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项目招标管理办法
1 目的
提高技改效益,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投资成本。
2 适用范围
公司技改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合同金额分别超过5万元、1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施工等承包单位的选择以及合同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
3 执行原则
3.1分工
3.3.1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采购方案报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
3.3.2勘察设计由项目办负责组织招标采购。
3.3.3安装施工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招标采购。
3.3.4土建施工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招标采购。
3.3.5设备材料由经营公司负责组织招标采购。
3.2职责
3.2.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各专业组确定设备材料、仪器、电气仪表采购计划清单及技术要求说明书。
3.2.2组织采购的部门自行组织招标工作,结果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核。
3.3原则
3.3.1参加竞标的单位不应少于三个,不足三个时要提前报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
3.3.2公司负责组织招标的部门应做好资格预审,合理确定招标时间保证招标质量。
3.3.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议标、定标结果应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核。
3.3.4设备材料、仪器、电气仪表采购合同要经专业组、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以保证符合技术要求。
3.3.5 组织采购的部门负责建立招标档案,招标符合规范要求。
《技改项目招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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