,“王军”是个出现频率极高的名字,而让这些“王军”,备受网民瞩目的,其实是一张看似再简单不过的郭美美与一辆兰博基尼跑车的合照。

在6月22日媒体报道“郭美美Baby”被认证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后,很快网友就注意到,网络上流传的诸多郭美美炫耀的豪车中,除了登记在其名下的MiniCooper和玛莎拉蒂外,还有一辆黄色兰博基尼,车牌号是“粤B 333SS”,并由此查到该车车主名叫“王军”。

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到商界精英,多个“王军”被网民以猜疑的目光“盯上”,或多或少地卷入这场**,被围观的网民反复解读。

中国红十字会的王军

在这些“王军”中,被猜测较早也是较多的,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军。由于“郭美美Baby”的认证身份牵连到中国红十字会,而兰博基尼的车主又叫“王军”,这一度让很多网民将其与红会副会长王军对应起来。

尽管中国红十字会方面曾反复强调,该会并无郭美美,也无商业总经理一职,但由于身为副会长的王军始终未正面回应此事,因此反复受到猜疑。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政府网站上的信息,此王军为河南商丘人,生于1958年,而兰博基尼车主身份证信息显示,其为广东遂溪县人,生于1969年,明显不相符合。 娱乐圈的王军

紧接着被网友“挖”出来的,是一家名为东方明星影视公司的湖南区总经理王军。

在被曝光的个人履历中,郭美美曾被描述为“获得好乐迪全国KTV新星大赛深圳赛区的冠军,又相继出演电影《激浪青春》女子龙舟队员、连续剧《美丽会说话》一号女主角邱月,以及一些网络剧的角色”。加之郭美美又是湖南益阳市人,这就让一部分网友很自然地将东方明星公司的这位老总与兰博基尼车主联系在一起。

但与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军类似,此王军为湖南人,也存在与兰博基尼车主身份证信息的出入;另外,网络查询的资料显示,东方明星影视公司在深圳并无分部,这与兰博基尼的车主来自深圳也不符合;最后,在该公司网站上公布的现有艺员名单中,也并无郭美美或相似者。 资本市场上的王军

随着事件的推进,中红博爱浮出水面,其董事长翁涛披露为郭美美购买玛莎拉蒂跑车的是物华投资人王军后,资本市场上颇有影响力的中技系投资人王军,也一度进入网友视野。有网友发现,在中技系的关联企业中,有一家名为物华股份的公司。与王军参与投资的中红博爱大股东深圳物华投资有限公司名字重合度较高,因而引发王军来自中技系的联想。

但此王军也很快被澄清。一方面,翁涛否认了此王军与兰博基尼车主是同一人;另一方面,经南都记者查证,中技系王军原籍湖北恩施,生于1971年,与兰博

基尼车主、广东遂溪的王军也明显不一致。 兰博基尼车主王军也被郭否认

7月3日,翁涛面对媒体最终公开了兰博基尼车主的真实身份,称郭美美是自己朋友王军的女友,自己与王军是生意合作伙伴,双方共同投资“博爱小站”项目。

让出人意料的是,网友们对此说法的怀疑又接踵而至,矛头又回到了身为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的王军。

据深圳晚报报道,有网友怀疑,郭美美在微博所称,男友是天蝎座,而深圳王军出生于1969年7月4日,是巨蟹座。此前所被网友翻出的红十字会副会长王军是1958年11月出生,符合郭美美微博所提到男友的天蝎座。

这次轮到了郭美美本人来澄清,昨天下午5点多,她出人意料地现身微博,称“我觉得应该出来澄清一些事情,我也不想大家听信那些胡乱造谣的话。我男友是86年的,并非网上传言的那些人”。 南都记者 张东锋 何绮玲

推荐第8篇:郭美美事件和小悦悦

2011年6月20日,90后女生郭美美以其在微博上的认证身份 “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炫耀其个人奢华生活,从而引爆了广大群众对中国红十字会以及中国整个慈善公益事业的潜在的不信任,虽然其后司法机关等权威部门已证实了郭美美和中国红十字会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但却无法停止人民对郭美美和红十字会的质疑。

其实郭美美炫富本身只是一种个人行为,它反映了生长在21世纪高速发展的中国的这一代人的价值观念:虚荣、物质、享乐主义……我相信这些人群在微博上并不少见,然而郭美美之所以能成为轰动全国的大事件就在于她与公众长期信赖的中国红十字会相联系在一起,让人不得不质疑她奢靡的生活与人民群众给红十字会的捐款之间微妙的关系。很多人说, 郭美美事件将中国红十字会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人民群众甚至用行动来表现他们对红十字会的不满。有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6月,全国社会捐款为10.2亿元,但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社会捐款数以及慈善组织捐赠数额均出现锐减。红十字会总会针对网友的各种质疑,数次发表声明否认郭美美与红十字会之间的联系,并以郭美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然红十字会已经对公众给出了答案,公安机关也给出了答案,然而群众仍然不买账,因为郭美美事件已不再是单单这一件事,实质上“郭美美”是一个引爆点,触发了许多人郁积的对慈善机构的不信任乃至不满。有人说: “红十字会之忧岂止是红十字会一家之忧,又岂止是公益事业一业之忧”没错,我们忧虑的是,整个中国慈善公益组织被质疑的公信力。归根到底,就是中国红十字会内部的管理机制出现了问题,就是中国慈善业的制度不完善,才会让一个20出头的小姑娘几句戏言就揭露了潜存的信任危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期以来中国慈善界并没有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也没有建立明确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更别提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了,如果中国红十字会从一开始就能做到这几点,那么哪怕网络上出现十万个“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中国慈善业也不会泛一丝涟漪。

我乐观地认为,“郭美美事件”的出现,就是推进中国慈善业改革的契机,如果引导得好,它绝对是好事:在全社会强化公益慈善机构的公益属性,能促进更多人捐款行善;政府积极解决事件中暴露的历史问题,促进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广东佛山,两岁小女孩悦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和碾轧。两名路人先后路过,均对倒地的悦悦不理睬,接着悦悦被一辆车再次碾压。之后5分钟往来的十余个路人无一伸援手,直到一位拾荒阿姨看到并救起悦悦。

对于小悦悦的悲剧,我很想问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那么多的过路人对躺在地上的小悦悦熟视无睹?但我首先也要扪心自问,如果当时我也在现场,看到前面经过那么多个路人,我会怎么做,我是否也可能成为默默走过小悦悦身边的“路人”?

这几十年来,社会整体上处于高度快速发展,人的价值观变了,更物化。人处于竞争中,而大多情况下又以外在物质衡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都处于高度焦虑中,在这种状态下,人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会夸大一些因素对他的不利。在现代社会,生存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相信人不是生来就是冷漠的,这18个路人所做的举动背后一定有更值得探讨的原因。就好像此前南京彭宇案的影响,人们会认为救人的行为会受到一些不好的结果。加上社会媒体对此事的讨论,放大了做好事反过于对漠视路人的道德谴责,会加重人们的道德压力;而过于宣传社会的黑暗面,更容易让人们对社会失去信心,也许他们之中曾有人想过伸出援手,可是这个社会上并没有给过好人公平的待遇,就连最后那个去救小悦悦的陈阿姨也曾一度被判为“炒作”;中国的司法也逼着人见死不救,南京彭宇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是一股权威的力量是逼迫这18名路人冷漠,这是一种滑稽的评判:救了被置疑,不救被谴责。混乱了中国人民的道德观念。由此,我不禁要问:这18位路人应该受谴责,还是应该被可怜?真正该谴责的是这18个路人,还是13亿中国人民“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态度,亦或是冷漠无情的中国法律。

“曾有法官判决搀扶老人过马路的大学生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案例,当时就有人预言以后谁还会再去搀扶受伤的路人。”律师拜金良一针见血说。其实一个人做事时往往会衡量一件事对他有没有坏处,这是人的天性,无可厚非。真正的道德是勇于揭露事实,而不是急于谴责。过路者虽然未施援手,但也未作恶,忽略那些极好的和极坏的人,而将重心放在无所作为的人,对道德建设毫无帮助。这种舆论导向只能让被冷落的好人寒心,让被忽略的坏人逍遥。除了陈阿婆和司机,我们13亿都是路人。

任何的行为都有其执行的原因,如果光从一件事的表象做评判,这种评判绝对是不公正的,无意义的。中国人民并不冷漠,睁大眼睛看看,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有那么多个年轻的失去不顾自己的姓名挽救他人;睁大眼睛看看,每年的中国十大感动中国人物,就是活生生的人格缩影。只是有一鼓力量,在逼迫18个路人做无情选择,逼迫大部分中国人做出的选择,如果我们能坦然反思自己,直面这股力量,对抗这股力量,而不是逃避性地把怒火发泄到这18个路人的身上,那么我坚信,和谐社会就是中国社会。

推荐第9篇:郭美美事件引发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

“郭美美事件”引发中国红十字会信任危机

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位名为“郭美美baby”的网友炫富:自称“19岁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更吸引众人眼球的是其实名认证信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此后不久,又有“细心”网友挖出一位与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同名的微博“郭长江RC”仅关注过数人,其中之一便是“郭美美baby”,因此,有不少人怀疑这个郭美美与郭长江关系不一般,网友们关注的并非仅仅是私人关系,一些网友在看过几条微博后表示,不愿相信红十字会的公益性,怀疑自己的爱心捐款被贪污、挪用,变成了拜金女微博上炫富的谈资。

“郭美美事件”愈演愈烈,恰巧在此前4月份有实名认证的网友贴出了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餐饮发票,这张消费了9859元的发票一经公布,很快被上万博友转发。所以在郭美美事件发酵之后,引发了对中国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

中国红十字会频频陷入舆论质疑中,一部分人认为郭美美事件的爆发,对于中国的官方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本身的形象,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损害。显而易见,对于一个从事慈善事业的公益性组织而言,公信力在任何时候都是其最大的价值追求和立身之本,这就必然导致公众对红十字会有着更高甚至苛刻的道德标准。一旦其公信力受到质疑,负面影响不仅深远,而且很难修补。更重要的是,这对于尚在发育之中的公众慈善爱心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中国红十字会是国内屈指可数的几个官方慈善机构之一,特殊的地位决定了其具有某种标志性的意义,如果人们发现红十字会尚且不能做到洁身自好,那么必然会让公众对所有慈善机构产生一种普遍的不信任感。所以,郭美美事件的发生,完全导致了人民对于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但是有一部分人持有截然不同的一同态度,在他们的角度来看,红十字会问题不断似乎也并不全是坏事。既然有问题,那么暴露总比不暴露好,早暴露比迟暴露好,这样才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郭美美”事件虽然已然被红十字会澄清,但同时也促使我

1 们反思:如果缺乏应有的透明度,如果信息披露不健全,即便是一起纯属无聊的炒作,也会让公众将信将疑,在短时间内迅速引发网络围观;红十字会并不会因为其地位特殊和所从事行业的高尚而天然具有某种道德优势,如果监督不能到位,红十字会同样也会“疾病缠身”。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郭美美”事件,还是“天价发票”事件,都不是偶发的孤立的存在,而是殊途同归地揭示出,我们的慈善管理乃至慈善体制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了。

红十字会问题不断还从一个侧面提出了另一个命题,即民间慈善机构如何发育壮大。现行体制下,民间慈善组织从出生到成长,都受到了诸多掣肘,这一现状一方面压制了民间慈善,另一方面间接造成了官方慈善的垄断性,如果“合法”的慈善机构就那么几家,公众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那么像红十字会这样的“宠儿”必然不会有什么忧患意识和太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红十字会被公众质疑并非始于今日,为何迟迟不见改善?因为做好做坏差别不大,也没什么可供参照的对象。给民间慈善松绑,引起良性的竞争机制,不仅能够激活慈善潜力,或许也是倒逼官方慈善机构提升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

任何一个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慈善事业亦然。当前郭美美等事件只是冲击国内慈善系统公信力的导火索,重建红十字会公信力,如今已成为这个“百年老店”面临的首要问题,中国红十字会应该以郭美美事件作为契机,进行改革,红会去行政化。当前,可以重点从立法和监管上强制红会在公开透明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最大限度地减少其行政化色彩。国际慈善事业的发展证明,公开透明、独立性、第三方监督是慈善组织缔造公信力的基础,包括政府立法强制慈善项目和财务公开、新闻媒体监督,以及独立的审查机构如会计事务所对慈善组织的财务进行审查等。由此可见,要处理红会的信任危机,必须要进行有效的改革。

推荐第10篇:马概论文“郭美美”事件分析

论文题目: 从“郭美美”事件看中国炫富及仇富现象课程名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学院:专业年级:学号:姓名:任课教师:

从“郭美美”事件看中国炫富及仇富现象

摘要:“郭美美”,“卢美美”事件体现了中国社会存在许多问题,政府腐败、社会资源分配季度不公、社会福利糟糕等问题。郭美美、卢美美之流本是默默无闻,却成了网络红人,只因为她们在网上放肆的炫富。而炫富导致的后果,则是引起了网友的炮轰与人肉,将中国红十字会、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青基会、天略集团、中非希望工程等机构与公司,都牵扯了进来,扰乱了整个慈善江湖,也击中了国人仇富的心态。

关键词:“郭美美”事件;社会现象;仇富;炫富

“郭美美”,“卢美美”事件体现了中国社会存在许多问题,政府腐败、社会资源分配季度不公、社会福利糟糕等问题。

郭美美、卢美美之流本是默默无闻,却成了网络红人,只因为她们在网上放肆的炫富。而炫富导致的后果,则是引起了网友的炮轰与人肉,将中国红十字会、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青基会、天略集团、中非希望工程等机构与公司,都牵扯了进来,扰乱了整个慈善江湖,也击中了国人仇富的心态。

一、“一切向钱看”、“GDP崇拜”助长了炫富心理

炫富和仇富是我们这个社会近年来突出的社会现象,是不良社会心态的反映,也是不良社会生态的体现。从20年前的中小学“贵族学校”,到现任只有富人入住甚至只准富人进入的“贵族领地”;从“不为穷人建房”(某地产大鳄语)到“只为皇族而建”(福州某售楼广告语);奢靡之风刮遍神州,谄富习气蔓延全国,严重毒化社会风气,刺激、催生出日益严重的仇富社会心态。

如果说,某些富人的恶劣行径、市井小民的世俗和房地产商的恶俗等,是炫富仇富社会现象的助推者,属于自发的个体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并不足怪的话,那么,政府有关部门的评价准则和价值取向,则严重地助长炫富风气,进而也导致更为严重的仇富心态的膨胀。在中国各地方比拼GDP,比拼形象工程都助长了炫富风气。炫富从开始的个人行为变成一种严重的社会普遍问题,这是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这类现象的产生表面原因是某些个人错误的价值观的结果,本质原因是社会病态发展导致的必然结果。社会现实助长炫富,病态的社会本身又影响到一些社会人的价值观,促使他们炫富。

二、仇富为何成了一种“时尚”

由郭美美事件而引发的社会舆论,以及对慈善机构的监督,不是“仇富”,而是社会的进步。与炫富心态相对应,仇富心态在社会上普遍存在,并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其实,并不是所有富人的财富都是不义而来的,也不是所有富人都为富不仁。可是,由于少数富人的财富取之无道,少数富人富而益骄、富而益横、富而益狠,加上现代传媒特别是网络的放大,导致仇富成了一种“时尚”,一种集体无意识,一种文化下意识。一件好事,如果是富人做的,社会上总是有人认为是不安好心,是居心叵测,至少是作秀。

“炫富”者和“仇富”者,本质就是同一类人,都是可怜的人。“仇富”者如果“有幸”富裕,也比其他富人更有可能加入“炫富”。“炫富”的行为无非是高调地想让地球人都知道:我终于和你们不一样了,我不再是你们之中的一员啦!为什么中国人那么痴迷奢侈品?为什么开个宝马就总喜欢横冲直撞?为什么撞了人还会那么冷漠?还不是当初计划经济时代的“贫困文化”给人们心底里留下的怨毒久久挥之不去!其实在仇富者的内心深层,

真正恨的是自己,是自己不如意的境况……当把这种隐秘的恨投射出去以后,就成了对他者的羡慕嫉妒恨……

“仇富”属于贫而且贱,“炫富”则属于富而不贵,都是一种低下的人生境界。仇富者与炫富者看似形同水火,其实在人格和内心方面却惊人的相似。自古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更何况生活在不公正的社会现实中的普通人。必要的抗争和维权都是应该的,但若将种种失意和挫败的情绪积蓄在心中,进而在心灵里淤积成水垢一般的怨毒,那你的心灵将陷入魔道,并在人生的恶性循环中轮回……因为当你的心灵为怨毒和仇恨所湮没时,连你的眉宇间都会透出煞气,俗话叫“一脑门子官司”……你在言行举止之间也会充满暴戾,释放出令人不安的信息,甚至会在你周围形成一个弥散着怨毒气息的“场”……那你得到的回应将是什么呢?自然也是以怨报怨,是纷争,是怨怒,是一个接一个的麻烦…

当然也有些人或凭借机缘,或靠“潜规则”,或是其他什么渠道,富了,成了暴发户……那他也会把心中对以往那个卑微自我的积怨,投射到别人身上去,通过对别人的蔑视来平息自己心里的怨毒……于是便有了“炫富”。“炫富”的行为无非是高调地想让地球人都知道:我终于和你们不一样了,我不再是你们之中的一员啦!为什么中国人那么痴迷奢侈品?为什么开个宝马就总喜欢横冲直撞?为什么撞了人还会那么冷漠?还不是当初计划经济时代的“贫困文化”给人们心底里留下的怨毒久久挥之不去!

“炫富”在心理机制上有点貌似“露阴癖”,人们越是惊讶越是愤怒,他们就越兴奋。其实炫富者是很可怜的,尽管财富改变了他们的生活境遇,却没能改变他们的内心,也没能改变他们的命运。作家方方写过一篇小说,叫《刀锋上的蚂蚁》,讲一个穷愁潦倒的画家偶得贵人相助,去美国举办了画展,成了名画家和富人……但他的心性和命运却没有改变,仍然活得像个“刀锋上的蚂蚁”,惶惶不可终日……小说对这样的人生充满了悲悯。如果社会也能以一种悲悯的情怀去看待“炫富”,那他们心中的怨毒或许就会平息。

不幸的是,“炫富”激起的是更大的“仇富”怒火,而“仇富”的过激反应则更令“炫富”变态般兴奋,从而形成了恶性的循环……

财富不是用来炫耀的,而是用来解脱的,否则财富就不仅无助于人生,反而会成为一种负担。没钱人每天为衣食奔波,不堪重负,那是情非得已……有钱人不必为生计所累,本可以去做那些自己喜欢做的事,获得较常人更大的心灵的自由。然而心灵淤积了太多怨毒的人却不会享受属于自己的人生,而是一门心思地去与别人攀比,直到把自己以往的挫败经历转移到别人身上以后,才会在虚妄中心满意足。

一个被怨毒湮没了的人是可悲的,一个被怨毒裹挟了的民族是危险的。只有心怀怨毒的人才会喜欢“*”,才会热衷于极端民族主义……“仇富”会发展成仇视一切非我族类,“炫富”则膨胀成“天下第一”的姿态,膨胀出魔法般的GDP、追尾的高铁之类怪世奇谈……

其实,一个心怀怨毒的人,只有放下怨怒,才有可能赢得他人的好感和尊重,才有可能获得社会的回报,才有可能步入人生的良性循环……否则就算获得了财富,也有可能“受”不起,就如那个倒霉的小女生郭美美。

炫富与仇富构不成因果,只是类似的心态在两种截然的境遇下两种表现,表面的矛盾并不能改变本质一样的事实。这是很方面的因素下的结果。

三、结论

导致炫富仇富心态的原因有很多。要解决这些问题,要引导社会健康发展,匡正失范行为,化解不良心态,首先要在分配制度上进行有效改革,使得过于巨大的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到合理的范围。对于富人,要通过税收来调节其收入,通过法律法规来规整其

合法收入,通过教育来提升其道德自觉,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对于穷人,要帮助他们通过诚实劳动增加收入,通过分配制度的改革提升其生活质量。同时,要约束传媒,通过法律和制度建设,以及整体素质提高的方式,引导传媒坚持正面宣传,不炒作,不媚俗,不唯钱是从,不傍富。更为重要的是,政府不要用GDP论英雄,而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官员率先垂范,努力提升公众文化素质,增强整体综合素质,培育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以追求平民化的自由人格为荣,以追逐恶俗的甚至变态的皇家风范贵族气派为耻。应当在全社会倡导平和温馨的价值追求,使平平淡淡才是真、共同富裕才是善、身心和谐才是美,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实践,这样,炫富仇富的心态就会逐渐消解。

参考文献:

[1]译名.炫富VS仇富:群体性感染风险加剧[N].人民网,2011-01-26.

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1_07/26/7944762_0.shtml

[2]教程编写课题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3]汪信砚.马克思主义哲学概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4]藏策.中国社会“仇富”与“炫富”的背后, 2011-08-11.http://dzh.mop.com/whbm/20110811/0/zOgzFgI274cda1Fl.shtml

[5]路弘.炫富、媚富心态有悖和谐共建、成果共享价值理念,[N]中共文明网,2007-05-30.http:///2007-05/30/content_10158115.htm

第11篇:炫富女郭美美事件始末

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r/n

案例一: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r/n

6月21日晚23时,博主本人“郭美美Baby”继6月19日发了微博后又再度现身,澄清其身份,称自己“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我们负责与人身保险或医疗器械等签广告合约,将广告放在红十字会免费为老百姓服务的医疗车上。之前也许是名称的缩写造成大家误会”。/r/n

郭长江RC-”则迅速删除了之前的三条微博,并发布了新讯息,“清者自清,八卦别人的生活真那么有趣吗?偷窥狂可以休矣。”/r/n

点评:“郭美美”事件掀起一阵阵舆论狂澜,真真假假目前令人难以判断,但背后凸显的是一部分民众对于红十字会等机构的高度不信任。舆论对郭美美种种炫富行为的反应,恰恰验证了公众对于红十字会,这个作为承载着公众善心的公益机构一直都存在疑虑。出现这种不信任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r/n

第一,慈善组织运作不够透明。慈善组织要获得发展,慈善机构的公信力至为关键,其中又以资金管理的严格、规范、透明至关重要。/r/n

第二,对慈善组织的监管不到位。只有超强监管,才有超强信任,一个良性的慈善制度和机制,能够实现慈善资金管理的严格、规范、透明,保证慈善业得以健康良性发展。/r/n

第三,慈善法律缺位阻碍了慈善组织的发展。/r/n

【相关文章】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r/n

事件回放:/r/n

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而致歉。/r/n

6月29日,天涯、猫扑相继删除原始爆料郭美美炫富事件的帖子。而北京警方也对郭美美事件正式立案,通报结果为郭美美及其母亲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其认证的“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属自行杜撰。/r/n

警方最终通报似乎将郭美美事件与中国红十字会彻底撇清关系,然而舆论浪潮早已一发不可收拾,红十字会深陷信誉危机。/r/n

郭美美时间后,红十字会在其官方微博中缺乏诚意地声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和信任”,短短1小时20分钟,该微博被评论63000多次,转发11.5万次,其恶评率逾99.9%,“呸”子使用数万次,被讽刺为“最呸的微博”。可见借道微博的危机传播将产生即时性,无界行,纵深性致命扩散。微博时代的危机管理,亟待提升企业微博沟通的舆论协调能力。/r/n

分析:/r/n

最应具有爱心的红十字会,变成挥霍奢侈的邪恶代表。/r/n

此次中国红十字会的信誉危机并非偶然,郭美美无疑只是一条导火索,引爆长期积累的潜伏因子。红十字会作为公益组织,财务信息却从来讳莫如深。公众捐款捐物献爱心,却永远不知道自己的一份爱心沦落何处。可以说,此次中国红十字会信誉危机,是其长期不透明管理与内外信息渠道封闭造成的,更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公益组织体制进行公众拷问。/r/n

第12篇:由郭美美事件看社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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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炫富”开始,自“耀赌”终结,喧嚣一时的郭美美事件似乎画上了一个句号。然而,在整个事件近3年的发酵期内,我们需要总结的还有很多,会不会有另一个比郭美美更加丑恶的形象来袭?谁又能确保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被黑的红十字会?当遭遇比台风“麦德姆”更加猛烈的互联网风暴肆虐时,我们每一个网民又该做些什么?

在揭露的同时,更需要恰当引导

在舆论一致声讨郭美美及其幕后势力的今天,受众会得到哪些有效信息?首先,毫无疑问是中国红十字会沉冤得雪;其次,是对这一蹊跷社会事件的啧啧称奇和津津乐道。显然,这两点并不足够。

现在,在各大网站的新闻评论中依然可以看到网友这样的跟帖,“看来,财不外露小心行事才是硬道理”“这倒霉孩子,要是及时收手就不会惹这么大的祸了”“不管怎么说,那些名牌还是让人心动”“求包养,懂得低调做人,保证不牵扯干爹”„„当这样的跟帖回复达到一定比例时,就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如果仍有一定数量的人对郭美美事件的理解仅停留在今后行事更需“小心谨慎”,显然没有达到预警的效果。

我们常说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要传递正能量,可当一个个含辛茹苦的正面典型案例推出时,网上也充斥着刺眼的奢侈品和炫富照片。不能单纯指责公众的浅薄与虚荣,或许我们的主流媒体和公益组织,在无情抨击郭美美炫富案例的同时,也应该多些勤劳致富的典范、多些回馈社会的心得。毕竟,公众需要更加鲜活的成功案例来做正面引导,并非一味地靠煽情画面和悔恨泪水来换取同情心与正义感,由此才能更加顺畅地引导人们从善如流。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需要遵守新闻准则

自媒体时代,信息海量喷涌,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是必然的,媒体的定义已被网络改变。在“人人都有麦克风”已是既定事实的今天,郭美美只用黑色的3天,就险些毁掉了红十字会的一百年。如此写实的案例不得不提醒我们每一个人,在遭遇下一个互联网风暴时,我们要做些什么?依然是不问青红皂白地随手转发吗?

本报曾在2013年8月26日头版刊登报道《还有多少“郭美美”式的误伤没被揭露》,文章指出“谣言如不能止于智者,就让它止于法律”。时隔一年,郭美美案件已水落石出,判断郭美美今天的境遇不需要预见性,仅凭经验已足够。“炫富”并不违法,但“耀赌”则不能不查,不仅要查,而且要彻查,于是又查出郭美美涉嫌性交易的罪行。正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王某等所谓的幕后干爹大鳄等,不仅没法将郭美美捞出去,而且自己也将面临刑事拘留,只留下一句“郭美美是我一生噩梦”的悔恨之言。

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谣言在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上的传播速度之快令人咂舌,许多人来不及分辨事情的真伪,便忙不迭地将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他人。有的“大V”们更是别有用心,在谣言前面加上“求辟谣”“求证”等方式,故意扩散谣言。遏制网络谣言快速传播,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lbe.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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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社会话题,对于广大网友而言,我们不能做谣言的制造者,也不该是谣言的传递者。

保持理智与清醒,坚持独立分析与思考至关重要。互联网上的每一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新闻准则,远离这些恶俗的炒作。

社会诚信体系重建,需要拿出刮骨疗伤的勇气

一段时间以来,对于网络而言,郭美美只是一个消费符号;对于公众而言,红十字会则成了消遣对象。社会诚信体系的“红与黑”,皆在人们一念之间,这显然与我们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相悖。今天,郭美美虽然为她的“丑”付出代价,但由她所代言的干爹包养、网络炫富、问题慈善、千金豪赌、性交易这些关键词,归根结底都是社会诚信问题,人们不知道该相信什么、不知道该相信谁,以至于在郭美美案件中迷失了三年之久。

在由光明日报社、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伦理学会共同主办的“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一讲中,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叶小文就曾谈道:“中国曾是最守诚信的国家,可是这样一个有着悠久诚信传统的民族,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却遇到了诚信缺失症的难题。”

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曾经说过:“有两样东西一直让我心醉神迷,那就是头顶的星空和内心的秩序。”在倡导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内心的秩序又是什么?不妨听听叶小文的见解:“内心秩序就是要倡导爱国守法敬业诚信,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发展市场经济中社会上出现的道德沦丧、信任缺失、腐败浪费等现象,我们是时候要拿出对症下猛药、刮骨疗毒伤的勇气了。”(记者 高 赛)

呼伦贝尔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lbe.offcn.com/

第13篇:从郭美美事件看网络媒体的舆论引导

从郭美美事件看网络媒体的舆论引导

一、事件回顾

第一阶段:郭美美微博炫富,引发微博用户广泛议论和强烈质疑,并对其进行人肉搜索。 第二阶段:中国红十字会在网络上对“郭美美”事件作出回应和解释。

第三阶段:网民仍然怀疑作为郭美美的钱财来源,质疑中国红十字会募集到的善款的去向。网民调查,出现新的质疑,引发网络舆论。

第四阶段:传统媒体跟进,引发了社会民众更广泛的反应。

第五阶段: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慈善事业整体遭遇严重的信任危机。

二、事件分析——网络媒体在舆论引导上的利与弊 利:

互联网的及时、互动、海量的特点,解决了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上的时间、空间的限制,从技术上赋予了公民公开表达的权力,从而使公民有了表达意见的平台,能引发舆论。 武汉大学教授沈阳对此事发表了意见:

天涯在此次事件中充当了人肉搜索大本营,信息公开的发源地,网友娱乐的公开舞台。而微博则提供了一个信息快速扩散,形成事件引力的急速传播平台。微博在汇聚意见领袖的观点的同时,也给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提供了一个发声的话筒。因此微博起到了挖掘机和发大器的作用。

在互联网平台上,每个人都有表达意见的机会,网民可以提出质疑,进而对公共人物进行监督。在此事件中,对于郭美美及红十字会的质疑,引发舆论浪潮,继而引起社会对红十字会的关注与调查,这是网络舆论的积极一面。 弊:

互联网上网民众多,良莠不齐;进入互联网的门槛很低,传播迅速,信息真伪难辨。 互联网上的谣言泛滥、侵犯隐私、群体极化成为网络媒体舆论引导的阻力。

1、从郭美美事件扩散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人肉搜索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人肉搜索”,借助全体网民的力量,固然可以让恶人无处逃遁,但也常常伤及无辜,更有甚者会触及法律底线。

事件中,网民对郭美美的网络搜索及各种调查,无疑是一种人肉搜索,后来网民对其进行语言攻击,引发一场网络暴力。

中国特色的网络“人肉搜索”是中国公权力不彰的一种网络代偿现象。如有过当行为自有现行法律去规范。有些人无视公权力不彰之现 实而紧盯“人肉搜索”的负面作用,无疑是作恶者的帮凶。

2、在郭美美事件中,网友的不少猜测后来都被证伪,网络成为谣言的集散地。

3、郭美美事件后被证实秦火火、“立二拆四”等是幕后推手。网络推手,又名网络推客,网络策划师,懂得网络推广并能应用的人。推广的对象包括企业,产品和人。

目前国内网络推手已经逐渐走向组织规模化,不少网络推广团队公开声称承接以下项目:“歌手艺人网络上全面推广、为个人博客网提高流量、为歌手或企业或个人代笔写作(职业枪手)、事件的炒作与宣传”。

郭庆光认为,由于此行业没有形成成熟的行业伦理规范,为吸引眼球、追求商业或其他利益而进行恶性炒作,便成了一种流行的手段,这非常令人担忧。“提供信息的行业和从业人员都在处于无规则的情况下,导致不明真相的网民做出错误的反应和判断,这并不是非常健康的一种现象。”

此事件后,公民对红十字会的信任急剧下降。8月份,全国各地媒体纷纷报道,红十字会捐款数目急剧减少,深圳媒体更是报道“郭美美”事件之后,深圳红十字会收到的社会捐款几乎为“0”;同时全国各地都有报道红十字血液中心遭遇“血荒”,由红十字会负责的社会献血活动遭到冷遇。

三、事件启示——加强网络监管

1、网络舆论是反映社情民意的公共舆论空间,它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有利于

促进网络道德建设和网络文化建设。

其积极方面体现在:一是网络舆论开辟了民众诉求的新通道。民意反映的集约性、普遍性、可视性在网络舆论得到最为显明的反应。

二是网络舆论成为了社会监督的新手段。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来没有像网络舆论这样明显。

三是网络舆论拓展了把握民意的新途径。对于以往依靠传统方式了解群众利益表达与诉求的政府部门而言,网络实现了官与民的“零距离”接触,建立了一种崭新的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

2、网络舆论又会引发情绪型网络舆论蔓延、网络假新闻混淆是非、网络舆论\"话语权\"被少数人垄断等消极的社会效应。

其消极方面体现在:一是情绪性发泄比较明显。网络开放性、虚拟性的技术特性则给情绪性舆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传播空间,于是得以在网络中大量传播。 二是虚假性信息比较突出。网络虚假信息丧失了网络舆论应有的信息功能,使公众难以辨别周围世界,容易引发社会动荡,不利于社会和谐。 三是随意性言论比较普遍。网络的匿名性及隐藏性使网民对于他人的随意攻击和谩骂成为一种可能,这种攻击都是以骂人和损人为主,而不是以探讨问题、研究问题的心态来写文章,多是极端的人身污蔑与攻击,随意性特征最为明显。

3、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和管理,加强网络监管,必须坚持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大做强重点网站及论坛、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快速反应的舆论引导机制、不断提高网民的责任意识。

四、总结

1、互联网在舆论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出舆论的新特点:自发性、鲜明的指向性以及诉求的直接明确。

2、网络舆论是公共意见的表达,但是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和外在客观条件的限制,舆论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是正确的。

3、作为网民,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是网络推手,因为我们所说的每一件事,每一个字,都有可能被转发、被评论,所以,我们要为自己所说的每句话负责任,遵守网络规范,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志伟.从媒介生产看传统媒体对网络舆论的建构与重塑——以“被就业”事件为个案研究[J].新闻世界,2010(8).[2]李良荣.新闻学概论(第五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3]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4]陈墨BJ.网络推手[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86895.htm?fr=aladdin,2014-5-20

第14篇:从“郭美美”事件看中国的慈善立法

从“郭美美”事件看中国的慈善立法

摘 要:慈善事业作为彰显中华民族互助互济美好品德的一项重要事业,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和保障,但是中国目前的慈善立法存在诸多缺失和不足,\"郭美美事件\"的爆发更是使这些缺陷暴露无疑,本文对弥补这些不足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郭美美事件 慈善立法 制度缺陷 立法完善

一、\"郭美美\"事件起因及影响

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位名为\"郭美美baby\"的20岁女孩开始上传一些奢华用品和名贵跑车照片,并配以文字记录奢侈生活,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此番炫富之举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更是引起了民众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质疑。\"郭美美\"事件对慈善事业的冲击在随后的几个月里突显出来,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等发生后,社会捐款数以及慈善组织捐赠数额均出现锐减。今年6月,全国社会捐款为10.2亿元,7月份则降至5亿元,降幅超过50%。其实,这样的数据并不意外,此前,全国多地慈善组织纷纷喊冤,声称接受捐赠数锐减,甚至出现零捐赠。郭美美等事件,还连累无偿献血等救命的公益事业遭受冲击。并不是中国人更缺少善心,影响慈善事业井喷式发展的,显然也不是一个郭美美,而是慈善捐赠免税、慈善事业公开透明、慈善组织监管等一系列制度的缺失。这些因素此前一直存在,郭美美事件等的发生,只不过使其中一类慈善组织的问题充分暴露出来,让人们更多关注慈善去行政化等之前忽略的问题,把目光转向慈善环境的培育、慈善制度的建设。

二、我国慈善制度现状和缺陷

中华民族素有积德行善、扶危济困、乐善好施、同情弱者、济世为怀的传统美德。慈善事业在我国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作为一项事业正在当代中国逐步发展起来,并在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发挥着独特的作用。1994年,我国第一家综合性的慈善组织--中华慈善总会在北京成立。随后,各地慈善组织迅速发展,成为我国民间组织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与此同时,围绕慈善事业的政策和法律制度建设也逐步展开。2003年3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赢利性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这一切显示中国的慈善事业正在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但是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慈善事业立法仍不能满足当前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甚至一些相关制度的设立已经成为了制约中国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樊篱。

首先,从慈善法律体系来看,现行的慈善领域的法律体系存在法律位阶的缺失。理想的法律体系应该是结构严密的,在宪法的统慑下,各法律部门内要形成一个由基本法律到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实施细则的严密的结构体系。而我国现行的慈善领域的法律体系,则是由宪法直接到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没有一部基础性法律衔接。因此,在合理安排宪法规定与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管理、立法逻辑与监管逻辑上无法实现。

其次,从法律的调整对象上来看,现有的与慈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于其立法背景的特殊性和适用范围的局限性,已不能适应当前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了。法律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滞后性,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其要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也在发生变化,此时法律相对于社会发展的滞后性就会越来越明显。以《公益事业捐赠法》为例,其一直是具有代表意义的与慈善相关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担任着中国慈善领域基础性法律的角色,但由于其特殊的立法背景,已不能满足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了。《公益事业捐赠法》颁布于1998年,立法之时,中国的公益慈善捐赠主要来自于海外华侨,他们在捐赠时通常要求要有保证所捐款物合理使用的规则,所以在制定《公益事业捐赠法》时,主要考虑解决捐赠环节的问题,确定捐赠者与受赠者之间的关系。现在,中国慈善领域的社会现实已远远不同于《公益事业捐赠法》立法之时了,慈善组织数量增加迅速,政府的职能发生了转变,社会结构也在快速转型,《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相关规定已远远落后于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了。

第三,从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来看,现行的与慈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冲突表现在特别法与行政法规之间、行政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这些冲突与矛盾严重影响了法律的适用。如在我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一条中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的回报\",这条关于\"合理回报\"的规定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第二十一条中\"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的规定是存在冲突的。

第四,从制度体系与配套措施来看,现行的慈善法律存在制度缺失、错位和配套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现行的有关慈善组织的法律制度,仅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缺少有关慈善组织的基本规定,如没有关于慈善组织的基本权利义务、主体资格认定、财产问题等方面的相关规范;缺乏对慈善组织的扶持鼓励政策;没有有效的法律规制募捐活动的主体、程序、监管和财物的使用;没有有关慈善信托、志愿者活动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等等。而已设立的制度,如双重管理制度登记许可制度、限制竞争制度等等,已成为了限制慈善组织、慈善事业发展的障碍,有关慈善监管的制度也因缺乏可操作性而亟待改革。同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各种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也因为没有相关的配套措施而难以落实。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现行的慈善法律关系混乱,造成了法律适用的困难,浪费了法律资源,降低了法律绩效。

三、我国慈善事业立法的完善建议

首先,制定专门的慈善事业法,立法中应突出慈善机构。慈善机构是慈善事业的主体,确立其独立的法人地位,明确其性质和运行规则,有助于慈善事业的独立发展。在如今国家立法滞后的情况下,地方立法可以先行,通过地方性法规规范慈善机构的运行,有利于当地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二,取消慈善机构需要有主管单位的明确规定,否则,难以维护慈善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也难以让慈善机构在自律的条件下良性发展。没有大量自立、自强的慈善机构,就不可能有发达的慈善事业。

第三,明确政府和慈善机构的关系。政府是规制者,提供运行的依据和标准;政府是监督者,监督慈善机构是否依法运行,从而保持它的良性运转;政府是支持者,支持包括对慈善机构采取的优惠政策,对在慈善事业中有贡献的人或机构的褒奖。另外,在我国慈善事业没有发展成熟的条件下,政府还扮演着协调者的角色,保障慈善事业稳定有序发展。

第四,强化处罚机制,对慈善事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加处罚,特别是防止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借慈善之名行逃税之实。慈善立法还应该禁止无序的慈善活动,即并非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以募捐或举办慈善活动,它必须纳入正常有序的慈善活动并通过合法的慈善机构来进行。

另外,社会保障立法和慈善事业的立法步伐都应该加快,所有的社会保障都应从长期的、试验性的状态转为定型和稳定的阶段。如果在社会救治法还不太成熟的条件下,我们可以尝试通过法规、政策等方式来进行规范立法,让慈善事业立法先行出台。

参考文献:

[1]顾建健等著.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管理一一中国和加拿大比较研究[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杨团、葛道顺主编.和谐社会与慈善事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

[3]熊小四.中美慈善事业比较分析[J].法制与社会,2O08,(34);

[4]韦?t.中国慈善基金会:法人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58-69;

[5]王云斌.建构慈善事业法律体系[J].社会福利,2010,(6);

作者简介:王雪良,上海大学法学院2009级法律硕士。

第15篇:“郭美美”事件反映社会缺乏独立创新性

“郭美美”事件反映社会缺乏独立创新性

8月3日深夜,北京警方证实,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赌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此外,郭美美的“干爹”、深圳富商王军也已于7月24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新浪网8月4日)

自从郭美美被刑拘后,关于此人的报道持续升温,郭美美曾经因在微博炫富牵连红十字会而“一炮走红”,直到今天锒铛入狱,炫富、虚荣、干爹等标签一直跟随着她。开始郭美美微博炫富,年纪轻轻就拥有豪车引来网友质疑,后来揪出背后的“干爹”,之后郭美美一直未在大众眼中消失,网民的心态由质疑变成了纯粹的看热闹,不在愤愤不平,渐渐接受了这样一种人的存在,变成了看客。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虚荣、炫富的人岂止郭美美一个,目前网络新生的词语“绿茶婊”、“外围女”正是这种炫富拜金,靠着出卖肉体上位的女青年越来越多反映,但是这些女青年也大部分存在于模特界、时尚影视界等。她们凭着自己靓丽的外表,姣好的身材靠出卖自己,而不是辛勤的劳动获得金钱,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似乎与老百姓没有多大的关系。

但是,我们再看看当下社会的择偶观,女性找对象的前提是对方必须有车有房,不然再好的人也不会考虑,所以就催生出了一大批“剩女”,还有媒体上不断爆出的穷小伙因为没房而引发的悲剧。而那些没钱的人被称为“屌丝”,有钱的就是高富帅,富二代,白富美.....这些事件无以不说明了当前社会人们想不劳而获的思想,希望能够求得安稳,而不愿意自我奋斗。一些类似于郭美美的女青年,拿着出卖自己获得钱尽情炫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有社会上大部分的女性择偶,不是把对方是否适合自己,对方人品如何等作为首要考虑条件,而是把对方的家庭条件作为前提,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这些女青年们严重依赖他人生活,对于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是靠自己的拼搏获得,而是希望一劳永逸,靠嫁个有钱的老公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而什么这些青年不想去拼搏?很多人会说这个社会靠自己奋斗太难了,存在这样的心态恰恰是社会缺乏独立创新意识的体现,现在的青年一代都是80、90后,他们从小没吃过什么苦,独立自主艰苦创业这种事首先就被他们的畏难情绪击倒了。而大环境下的求稳思维,扼杀了很多人的独立创新能力,创业对于任何人而言都是艰难的,关键看有没有人去挑战它,对于女性,我们的价值观目前还停留在“贤妻良母”,“干得好不如嫁的好”这样的标准上,媒体上没有人去积极报道那些独立、坚强、靠着自己的能力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发挥自己价值的女性。而对于男性的衡量标准是看有没有个好的家庭,钱多钱少。而不是看他的素质高低、品行如何,能力怎样等。在这种价值观下,产生的就是不劳而获的思想,而存在这样思想的社会,是很难有创新和突破的,显然是不利于推进社会文明进程的。

因此,更要呼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只有正确的价值观成为主流,社会才能不断前进。目前,中央提出精简公务人员的编制,鼓励大学生创业,扶持小微企业等做法,都是激发社会独立创新的有力手段,而媒体和大众在看待郭美美这样的事件时,不能仅仅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而应该在批评的同时亮出自己的观点,引导大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谁制造了郭美美?

2014年8月7日 15:47 最近,能从昆山爆炸事件和鲁甸地震抢走注意力的新闻不多。郭美美被抓算一个。 郭美美红了一段时间了。她的一次炫富将中国一个姓红的最大慈善机构被黑得半死。

击败郭美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8月4日,在警力如此紧张的情况下,我公安人员经过缜密侦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集中宝贵的主流媒体资源,合成万钧神力,在将郭美美绳之以法之余,也完成了对其身世的彻底起底。 一夜爆红的郭美美没有花容月貌,出生于单身家庭,其母郭登峰自称炒股发家,但提供的证据却被网友批得千疮百孔,且其干爹和亲爹都长期谜云笼罩,出名的方式也没有太多技术含量:导火索是傍上备受公众猜疑的公立慈善代表中国红十字会,然后就是靠真假难辨的名包、价值不菲的名车还有纸醉金迷的生活,直击公众情感的痛点,加上幕后网络水军的助推,瞬间爆红,以至于卖身的价格飙升至十万以上,堪比秦淮八艳——区别是,不仅没人家才艺双全,选男人的格调更是天上地下,郭美美只是赤裸裸地卖身,还好赌。 不可否认,郭美美被一定程度上当成了公众发泄对慈善黑幕及公权腐败的符号,但据此包装成正义的侠女则显得无比牵强。

生于1991年的郭美美在央视发布万众瞩目的忏悔录时,除了剖析自身的堕落,也展示了堕落的诱因,而后者更值得关注和警醒。

其母郭登峰无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游走于社会底层,缺乏显赫身世和求生技能,郭登峰改变命运的方式不是她说的炒股,而是傍男人,在遇人不淑和年长色衰后,将希望寄托在郭美美身上。本身缺少父爱和良好家教的郭美美,在如此家庭熏陶下,加上学校教育自身的缺失,不虚荣炫富才是怪事。这说明一个完整的家和父母的爱对孩子的成长有多么重要。可惜,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中国,父母一旦离异往往反目成仇,孩子成为惩罚对方的工具,导致很多单亲家庭的孩子最终变得冷漠甚至堕落。

走向社会的郭美美在虚荣心的驱使下,必然对蔓延的成功学和物质主义充满热忱,捷径是身体换富贵,投下干爹的怀抱,甚至卖身,靠得到的丰厚物质回报来证明自身的价值,并靠着一次意外事件被一夜爆红,悲剧是,出名只是转化成了提高卖身价格和开设赌局的筹码。

不容忽视的是,围绕郭美美不乏批评的建设性意见,但也充斥着许多追捧的喧嚣。出于发行量、点击率的考量,不少媒体充当了审丑狂潮的助推神器,高明点的,为郭美美披上了一层反慈善黑幕、反病态体制的外衣。郭美美无形中被这样的浪潮激励,不断对自己的欲望号列车提速,直到驶向地狱。

走过了自己的红与黑的旅程,等待郭美美的是法律的严惩和想必不短的铁窗生涯。但被黑的红十字会却无法因此完成彻底的自我救赎。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运行公开、接受监督都更为紧迫和重要。背后的公权力全面深化改革、加大反腐力度则是关键前提。

或许,相较于前段时间因强奸入狱的李公子,郭美美证明干女儿比恶少爷厚道些:她只坑别人的爹,少爷们却坑亲爹。如今,美美的干爹王军已被刑拘,更多的干爹们和亲爹们会不会由此敲响警钟,将下半身的欲望真正装到上半身的笼子里,多些深切的反省,多些价值的重建,为拼爹流行的年代涂抹更多温暖的光芒,给年轻人创造更多体面奋斗的可能?

而长期消费她的各色人等、诸多媒体在分享最后的郭美美资讯大餐后,会寻找下一个猎物,还是从此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为孩子们找寻真正值得追捧的榜样——最大的九零后已经24岁了,还有更多的零零后、一零后在睁大眼睛,充满渴望地注视着这个他们注定要踏入的世界,等待未更多良知和善意的牵引。 在郭美美冲击波尚在高潮,媒体又传来这样的新闻:大三学生房某为实现梦想来京进了音乐、演艺圈,却发现身边有些嫩模在从事陪吃、陪睡的行业,于是他和同学、朋友等3人冒充“警察抓嫖”,收取两名女子的“罚款”28万元。

这说明:郭美美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当下一个关键命题是:如何防止一个郭美美倒下去,更多的郭美美站起来。从这个角度,每一个当代公民当从我做起,责无旁贷——或许,九零后还没有能力改变世界,但要努力给他们创造一种可能——不被世界的阴霾改变。

第16篇:从郭美美事件谈组织公关危机管理

从郭美美事件谈组织公关危机管理

摘要:中国红十字总会7月1日发表声明,暂停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一切活动。这一举措显然已经有些迟了……而近期举行的一些公益活动,纷纷在醒目位置郑重声明:“本次活动与中国红十字会无关,请放心捐赠!”红十字会所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形象跌至谷底,声誉更是降至冰点,中国商业电讯认为,在此次郭美美事件中,红十字会的危机公关完全可以用失败来形容。

关键字:组织 公关危机 媒体 红十字会 公共事件

事件回顾: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用户“郭美美Baby”备受网友关注,这个自爆“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而认证身份却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网友对其真实身份也猜测万分,更有网友认为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由此引发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热议。

6月21日早上,新浪微博上出现了一个名为“郭长江RC-”的未认证微博与“郭美美”互相关注。其发布三条的微博,发布不到两个小时,就引来了诸多网友的口水,不少网友认为这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微博。有些网友还在讽刺道,“唾沫淹死人啊,您闺女太高调了。”

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而致歉。

6月29日,天涯、猫扑相继删除原始爆料郭美美炫富事件的帖子。而北京警方也对郭美美事件正式立案,通报结果为郭美美及其母亲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其认证的“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属自行杜撰。

警方最终通报似乎将郭美美事件与中国红十字会彻底撇清关系,然而舆论浪潮早已一发不可收拾,红十字会深陷信誉危机。

中国红十字会应对措施:针对新浪微博网友“@郭美美baby”炫富事件,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官方网站发出声明,以下为声明全文: 一名为“郭美美baby”的网友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网络炫耀其奢华的生活方式,引发网友热议甚至炒作。我会对有关信息调查、核实后,特作如下说明:

一、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二、为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我国《红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红十字”的标志与名称。我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我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达到对个人进行炒作的行为方式,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

最后,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红十字事业的支持,希望继续对红十字会工作进行监督。

郭美美事件曝光之初,中国红十字会并非没有积极补救的机会。但他们却在第一时间声称没有“红十字商会”机构,更没有“郭美美”其人;随着事件不断发酵,诸多难以撇清关系的蛛丝马迹接连浮出水面,此时再声明暂停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活动,已难以自圆其说,反而给公众造成一种前后矛盾自打耳光的感觉。

与很多企业奉行“鸵鸟政策”相比,此次当事各方的主动发表声明的危机公关应对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但是声明并没有平息舆论反而引发更多指责,央视新闻频道《24小时》主持人的评论一针见血:红十字会不仅要声明,更要证明。而“郭美美事件”并非个例,从最近热议的“中国生乳标国标被指偏低”、“蓝月亮洗衣液被指含致癌物”、“京沪高铁被指速度造假”等公关危机事件来看,当事方往往都选择发布声明进行释疑,但是收效甚微。

案例分析:最应具有爱心的红十字会,变成挥霍奢侈的邪恶代表。

此次中国红十字会的信誉危机并非偶然,郭美美无疑只是一条导火索,引爆长期积累的潜伏因子。红十字会作为公益组织,财务信息却从来讳莫如深。公众捐款捐物献爱心,却永远不知道自己的一份爱心沦落何处。可以说,此次中国红十字会信誉危机,是其长期不透明管理与内外信息渠道封闭造成的,更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公益组织体制进行公众拷问。

从危机传播来看,微博,无疑成为本次事件的最核心媒介。全媒体背景下,微博等SNS平台已承担起社会责任型媒体角色,因而,企业或行业组织更应当注重网络形象的塑造,一方面懂得运用微博推广自身良好形象;另一方面,要实时把握网络舆情走向,防范危机于微博传播之始。

第17篇: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报告

西华师范大学

环境健康学概论

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报告

环境工程201410540638罗鑫 2016/11/15

2016太湖垃圾污染事件调查报告

一,调查时间: 时间2016/11/15 二,调查方法: 1,网上查询资料

2,翻阅旧报纸和新闻的跟踪报道 三,调查背景

在环境污染如此严重的时代下,关注我国的环境是我们每个环保人的责任,七月的太湖垃圾清倾倒事件,是商家为了盈利,用我们的环境和健康为代价的行为。必须予以重要关注! 此时即有关于环境健康,有关于我们的日常健康,所以决定以此调查!

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大力发展,尤其以沿海地区为代表.但是伴随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也成为了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原来越多的人生一些奇怪的病却不明原因.我国继大污染源成为了人们生活与健康的最大威胁,其中我们最离不开的水污染,大气污染为代表.我们就以水污染---2016太湖流域垃圾污染事件作一个调查报告

太湖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南缘,古称震泽、具区,又名五湖、笠泽,是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界北纬30°55\'40\"~31°32\'58\"和东经119°52\'32\"~120°36\'10\"之间,横跨江、浙两省,北临无锡,南濒湖州,西依宜兴,东近苏州。太湖湖泊面积2427.8平方公里,水域面积为2338.1平方公里,湖岸线全长393.2公里。其西和西南侧为丘陵山地,东侧以平原及水网为主。 太湖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湿润,属季风气候。太湖河港纵横,河口众多,有主要进出河流50余条 四,事件描述

7月1日,8艘装载垃圾的船只从上海行驶至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码头停靠,欲将垃圾倾倒至戒毒所内废弃宕口堤岸。据调查,这些垃圾来自上海市嘉定区、长宁区,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少部分生活垃圾,由昆山市锦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转运。6月15日以来,该公司已陆续倾倒垃圾约2万余吨。目前,江苏省已完成倾倒垃圾清运处置工作。

8月24日,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包括“上海垃圾非法倾倒苏州太湖西山岛案”在内的两起环境污染案件挂牌督办。

9月5日,苏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建科科长张某决定逮捕。

9月9日,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韩某某决定逮捕。

据悉,该案涉案的上海6家码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中,有4人被苏州警方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有6人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五,产生的原因 1,灰色产业链

新京报记者调查得知,大城市垃圾处理的难题,在一些人眼里却成了“商机”。有人专门做起了“垃圾生意”,并因之形成了一条灰色的产业链。从垃圾收集开始,转运、装卸、受纳等,几乎每个环节都有人受益。城市垃圾经过各种渠道进入到惠宾码头,惠宾码头会通过中间人寻找上海周边的接纳地,依附码头的船老大负责运输,接纳人负责当地卸货处理。

一位知情者介绍,上海一些负责垃圾处理的机构,对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它们自身消纳垃圾的能力有限,有人帮助将垃圾运出,“何乐而不为呢?” 2,悬殊的价格差

上海垃圾跨省偷运的背后,是两地处理垃圾的悬殊成本差。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总工程师唐家富曾算了一笔账:如黄浦区运送一吨垃圾到老港,需要先将这些垃圾进行收集后运送至中转站,这笔费用为132元/吨;经中转站压缩后运至码头,费用为65元/吨;水运的费用为210元/吨;再加上50元/吨的环境补偿费用,总共高达400多元。

将垃圾从上海运出所需费用则低很多。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如果只是运到上海周边的苏、锡、常等地区,每吨花费200元都不到。

这位曾经参与过上海垃圾生意的知情者介绍,上海的建筑垃圾较为吃香,一来外地修路、填坑时也需要;而上海本地因处理能力饱和,急切希望将垃圾出手,中间人可以“两头吃”,其间有利可图。

六,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太湖垃圾主要为城市垃圾,城市垃圾是城市中固体废物的混合体,包括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的数量,性质及其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差异很大,应统一管理,根据不同情况由各工厂直接或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放置于划定的地区。建筑垃圾一般为无污染固体,可用填埋法处理。生活垃圾是人们在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渣,种类繁多,包括有机物与无机物,应进行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 城市垃圾处理不当会带来以下危害;

(1)垃圾露天堆放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严重污染了大气和城市的生活环境。

(2)严重污染水体。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腐败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形成有机物质,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三为一体的污染源,雨水淋入产生的渗滤液必然会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3)生物性污染。垃圾中有许多致病微生物,同时垃圾往往是蚊、蝇、蟑螂和老鼠的孳生地,这些必然危害着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4)侵占大量土地。据初步调查,2003年全国668座城市中已有2/3被垃圾带所包围全国垃圾存占地累计80万亩。

(5)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随着城市中有机物含量的提高和由露天分散堆放变为集中堆存,只采用简单覆盖易造成产生甲烷气体的厌氧环境,易燃易爆。 城市垃圾如不妥善处理不仅会影响当地的环境和卫生,不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还会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并且还让有效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七,治理与建议

对于太湖垃圾的治理:

1,52艘船云集太湖西山戒毒所宕口码头,经过3天4夜的紧急抢运,将上海偷倒太湖西山岛的1.2万吨垃圾已全部清空。搬走了污浊的垃圾山,垃圾的臭味荡然无存,太湖畔天青云轻,风吹过宕口,带来湖水清凉的气息。此次过程中苏州紧急调运清拖垃圾的52艘船只、9台挖掘机、11辆大型自卸车,完成垃圾清运任务后全部撤离太湖西山岛。

2,覆绿施工队伍,紧急进场,对其进行覆土。其次,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当地的生态恢复。 江苏省省地调院土地污染防治中心,19日将派遣工作组赴太湖西山岛监测水土污染情况,给当地生态恢复提供技术支持。 那么,如何治理污染?

据专家介绍,一是把污染物固定在土壤中,通过添加钝化材料将重金属固定住,阻止污染转移。二是将污染物提取走。通过种植超富集植物,大量吸收有害物质。如栽种柳树可使原来受污染耕地土壤中的镉含量显著降低。三是淋洗,将被污染的土挖出后,通过淋洗液去除污染物,但该方法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当然,目前还有一些其他修复技术,需要根据实际污染场地情况,综合选择修复技术。国外不少企业跨国投资建厂要对场地进行评估,走的时候说“我把干净场地交还给你们了”,这是因为国外有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事实上,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力度空前,近期出台的《土十条》等相关政策,都明确了“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主体。目前,民众参与监督环境污染的意识越来越强,也将倒逼企业对环境负责。 对城市垃圾的处理方法:

第18篇:产品质量事件调查报告

产品质量事件调查报告

产品质量事件调查报告1

一、事故概述

xx年6月26日,墨西哥客户委托专业检验人员对我司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现对客户抽检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综述如下:

1、RA1990批状态,*914*2438型号铝板产品,长度尺寸边最大可达12mm,报废量大;

2、RA1989批1100F *914*2438型号铝板产品,板面极脏且有明道压坑;

3、型号铝板产品板面很多泪痕印、亮辊印(支撑辊印痕);

4、型号铝板产品板面汽油印痕矫直辊印痕、麻面明显;

5、型号铝板产品垛板不齐,边部出折印。

二、原因分析

1、综述以上产品质量问题,全部是明显已见的低级质量问题,尽管在质量管理规定上已经三令五申,要求有自检、复检、专检、包装前必捡,但由于质量管理松懈,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生产,是发生此次产品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

2、部分主操或班长、质检人员没有经过必要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是发生以上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应对措施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错误,生产部在xx年6月27日下午召开了中层干部及车间管理人员质量分析报告会,大家都发表了意见,汇总如下:

1、强化在制品过程检验,不接受不良、不制造不良、不传递不良,严把成品终检关。各生产工序严格按照首料必检,中间抽检,尾料必检的原则;以各工序主操、班长自检为主,为本工序的第一责任人;下道工序主操或班长复

检为主,为本工序的第一责任人;各车间质检员及车间主任抽检为辅,为第二责任人;成品包装前质检员必须进行专检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2、经检验合格后由质检员加盖产品合格章后,方可入库;凡不盖章入库者,本班班长或组长为产品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仓库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凡盖章入库质量不合格者,质检员为不合格产品的第一责任人,班长或组长为不合格产品的第二责任人;属批量事故的,车间主任负连带责任;属重大质量事故的,生产部负连带责任。

3、生产部要求各车间、各部门重新审核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质量管理检验规程,对职工加强培训,对需要注意的事项定期进行培训(每月一次),争取做到人人懂工艺,人人懂检验,人人懂规矩,只有这样全员参与,才是最终减少质量问题的最好办法。

四、事故总结

此次产品质量事故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是远远不能弥补的,同时也反映了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主操、班长、质检人员质量意识淡薄、麻痹大意、质量检验经验不足等因素给公司造成了名誉上和经济上不可挽回的的损失,在以后的质量管理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吸取本次产品质量事故的沉痛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责任心,提高产品质量意识,争取将公司的质量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杜绝类似产品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河南鑫泰铝业有限公司

生产部

产品质量事件调查报告2 问题描述:

%月%日检验员通过对%线上生产的%100台成品表进行拆开检查,发现有4台红色电池线在同一处( 23 ㎝处)有破损现象。

随后在库存成品表中抽出48台,发现有4台不合格。

原因分析:

1、直接分析:最右边的红色电池引出线可以在表内有一定范围的晃动。当电池线被夹到与视窗连接的右侧卡槽里时,经过多次实验频繁的开盖关盖后电池线外表会被拉损,并最终导致电池线被拉断。

2、具体分析:任何产品质量问题都会由以下几方面造成:

(因果图不能上传):(

针对此不合格现象,我们分析如下:

人:根据线长描述,从盖视窗到最后制成成品,总共还需固定主板螺钉、机电转换、点胶、盖上盒、固定上盒、上堵头、贴标志、成品检验、包装共10到11人(点胶位置加人),并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均有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

机:从盖视窗到最后做成成品只有在上螺钉这个工位使用电批。其余均为人为操作。 料:此电池引出线为线槽电线中最右侧,且引出朝向为正右方引出。材质为普通电线,用手将其弯曲180度12次后,就会形成白色的老化痕迹。说明%采用的电池引出线老化比较严重。

法:整条生产线没有工位卡。其工艺要求均为口头描述,并通过实际操作掌握。

环:生产任务从11月6日开始增加,造成人员的疲劳度增加。并此不合格不受任何自然环境影响。

测:在电线断裂情况下,通过插卡可以检出。在电线压损情况下,无法检出。必须通过拆上盒才能检出。

综合上所述:如果不对电池线进行固定,电池线被压断的隐患还是始终存在。 纠正措施:

1、要防止电池线向右滑动卡入活动轴内,在翻盖的过程中被压伤、压断的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必须限制在下盒中电源线的长度,并防止线向右弯曲。

因此,我们通过3次实验确定补救工艺:在合盖的情况下,将电池线从电池盒的引线孔处斜向左拉直,并错齿固定在透视窗锯齿槽中部,用502固定,其余工艺全部不变。

2、对准备出库的%台表和库存的表按照补救工艺进行全部返工处理。

预防措施:

1、要求供应商%提供电池盒引出线朝左引出,并要求供应商提供该电池线的技

术要求,并依此来判断该电池线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检验员在以后的检验过程中增添对电线的检验。

2、在没有新电池盒的时间里,采用补救工艺生产。

3、新电池盒到后,在工艺里增添“点502胶固定电池线”的工艺。下一道工艺要求对压线的情况进行交接检。

4、要求%生产线制订详细的工位卡并积极培训,确保工艺要求的有据可循。

5、设立巡检人员,制订巡检规范,以检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工艺以及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

6、通过对成品表的返修,我们发现成品表的不合格率为:%。因此,我们可以最终判定已发出的%台产品不合格率为%。其不合格品数总计应为%台。 已发出的37520台成品均为%项目,发往地区如下:

序号 客户 数量 预计不合格品数 占整个分布的百分率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汇总 % % 100%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必须对前四个地区采取措施:

1、积极回款。

2、要求技支人员掌握补救工艺,并准备好材料,随时准备就地服务。

3、查看%项目合同,是否与质量协议,如果有,查看要求的AQL值或质量水平,当客户发现的不合格率一旦接近,则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如果没有要求可以采取两种措施:

a、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装表前开关盖20次,强行确认不合格产品并立即更换。

b、让不合格自然发生。在等待不合格品暴露的同时,加强技支人员与客户的联系和回访,保证对客户掌握的我方产品质量信息的及时预知,以及及时处理暴露的不合格品。

c、在技术培训的过程中要求翻盖的动作轻缓,不野蛮翻盖。

总结:

此次事件为产品质量事故。对我公司的影响尽管暂时无法准确估计,但可以肯定是后果非常严重。我们总结其中教训,有以下几条:

1、预警慢:此次事故最早是在11月1日发现,一台成品插卡无反应后在拆盖后发现电池引出线被压坏。而在随后15天生产过程中没有发现一台电池线被压断的不合格品。尽管此事故不能够由检验员依据检验标准查出,但为达到对产品质量的控制,我们希望今后采取如下措施:成品检验须对每天开线后的前100台成品进行全检。一旦发现同样的不合格品达到4台,立即报告品保部经理,由品保部经理在得到总工批准的情况下行使停线权。

2、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证据不足,将造成我们缺乏对产品质量隐患的识别。因此希望所有基表供应商提供使用电池线的技术要求,并且与所有供应商都签署质量协议并要求其提供质量保证证据。

3、需要高度重视工艺人员和检验人员的作用:此次事故如果有工艺人员确认工艺以及检验员的巡视检查(检查生产人员是否按照工艺要求生产,以及是否遵守生产纪律),将更早的发现此事故的隐患。

4、产品的价值=产品的利润—不合格品的损失。因此在利润一定的情况下,提高公

司的产品价值必须减少不合格品的损失。此次事故就给公司全体员工敲了一次警钟:必须提高质量意识。

最后,在此次事故处理过程中,我们也表现出了公司的潜力。%***生产线员工以及公司其他所有部门人员更是利用周末加班加点进行返修,则更加表明领导层的凝聚力和全体员工对企业的忠诚。望我们客观的接受此次教训并从中吸取经验,使公司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具有更强的优势和综合实力。

第19篇:红十字会副会长郭美美事件三天毁掉红会一百年

红十字会副会长:郭美美事件三天毁掉红会一百年

11月5日上午9点,企业家论坛,数百名记者打开会议资料时发现,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的名字赫然在列。记者们一阵骚动。

下午3点,赵白鸽作为嘉宾出现在会场,并作了“慈善革命:都是‘郭美美’惹的祸?”的主题演讲。

发言没几分钟,赵白鸽就主动提及“郭美美事件”,并表态“要深刻地反思”。她回忆着红十字会作为“百年老店”的荣耀,同时也坚定表态,红十字会需要监督,需要改革。

一个月前,她还是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一个月后,她走进了正处于“风口浪尖”的红十字会。

赵白鸽的上任会给红十字会带来什么?红十字会该怎样走出“全民信任危机”?就相关问题,《中国经济周刊》对赵白鸽进行了专访。

“郭美美事件”的思考——

“三天毁掉一百年。”

提问的焦点仍然是“郭美美事件”,这也是赵白鸽在上任后必须要解决的首个问题。“一个有着107年历史的红十字会,怎么会在一个小姑娘郭美美的冲击下产生这么大的问题?我很震撼,也在深思。”赵白鸽说,红十字会百年历史的背后,是无穷的人道主义精神。“特别是最近十年,红十字会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上任后一直在看它的档案,很感动。但是一个都没有被证实的网络事件,却可以用三天就把你打得稀里哗啦的。”“所以我们必须要让社会了解红十字会,提高抗击风险的能力,否则一个观点掉下来,就把我们摧毁了,甚至撕碎了。”

了解首先从定性开始,赵白鸽不厌其烦地纠正每一个记者的提问,“红十字会不是慈善机构,而是人道组织。慈善讲的是非战争状态下给予的救济,人道指的是包括灾难、战争所引发的战争救援、救助和救护,范围更宽泛,这也是红十字会和一般的慈善组织不同的地方。”赵白鸽遗憾地表示,“红十字会的工作中,救灾及救援占据60%,社会捐助也就是慈善占据40%,大家都在盯着慈善,却不知道我们的救济工作。”

近年来,红十字会不仅完成了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国内救援工作,还参与了日本海啸地震、利比亚战乱等国际救援工作,赵白鸽认为,“我们在战争救援中的作用至今没有人可以代替。”但她也坦承,“我们在平时的社会捐赠中做得不好,所以遭到了挑战,这是我们要重点改革和加强的部分。”

回应“乱收费事件”——

“会费是合理的。”

“你们媒体很重要,一个‘大字报’就把我们的青少年运动项目搞停了,这种毁誉是很厉害的。”赵白鸽说。

前不久,“武汉、西安等多地中小学生被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并缴会费”的报道引发了轩然大波,西安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各级学校红十字会组织不得收取青少年运动项目的相关费用,已经收取的一律清退。

谈及此事,赵白鸽不停地叹息。“不了解就发表议论是可怕的,当然,我们应该让更多的媒体参与进来,了解我们的工作。”她介绍说,红十字青少年运动是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第三项,目的是培养青少年的责任意识,在美国、英国等都有专门的教育系统从事这项工作。

“孩子参加志愿者活动之后,照顾老人、献血等,就有一个记录,他上好的学校就比较容易,牛津、剑桥都会优先录取本国参与该项目的学生。”赵白鸽认为,最高5元的会费是合理的,因为“社会工作是有成本的”。

“信任危机说明了一个道理,公众的理解和信任是任何一个具有公益职能的机构赖以存在的基础,红十字会想要成功度过此次信任危机,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交流和沟通,让公众了解和理解红十字会的性质和工作,以服务公众和社会的心态,小心谨慎地在各种职能中转换角色。”赵白鸽认真总结道。

实现“公开、透明”——

“监督是关键。”

“可能你以后还会发现,红十字会又出事儿了,又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你会想,老赵都在吹牛呢!”赵白鸽发出爽朗的笑声,“可是我们的方向是对的,决心是有的,我们正在努力,总有一天能走出来的。”

8月2日,在“郭美美事件”风头正劲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微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正式上线,首次公布了红十字会接收的数十万笔青海玉树地震捐款情况,很多网民查询发现,捐款信息并不完整准确,捐款用途仍然没有说明,捐款总额和使用都缺乏第三方监管。

“在调研中我发现,红十字会每年接收几百万笔的捐款,最高的上千万,最低的几元钱,如何做到资金的来源和去路明晰,做到预算过程科学、执行过程公正、监督过程透明?”赵白鸽说,“这就需要我们对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控。”

她介绍说,目前,红十字会将资金管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政府投资,用于救助。“这部分钱国家的行政审计非常严格,这一块管得不错。”另一部分是社会捐赠。“既是重点又是难点。”

“社会上批评的不公开、不透明主要集中在社会捐赠上。”赵白鸽分析道,“首先,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向来实行定向的捐赠。第二,这个钱怎么用?必须要做到决策预算的科学性,不能乱分,保证执行过程的公正。第三,监督程序的透明,在审计后向捐赠人公布。”

在赵白鸽看来,实现公开、透明首先要解决内部管理的问题。“数以百万计的捐款来了以后,如果没有一个现代化的体系,你想要完全搞清楚是很难的,这就是信息化的重要性。”她筹划着建立一个“社会精英智囊团”,吸收包括新闻、金融、财政管理、项目管理等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来支持我们的信息化,实现我们的项目运作,扩充我们的队伍。”

归根结底,“实现公开透明的关键在于监督。”赵白鸽认为,主要通过四个环节,“第一,政府环节,审计署盯得很紧,尤其是在政府投资、财政拨款的部分。第二,党内监督、纪律检查,我们有纪检委,队伍里还有那么多的党员。第三,新闻监督,通过媒体曝光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虽然影响会不太好,但总比不知道的好。第四,群众监督,包括捐赠人本身,他捐钱了以后,就可以到受益者那儿去了解情况。”

理顺总会、分会关系——

“独立、监管。”

“一个莱温斯基就能把白宫的房顶都掀掉,是吧?”赵白鸽笑着说,“这说明,明确各个层级的职责,在平行和垂直方向都实行问责制度是多么的重要。”

长久以来,红十字会总会和地方分会之间保持着极其微妙的关系。基于历史原因,地方分会一直直属于各级地方政府,总会缺乏对分会的监管和统筹能力,一直是“各自为政”。但在公众心目中,总会和地方分会是一回事。

“我们要理顺红十字总会和地方分会之间的权责关系,毕竟在如此庞大又复杂的组织中,任何一个局部的失误和过错都会影响红十字这个品牌,并给红十字抹上污点。”赵白鸽表示,未来的方向是,地方分会仍然自行运作和筹钱,直属于各级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承担起问责的职能。”人事任用上,“比如干部是五个人还是十个人,我们是没有权力管的,但是资金的用途要有明确的去向查询。”

赵白鸽表示,“我们将来主要在项目管理和社会捐赠上,尤其是下发的这部分资金的管理上加强对地方分会的控制。你要用好了,如果乱用的话,我们肯定找你麻烦的。”

同时,赵白鸽也在推动红十字会总会的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发挥总会和直属单位的作用,与国家的事业单位改革结合起来,主要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

提及红十字会的“官方背景”,赵白鸽认为,“在新形势下应该建立起与政府更为广泛、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具体于红十字会而言,核心是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重新定位红十字会的性质,平衡公众预期和实际需求。”

在她看来,红十字会与政府之间既不是隶属,也不是对立。“这是国际的通行做法,像盖茨基金等,他们都和政府保持着很好的合作,可以从政府那里拿到很好的资源。”赵白鸽认为,红十字会是一个独立的人道组织,并不像外界想象的那样,“是依附于政府而存在的。”“我们与政府、企业、新闻媒体和公民都是合作伙伴关系,这一点很重要。”但她也坦承,“处于发育和成长中的社会组织更需要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

赵白鸽认为,想要彻底地改革,还是需要用法律来实现。“国家不是一直在筹措几个法律嘛,《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等。”

“一谈起红十字会,大家就觉得是垄断的、官方的、排他的,其实不是这样的。”赵白鸽说,“中国地域太广,工作太多了。我们不能搞垄断,也垄断不了。”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第20篇:中国红十字会社监委下月拟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

中国红十字会社监委下月拟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拟于5月中下旬,重新启动针对郭美美事件的调查,并邀请社会公众同步参与。调查将在芦山地震救灾后启动

昨天,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新闻发言人王永表示,目前,社监委内部已经对重查郭美美案达成初步共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也表示愿意配合这次调查。“现在大家的主要精力还是抗震救灾,待芦山地震灾后的紧急救援救灾基本完成后,红会社监委将启动针对郭美美案的重新调查。”

此前,王永曾以社监委委员身份,数次建议重查郭美美案,并向公众发布。他坦言,此次芦山地震后,第一时间进入灾区开展救援的中国红十字会,却不断遭受公众质疑,甚至遭受网民的谩骂,“让大家达成共识,是决定启动(郭美美事件)重新调查程序的一个主要原因”。

昨天,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官方先后针对三件公众质疑红会事件开展调查、循环公布调查结果。其中既包括子虚乌有的地方红会虚开救灾药品发票案,也包括“有图有真相”的红会工作人员开车中途甩下志愿者的事件。这种陷入质疑、调查和反驳漩涡的日子,从地震后第一天,就不断“重演”。将邀请公众和质疑网友参与调查

昨天上午,红会社监委官方微博以“委员声音”为题,建议重新调查郭美美案,帮助红会恢复名誉。除王永外,社监委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姝威也表示,社监会应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程序,并向公众解释清楚,否则红会的声誉很难恢复。

重查郭美美案,是否真能帮助中国红十字会恢复声誉和公信力?王永介绍,这次重新调查,社监委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将邀请社会公众,包括那些曾经关注或质疑红十字会的网友代表,参与调查过程,直接与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提出自己的问题。“我相信,这次调查的结果,会比较好”,王永说。

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是第三方独立监督机构,由16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和红会均无隶属关系,也不从红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郭美美事件调查报告
《郭美美事件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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