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初中与中洲卫生院健康卫生托管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为淳安县教育局主管的公办学校,为了不断适应和满足学生和教师的健康需求,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法规,现将学校卫生保健的管理权按有关程序托管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从2017 年9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止。
第二条托管办法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托管期内享有对卫生保健的管理权。
第三条托管内容
1、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卫生健康进行管理和监督。
2、一旦出现健康和疾病方面的问题,甲方要向乙方进行健康方面的汇报。
3、乙方有责任对甲方进行一些健康、疾病方面的教育和防治。
4、甲方若有疾病方面的问题,乙方有责任到甲方所在地进行检查服务。
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学校与医院托管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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