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海运单保函
SEA WAYBILL L/I
致: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
(Orient Overseas Container Line Ltd.)
就以下所述货物:
VSL: BREMEN EXPRESSVOY: V
DESCRIPTION OF GOODS:WOODEN TOY
BRUSH
CLAYTOOLS
PLASTIC PAINT PALLET
我司在此向贵司申请,要求就该货物签发海运单,并同意贵司仅凭相关身份证明即可
将该货物放给海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因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损失将由我司承担,
包括但不限于:
(1)我司赔偿并承担贵公司以及贵公司雇员或代理因此承担的一切责任和遭受的一切
损失。
(2)如贵公司因此被卷入诉讼、仲裁或者其他司法程序,我司负责提供充分、及时的
法律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司法费用、差旅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3)如贵公司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因此遭受扣押、滞留、查封、冻结或类似行为,或
者受到此种威胁,我司保证及时为贵公司提供所需的担保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有效
担保,以保障贵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此外,不论前述扣押、滞留等行为是否合
理,我司都保证承担贵公司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以及相关费用。
(4)我司在收到贵公司的损失及费用清单后30天内,保证偿清贵司所有损失和费
用。
(5)本保函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与本保函有关的纠纷均应提交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解决。
发货人签字(公司盖章)
货运代理人盖章(FORWARDER’S STAMP)
日期(DATE):年月日
发货人(SHIPPER):
电话(TEL):021-63508128*8037传真(FAX):021-63607243
《东方海外海运单保函(单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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