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小学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市反恐怖防范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反恐怖防范责任,提升我市反恐怖防范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校长为学校反恐怖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按岗位要求在岗在位,遵守岗位工作纪律,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自身安全防范;
(二)严格执行本岗位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三)掌握本岗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熟悉应对突发情况的基本要求、方式方法和具体程序;
(四)遇有重大异常情况,按规范流程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先期处置;
(五)按要求与其他相关岗位人员保持联络,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做到工作联动。
三、责任追究
凡是违反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责任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负责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义乌市大陈镇云溪小学2014年2月
《云溪小学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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