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年级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评价内容分教学常规(20%)、学生评教(10%)、教学成绩(70%)三部分进行。评价方法:
(1)教学常规(占20%)依据《喀什二中教学常规检查量化细则》评价
(2)学生评教(占10%)
每学期进行两次。计分方法:
①每班为一个计分单位,学生的打分区间为(80分——99分)。教师第一名为99分,该教师的原始分为N,其余教师的原始分为M,用(M/N)×100计算出其他教师的得分。 ②教两个班的从高到低计分比例分别为:60%、40%;每位教师每学段两次评教的平均分乘以10%即为学生评教的得分。
(3)教学成绩(占70%)(学生指考入名牌或者211大学的)
教师个人成绩评价,分文科教师和理科教师两大系列,分别取文科总分前50名和理科总分前280名的学生参与评价(参评学生),依据两次统考成绩计算入围学生名次积分 ①单科得分:依据两次统考成绩计算入围学生名次积分,分别进行单科排名,计算每位教师任教班级中,参评学生的单科成绩进入前20%(文单科前24名、理单科前56名)的学生名次积分与单科成绩进入前30%(文单科前36名、理单科前84名)的学生名次积分,两项积分之和,即为该项教师个人得分。教两个班的,从高到低计分,比例分别为60%,40%。
②双上线得分:计算每位教师任教班级中,参评学生的总分进入年级前20%(文总分前24名、理总分前56名)且单科成绩进入年级前20%(文单科前24名、理单科前56名)的学生名次积分,与参评学生的总分进入年级前30%(文总分前36名、理总分前84名)且单科成绩进入年级前30%(文单科前36名、理单科前84名)的学生名次积分,两项积分之和,即为该项教师个人得分。
①和②两项按6:4的比例计入教师个人教学成绩得分。全年级第一名教师得分为70分,其余教师的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某教师的原始得分)/(全年级第一名教师的原始分)]×70
2、班级协调组评价办法
班级教学成绩评价办法:依据两次统考成绩计算入围学生名次积分,文科和理科班级分系列,分别计算每班进入年级文(理)科参评学生总分前20%(文总分前24名、理总分前56名)的学生名次积分与进入年级总分前30%(文总分前36名、理总分前84名)的学生名次积分,两项积分之和,即为该班的所得分数。
3、学科教研组评价内容及办法
(1)教学常规(20分)、学生评教(10分),参照《喀什二中学科组考核方案》执行。
(2)教学成绩(70分)。
评价办法:依据两次统考成绩,文理分系列,分别计算参评学生的总分进入年级前20%(文总分前24名、理总分前56名)且学科成绩进入年级前20%(文单科前24名、理单科前56名)的学生名次积分,与参评学生的总分进入年级前30%(文总分前36名、理总分前84名)且学科成绩进入年级前30%(文单科前36名、理单科前84名)的学生名次积分,两项积分之和,即为该学科组成绩得分。第一名计70分,其余学科的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某学科组的原始得分)/(全年级第一名学科组的原始分)]×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